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缆分支箱专用接地线防潮装置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14922392发布日期:2018-07-11 04:42阅读:350来源:国知局

本实用新型涉防护装置技术领域,更具体地,涉及一种电缆分支箱专用接地线防潮装置。



背景技术:

电缆线路停电施工时,线路安全措施的接地线一般装设在电缆分接箱,但是目前使用的电缆分支箱专用接地线没有防潮功能,特别在潮湿或阴雨天气,电缆分支箱专用接地线装设后存在进水和不防潮的弊端,严重地造成电缆T接头受潮而绝缘降低,给日后线路运行带来极大的安全隐患。



技术实现要素:

本实用新型的目的在于克服现有技术的不足,提供一种电缆分支箱专用接地线防潮装置,通过扣接部扣接于电缆分支箱上,将电缆分支箱内的部件包裹于防潮装置内,可有效将电缆分支箱内的部件连接处与雨水隔绝。

为解决上述问题,本实用新型提供的技术方案为:一种电缆分支箱专用接地线防潮装置,电缆分支箱内设有操作棒和电缆接头,操作棒通过铜接头与电缆接头连接,其中,在操作棒靠近铜接头的一端设有固定铜环,接地线与固定铜环连接,所述的防潮装置包括第一扣接部和第二扣接部,第一扣接部与第二扣接部通过防潮圆环连接,所述的第一扣接部扣接于固定圆环远离电缆接头的一端,第二扣接部扣接于电缆接头上,操作棒与电缆接头的连接端、接地线与固定铜环的连接端、铜接头、固定铜环包裹于防潮装置内。

在本实用新型中,把防潮装置套在电缆分支箱专用接地线固定铜环上后,通过铜环上连接接地线的两颗螺栓固定;电缆分支箱专用接地线装设在电缆接头上时,通过旋转操作棒而拧紧在电缆接头上,固定铜环及套在上边的第一扣接部是不旋转的,随着操作棒旋转,防潮装置逐步逼紧在电缆接头上,从而完成连接,将第二扣接部与电缆接头扣接,将防潮装置固定于电缆接头上。

进一步地,所述的第一扣接部为空心圆柱状结构,所述的第二扣接部为空心圆柱状结构,所述的防潮圆环为空心的圆台结构。

进一步地,所述的固定铜环的内径与操作棒的直接相等。固定圆环套设于操作棒上,固定圆环与操作棒内径相等,防止固定圆环滑脱。

进一步地,所述的第一扣接部的高度值H1为1.5cm~2.5cm;所述的第二扣接部的高度值H2为4.0cm~5.0cm。

进一步地,所述的防潮装置的壁厚为0.3cm~0.6cm。

进一步地,所述的防潮装置为软质绝缘材料。将防潮装置设为软质绝缘材料,一方面方便连接操作,另一方面,也可防止雨水覆于表面而造成触电。

与现有技术相比,有益效果是:本发明提供的一种电缆分支箱专用接地线防潮装置,通过第一扣接部扣接于操作棒上,通过第二扣接部将防潮装置扣接于电缆接头上,操作棒与电缆接头的连接端、接地线与固定铜环的连接端、铜接头、固定铜环被包裹于防潮装置内,可有效将电缆分支箱内的部件连接处与雨水隔绝,防止其受潮,降低人工防潮的作业风险。

附图说明

图1 为本实用新型整体结构示意图。

具体实施方式

附图仅用于示例性说明,不能理解为对本专利的限制;为了更好说明本实施例,附图某些部件会有省略、放大或缩小,并不代表实际产品的尺寸;对于本领域技术人员来说,附图中某些公知结构及其说明可能省略是可以理解的。附图中描述位置关系仅用于示例性说明,不能理解为对本专利的限制。

如图1所示,一种电缆分支箱专用接地线防潮装置,电缆分支箱内设有操作棒1和电缆接头2,操作棒1通过铜接头3与电缆接头2连接,其中,在操作棒1靠近铜接头3的一端设有固定铜环5,接地线4与固定铜环5连接,所述的防潮装置包括第一扣接部6和第二扣接部7,第一扣接部6与第二扣接部7通过防潮圆环8连接,所述的第一扣接部6扣接于固定圆环远离电缆接头2的一端,第二扣接部7扣接于电缆接头2上,操作棒1与电缆接头2的连接端、接地线4与固定铜环5的连接端、铜接头3、固定铜环5包裹于防潮装置内。

在本实用新型中,把防潮装置套在电缆分支箱专用接地线4固定铜环5上后,通过铜环上连接接地线4的两颗螺栓固定;电缆分支箱专用接地线4装设在电缆接头2上时,通过旋转操作棒1而拧紧在电缆接头2上,固定铜环5及套在上边的第一扣接部6是不旋转的,随着操作棒1旋转,防潮装置逐步逼紧在电缆接头2上,从而完成连接,将第二扣接部7与电缆接头2扣接,将防潮装置固定于电缆接头2上。

具体地,第一扣接部6为空心圆柱状结构,所述的第二扣接部7为空心圆柱状结构,所述的防潮圆环8为空心的圆台结构。第一扣接部6的高度值H1为1.5cm~2.5cm;所述的第二扣接部7的高度值H2为4.0cm~5.0cm。防潮装置的壁厚为0.3cm~0.6cm。

其中,固定铜环5的内径与操作棒1的直接相等。固定圆环套设于操作棒1上,固定圆环与操作棒1内径相等,防止固定圆环滑脱。

另外,防潮装置为软质绝缘材料。将防潮装置设为软质绝缘材料,一方面方便连接操作,另一方面,也可防止雨水覆于表面而造成触电。

显然,本实用新型的上述实施例仅仅是为清楚地说明本实用新型所作的举例,而并非是对本实用新型的实施方式的限定。对于所属领域的普通技术人员来说,在上述说明的基础上还可以做出其它不同形式的变化或变动。这里无需也无法对所有的实施方式予以穷举。凡在本实用新型的精神和原则之内所作的任何修改、等同替换和改进等,均应包含在本实用新型权利要求的保护范围之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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