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冷式充电电源模块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12022425阅读:622来源:国知局
自冷式充电电源模块的制作方法与工艺

本实用新型涉及电动车充电电源模块领域,尤其涉及一种自冷式充电电源模块。



背景技术:

在现有技术中,对电动车的充电电源模块有采用强制风冷的散热方式,该散热方式的噪声大、积尘大、腐蚀大,同时存在寿命短、故障率高的问题,维护工作量大、维护的成本高。

也有对充电电源模块采用传统的自冷散热方式,该方式是将发热元件全部贴装在外置散热器上,这种散热方式需要的散热器大,使产品的体积大、成本高,存在导热效果不理想的问题。

还有对充电电源模块采用传统的外循环液体散热的方式,这种方式是单独设置外置散热装置,通过循环装置与充电模块链接组成散热系统,由于该方式将充电模块分为两部分,存在着操作性差、维护困难、成本高的问题。



技术实现要素:

为此,本实用新型所要解决的技术问题是:提供一种自冷式充电电源模块,使其能解决现有技术中充电电源模块存在的散热效果差、噪声大、积尘大、腐蚀大、寿命短、故障率高、维护工作量大、维护成本高的问题。

于是,本实用新型提供了包括散热壳体,用以实现电压、电流输出DC/DC变换器以及用以实现PWM整流的AC/DC变换器,所述DC/DC变换器和AC/DC变换器组成电力电子变换器电路,所述电力电子变换器电路置于变换器主板上,所述变换器主板容置于所述散热壳体内,所述自冷式充电电源模块还包括灌装于所述散热壳体内的导热油,所述电力电子变换器电路产生的热量由所述导热油传递至所述散热壳体,所述散热壳体将该热量通过传导、辐射及对流方式散发至外界。

其中,所述散热壳体的材料为铝制型材。

其中,所述散热壳体外均匀分布有散热齿。

其中,所述散热壳体的密封防护等级为IP55以上。

其中,所述导热油为绝缘材质。

本实用新型所述的冷式充电电源模块,通过在散热壳体里灌装导热油,将充电电源模块内的电力电子变换器电路产生的热量由导热油传递至散热壳体,散热壳体将该热量通过传导、辐射及对流方式散发至外界,有效解决了现有技术中充电电源模块存在的散热效果差、噪声大、积尘大、腐蚀大、寿命短、故障率高、维护工作量大、维护成本高等问题。

附图说明

图1为的本实用新型所述自冷式充电电源模块外观示意图;

图2为本实用新型实型实施例中变换器主板部分结构示意图;

图3为本实用新型实所述自冷式充电电源模块转配后截面图。

具体实施方式

下面,结合附图对本实用新型进行详细描述。

如图1至图3所述,包括散热壳体10,用以实现电压、电流输出DC/DC变换器以及用以实现PWM整流的AC/DC变换器,所述DC/DC变换器和AC/DC变换器组成电力电子变换器电路,所述电力电子变换器电路置于变换器主板20,所述变换器主板20容置于所述散热壳体10内,所述自冷式充电电源模块还包括灌装于所述散热壳体10内的导热油,所述电力电子变换器电路产生的热量由所述导热油传递至所述散热壳体10,所述散热壳体10将该热量通过传导、辐射及对流方式散发至外界。

制作本实施中的自冷式充电电源模块时,事先将AC/DC变换器、DC/DC变换器等器件置于变换器主板20上组成完整的电力电子变换器电路,再将做好的变换器主板20整体沿散热壳体10内的卡槽12直接插入到散热壳体10内,向散热壳体10内灌装导热油,让整个变换器主板20全部浸入到导热油里,严格密封,从散热壳体10的一端引出模块的输入线、输出线、通信线等,一个完整的自冷式充电电源模块制作完成。所述自冷式充电电源模块的密封防护等级达IP55以上,能有效防尘、防高温、防低温、防腐蚀、防水、防潮、防绝缘性能下降、防导热油挥发、防爆、阻燃等特点。

工作时,所述DC/DC变换器和AC/DC变换器组成电力电子变换器电路产生热量,为保证散热壳体内的温度不超过90度,灌装于散热壳体10内的导热油将所产生的热量传导至散热壳体10,散热壳体10将该热量通过传导、辐射及对流方式散发至外界。为了使散热壳体10内的导热油温度均匀,散热壳体10内还设置有风扇30,风扇30的转动搅动散热壳体10内的导热油。

为了使散热效果更好,散热壳体10的外部均匀分布着散热面积更大的散热齿11形状。

导热油为自制的导热油,该导热油具有绝缘强度高、导热性能好、热胀冷缩系数小、热稳定好、凝结点低、无腐蚀、无污染、成本低等良好性能。

实施例中提供了一款15KW的自冷式充电电源模块,该自冷式充电电源模块的散热壳体高135mm,宽270mm,深度465mm,该尺寸远小于传统思路设计的自冷模块。

综上所述,本实用新型提供的自冷式充电电源模块的应用可以大幅度简化充电桩的设计,充电桩安装位置不再受防雨、防晒、防潮、防水、防腐蚀等条件限制,充电站建设中可以省去防雨棚,降低建设成本,大幅度提高电动汽车充电桩的可靠性,推动新能源汽车产业的发展。

以上所述仅为本实用新型的较佳实施例而已,并不用以限制本实用新型,凡在本实用新型的精神和原则之内,所作的任何修改、等同替换、改进等,均应包含在本实用新型的保护范围之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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