高压交流真空开关柜用绝缘联络母线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13061200阅读:247来源:国知局

本实用新型涉及开关柜技术领域,特别涉及一种高压交流真空开关柜用绝缘联络母线。



背景技术:

联络母线是连接两台以上开关柜的连接导线,该连接导线为裸铜线,由于交流高电压电场的作用,裸铜线的相间及带电体对地之间必须留出充分的空间,这样就使得开关柜的内部空间做得很大,使得开关柜的占用面积较大,而且联络母线裸露在外,其安全性难以保证,还存在着触电的危险。



技术实现要素:

本实用新型要解决的技术问题是提供一种联络母线不裸露在外,能够减小开关柜面积和使用安全的高压交流真空开关柜用绝缘联络母线。

为了解决上述技术问题,本实用新型的技术方案为:高压交流真空开关柜用绝缘联络母线,包括第一导体、第二导体和第三导体,所述第一导体上设置有第一绝缘层,所述第二导体上设置有第二绝缘层,所述第三导体上设置有第三绝缘层,所述第二导体的一端设置有第一凹槽,另一端设置有第一凸起,所述第一导体上的一端设置有与所述第一凹槽配合的第二凸起,所述第二凸起设置在所述第一凹槽中,所述第三导体的一端设置有第二凹槽,所述第一凸起设置在所述第二凹槽中。

优选的,所述第一导体、第二导体和第三导体为铜材料制成的圆柱体,所述第一导体和第三导体为L型。

优选的,所述第一绝缘层靠近所述第二绝缘层的一端设置有第一连接螺母,所述第二绝缘层靠近第一绝缘层的一端设置有与所述第一连接螺母配合的外螺纹,所述第一连接螺母与该外螺纹螺合。

优选的,所述第二绝缘层靠近所述第三绝缘层的一端设置有第二连接螺母,所述第三绝缘层靠近第二绝缘层的一端设置有与所述第二连接螺母配合的外螺纹,所述第二连接螺母与该外螺纹螺合。

优选的,所述第一绝缘层、第二绝缘层和第三绝缘层采用陶瓷材料制成。

优选的,所述第一连接螺母和第二连接螺母外侧设置有绝缘橡胶。

采用上述技术方案本实用新型得到的有益效果为:将原有一体的导线改成分体结构,第一导体和第三导体用于与外部设备连接,而第二导体可以根据使用的距离设置多个,从而使得其适用性更强,而且在导体的外侧设置有绝缘层,使得导体不裸露,使用时不会出现触电的危险,而且不需要开关柜的空间较大,从而减小了开关柜的面积。

附图说明

为了更清楚地说明本实用新型实施例或现有技术中的技术方案,下面将对实施例或现有技术描述中所需要使用的附图作简单地介绍,显而易见地,下面描述中的附图仅仅是本实用新型的一些实施例,对于本领域普通技术人员来讲,在不付出创造性劳动性的前提下,还可以根据这些附图获得其他的附图。

图1为本实用新型的结构示意图。

图中:1-第一导体、2-第二导体、3-第三导体、4-第一绝缘层、5-第二绝缘层、6-第三绝缘层、7-第一凹槽、8-第一凸起、9-第二凸起、10-第二凹槽、11-第一连接螺母、12-第二连接螺母。

具体实施方式

下面结合附图对本实用新型的具体实施方式作进一步说明。在此需要说明的是,对于这些实施方式的说明用于帮助理解本实用新型,但并不构成对本实用新型的限定。此外,下面所描述的本实用新型各个实施方式中所涉及的技术特征只要彼此之间未构成冲突就可以相互组合。

结合附图对本实用新型进一步描述,使所属技术领域的技术人员更好的实施本实用新型,本实用新型实施例高压交流真空开关柜用绝缘联络母线,包括第一导体1、第二导体2和第三导体3,第一导体1上设置有第一绝缘层4,第二导体2上设置有第二绝缘层5,第三导体3上设置有第三绝缘层6,第二导体2的一端设置有第一凹槽7,另一端设置有第一凸起8,第一导体1上的一端设置有与第一凹槽7配合的第二凸起9,第二凸起9设置在第一凹槽7中,第三导体3的一端设置有第二凹槽10,第一凸起8设置在第二凹槽10中。

本实用新型实施例第一导体1、第二导体2和第三导体3为铜材料制成的圆柱体,第一导体1和第三导体3为L型;第一绝缘层4、第二绝缘层5和第三绝缘层6采用陶瓷材料制成。

本实用新型实施例第一绝缘层4靠近第二绝缘层5的一端设置有第一连接螺母11,第二绝缘层5靠近第一绝缘层4的一端设置有与第一连接螺母11配合的外螺纹,第一连接螺母11与该外螺纹螺合;第二绝缘层5靠近第三绝缘层6的一端设置有第二连接螺母12,第三绝缘层6靠近第二绝缘层5的一端设置有与第二连接螺母12配合的外螺纹,第二连接螺母12与该外螺纹螺合;第一连接螺母11和第二连接螺母12外侧设置有绝缘橡胶。

本实用新型实施例将原有一体的导线改成分体结构,第一导体1和第三导体3用于与外部设备连接,而第二导体2可以根据使用的距离设置多个,从而使得其适用性更强,而且在导体的外侧设置有绝缘层,使得导体不裸露,使用时不会出现触电的危险,而且不需要开关柜的空间较大,从而减小了开关柜的面积。

以上结合附图对本实用新型的实施方式作了详细说明,但本实用新型不限于所描述的实施方式。对于本领域的技术人员而言,在不脱离本实用新型原理和精神的情况下,对这些实施方式进行多种变化、修改、替换和变型,仍落入本实用新型的保护范围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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