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种光伏箱变用通风装置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14415696阅读:264来源:国知局
一种光伏箱变用通风装置的制作方法

本实用新型属于光伏箱变配套设备领域,具体涉及一种光伏箱变用通风装置。



背景技术:

太阳能光伏箱变是近年来迅速发展起来的一项新技术,其是一种利用太阳能供电的箱式变电站。所谓箱式变电站,是一种高压开关设备、配电变压器和低压配电装置,按一定接线方案排成一体的工厂预制户内、户外紧凑式配电设备,即将高压受电、变压器降压、低压配电等功能有机地组合在一起,安装在一个防潮、防锈、防尘、防鼠、防火、防盗、隔热、全封闭、可移动的钢结构箱体内,实现全封闭机电一体化运行。

目前在光伏箱式变电站领域中,只设置了通风板进行通风散热处理,但是由于箱变的防护等级要求较高,通风不畅会导致变压器室的温度较高,严重影响产品的运行;同时灰尘及空中柳絮物很容易附着在通风孔处,不易于清理也会影响产品的正常运行。



技术实现要素:

针对上述背景技术中现有技术的不足,本实用新型提供了一种光伏箱变用通风装置。

本实用新型的目的可以通过以下技术方案实现:

一种光伏箱变用通风装置,包括吸出通风装置和自然通风装置;

所述吸出通风装置设置于光伏箱变箱体的顶端,所述吸出通风装置包括吸出通风管,所述吸出通风装置通过吸出通风管连通箱体内外界,所述箱体内界的吸出通风管的表面开有通风孔,所述箱体外界的吸出通风管连接风机,所述风机由电机驱动连接;

所述自然通风装置嵌设于箱体四个侧面的底端,所述自然通风装置包括挡水板、空气过滤层和固定框,所述自然通风装置通过固定框固定于箱体通风口的表面,所述固定框靠箱体内侧固定有空气过滤层,所述固定框靠箱体外侧固定有挡水板,所述挡水板沿水平方向依次固定于固定框的表面,所述挡水板与空气过滤层之间的夹角为锐角;

进一步地,所述空气过滤层为空气过滤棉。

进一步度,所述固定框通过螺栓或者卡扣固定于箱体通风口的表面。

进一步地,所述挡水板与空气过滤层之间的夹角为40-60度。

本实用新型的有益效果:

本实用新型的光伏箱变用通风装置结构简单、新颖实用;并且易于安装、成本低;关键是通过使用本实用新型的光伏箱变用通风装置可以大幅度提高箱变散热性能、增强箱变的防护等级,从而提高了产品的性能;并且附着在通风装置上的灰尘及空中杂物也易于清理;该通风装置兼具挡水挡雨的优点。

附图说明

为了便于本领域技术人员理解,下面结合附图对本实用新型作进一步的说明。

图1是本实用新型一种光伏箱变用通风装置的剖视图;

图2是本实用新型一种光伏箱变用通风装置的剖视图;

图3是本实用新型一种光伏箱变用通风装置的主视图。

具体实施方式

下面将结合本实用新型实施例中的附图,对本实用新型实施例中的技术方案进行清楚、完整地描述,显然,所描述的实施例仅仅是本实用新型一部分实施例,而不是全部的实施例。基于本实用新型中的实施例,本领域普通技术人员在没有作出创造性劳动前提下所获得的所有其它实施例,都属于本实用新型保护的范围。

在本实用新型的描述中,需要理解的是,术语“开孔”、“上”、“下”、“厚度”、“顶”、“中”、“长度”、“内”、“四周”等指示方位或位置关系,仅是为了便于描述本实用新型和简化描述,而不是指示或暗示所指的组件或元件必须具有特定的方位,以特定的方位构造和操作,因此不能理解为对本实用新型的限制。

一种光伏箱变用通风装置,如图1所示,包括吸出通风装置1和自然通风装置2;

吸出通风装置1设置于光伏箱变箱体的顶端,吸出通风装置1包括吸出通风管12,吸出通风装置1通过吸出通风管12连通箱体内外界,箱体内界的吸出通风管12的表面开有通风孔11,能增大通风效率,箱体外界的吸出通风管12连接风机13,风机13由电机14驱动连接;

自然通风装置2嵌设于箱体四个侧面的底端,自然通风装置2包括挡水板21、空气过滤层22和固定框23,自然通风装置2通过固定框23固定于箱体通风口的表面,固定框23通过螺栓或者卡扣固定于箱体通风口的表面,固定框23靠箱体内侧固定有空气过滤层22,空气过滤层22为空气过滤棉,固定框23靠箱体外侧固定有挡水板21,挡水板21沿水平方向依次固定于固定框23的表面,挡水板21与空气过滤层22之间的夹角为40-60度,起到挡水挡雨的作用;

本使用新型在工作时,打开电机14和风机13,热空气通过位于箱体顶端的的吸出通风管12排出,冷空气则由位于墙体四周底部自然通风装置2进入,在光伏箱变本体内形成完整的空气流,将箱体内的热空气排出,置换为冷空气,最终达到散热的目的;同时,自然通风装置2设置了空气过滤层22,能够阻挡空气中的杂物,并且附着在空气过滤层22表面的灰尘和杂物易于清理,自然通风装置2还设置了挡水板21,可以起到挡水挡雨的作用。

以上内容仅仅是对本实用新型结构所作的举例和说明,所属本技术领域的技术人员对所描述的具体实施例做各种各样的修改或补充或采用类似的方式替代,只要不偏离实用新型的结构或者超越本权利要求书所定义的范围,均应属于本实用新型的保护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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