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种十二槽电机定子硅钢片结构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15387534发布日期:2018-09-08 00:45阅读:469来源:国知局

本实用新型涉及电机技术,尤其和一种十二槽电机定子硅钢片结构有关。



背景技术:

在电机设计制造工作中,电机体积和成本与定子结构有很大关系,通常由于定子结构设计的不合理,造成定子线圈用铜线比较多,成本比较高,体积也较大。



技术实现要素:

本实用新型要解决的技术问题,在于提供一种十二槽电机定子硅钢片结构,以解决上述背景技术中提出的问题。

本实用新型是这样实现的:一种十二槽电机定子硅钢片结构,包括圆环形的定子硅钢片,其厚度为0.5mm,外半径是24mm,内半径是16mm,所述硅钢片由十二片硅钢片小片卡接而成;小片包括线槽、中定位孔、卡接定位凸和卡接定位凹;其中,小片中中定位孔径向设置,线槽为对称结构,对称轴是对称线为径向设置,其形状由槽弧,槽长腰,槽短腰,槽顶依次相连构成;槽弧为圆弧,起点为对称线,距离圆心22mm,对应圆心角为9.5°;槽长腰平行于中定位孔,起点是槽弧,长度为4mm,槽弧和槽长腰之间用半径1mm圆弧连接;槽顶起点是对称线上距离硅钢片圆心16.5mm处,和对称线垂直,长度是0.6mm;槽长腰和槽顶末端连接为槽短腰;中定位孔设置在槽长腰之间区域的中部;小片一边设置卡接定位凸,另一边设置卡接定位凹。

优选的,卡接定位凸和卡接定位凹形状对应,且能相互卡接,其底边为1mm、顶角为30°的等腰三角形,顶角用半径0.5mm圆弧连接,底边在对称线上,处于槽弧和外圆中部。

优选的,槽长腰和槽短腰用半径0.5mm圆弧连接,槽短腰和槽顶用半径0.5mm圆弧连接。

优选的,所述中定位孔为2mm*1mm长方形。

与现有技术相比,本实用新型的有益效果是:对于相同功率或功率相近的电机,本实用新型所用铜线减少20%以上,体积也相对较小。

附图说明

下面参照附图结合实施例对本实用新型作进一步的说明。

图1为一种十二槽电机定子硅钢片结构示意图;

图2为本实用新型硅钢片小片结构示意图;

图中:1、小片,11、外半径,12、内半径,2、线槽,21、对称线,22、槽弧,23、槽长腰,24、槽短腰,25、槽顶,3、中定位孔,4、卡接定位凸,5、卡接定位凹。

具体实施方式

下面将结合本实用新型实施例中的附图,对本实用新型实施例中的技术方案进行清楚、完整地描述,显然,所描述的实施例仅仅是本实用新型一部分实施例,而不是全部的实施例。基于本实用新型中的实施例,本领域普通技术人员在没有做出创造性劳动前提下所获得的所有其他实施例,都属于本实用新型保护的范围。

请参阅图1,一种十二槽电机定子硅钢片结构,包括圆环形的定子硅钢片,其厚度为0.5mm,外半径11是24mm,内半径12是16mm,所述硅钢片由十二片硅钢片小片1卡接而成;小片1包括线槽2、中定位孔3、卡接定位凸4、卡接定位凹5。

请参阅图2,小片1的中定位孔3径向设置,线槽2为对称结构,对称轴是对称线21为径向设置,其形状由槽弧22,槽长腰23,槽短腰24,槽顶25依次连接构成;槽弧22为圆弧,起点为对称线21,距离圆心22mm,对应圆心角为9.5°;槽长腰23平行于中定位孔3,起点是槽弧22,长度为 4mm,槽弧22和槽长腰23之间用半径1mm圆弧连接;槽顶25起点是对称线21上距离硅钢片圆心16.5mm处,和对称线21垂直,长度是0.6mm;槽长腰23和槽顶25末端连接为槽短腰24;中定位孔3设置在槽长腰23之间区域的中部;小片1一边设置卡接定位凸4,另一边设置卡接定位凹5。

所述卡接定位凸4和卡接定位凹5形状对应,为底边1mm、顶角30°的等腰三角形,顶角用半径0.5mm圆弧连接,底边在对称线21上,处于槽弧22和外圆中部。

所述槽长腰23和槽短腰24用半径0.5mm圆弧连接,槽短腰24和槽顶 25用半径0.5mm圆弧连接。

所述中定位孔3为2mm*1mm长方形。

经过实验用十六片小片叠加的定子可以用于550W电机,用六十四片小片1叠加的定子可以用于750W的电机。

本实用新型的工作原理和有益效果是:小片1用铆接条通过中定位孔3 铆接得到定子片柱,再分别将定子片柱通过卡接定位凸4和卡接定位凹5 卡接起来;和同功率的电机相比,铜线重量减少20%以上,体积也相应减少,具有结构简单,体积小,组装方便,成本低的优点。

对于本领域技术人员而言,显然本实用新型不限于上述示范性实施例的细节,而且在不背离本实用新型的精神或基本特征的情况下,能够以其他的具体形式实现本实用新型,比如,线槽2的尺寸细节,做10%以内的变化同样也属于本实用新型范围。因此,无论从哪一点来看,均应将实施例看作是示范性的,而且是非限制性的,本实用新型的范围由所附权利要求而不是上述说明限定,因此旨在将落在权利要求的等同要件的含义和范围内的所有变化囊括在本实用新型内。不应将权利要求中的任何附图标记视为限制所涉及的权利要求。

此外,应当理解,虽然本说明书按照实施方式加以描述,但并非每个实施方式仅包含一个独立的技术方案,说明书的这种叙述方式仅仅是为清楚起见,本领域技术人员应当将说明书作为一个整体,各实施例中的技术方案也可以经适当组合,形成本领域技术人员可以理解的其他实施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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