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种直线传动电动缸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15446505发布日期:2018-09-14 23:25阅读:492来源:国知局

本实用新型涉及电气自动化控制,具体是一种直线传动电动缸。



背景技术:

工业发展迄今为止已经从单向到双向最后到如今的多元化发展,多元化的发展离不开的是科技的进步,对于电气自动化而言以往的直线传动电动缸只是简单的直线运动,对于一些特殊情况同位直线位置但是有了一些特殊性比如旋转对于旋转而言之间进给缺少了转动量,所以对于这类情况首先考虑的是结构简单并且能够有效控制成本问题。



技术实现要素:

本实用要解决的问题是:结构简单的电气控制以及能够满足同类直线运动中直线运动以及旋转运动并且精确度首先能够控制在合理的误差范围以内。

本实用提供的技术方案为:一种直线传动电动缸,包括电动机,所述的电动机端部转动连接支架,所述的支架内齿轮连接电动缸,所述的电动缸键连接丝杆,所述的丝杆端部设有用于转向齿轮,所述的转向齿轮端部齿轮连接两个换向器,所述的丝杆与转向齿轮键连接并固定,所述的丝杆以及转向之轮设于工作台内,所述的工作台端部功过与转向齿轮相啮合,所述的换向器与转向齿轮相互啮合,两个换向器同向转动并且带动转向齿轮,转向齿轮进而带动工作台,进而转动工作台的轴向转动,所述的工作台表面设有固定导轨,所述的工作台以及电动机中间设有限位传感器。

本实用提供的技术优点为:通过两个换向器能够有效完成转动量的变换,以及通过电动机来完成直线进给的基本要求,但是为了进一步完成精确度的要求,使用刚性材料齿轮的啮合来确保精确度的控制利用齿轮渐近线的平稳运行确保整个机器在运动过程中能够随时根据需求来自由控制直线进给以及轴向转动。

作为改进,所述的所述的工作台端部设有与换向器相匹配的通孔,所述的换向器的数量与通孔数量同为两个,所述的工作台的固定导轨的数量为两组,所述的每组导轨均设有两个梯形凹槽。利用两个换向器能够有效平稳运行在转动过程中控制转动误差。

作为改进,所述的换向器螺纹固定在支架上,所述的支架上设有与工作台旋转运动相匹配的圆形槽,所述的圆形槽的数量分别位于换向器的两端。转动工作台的同时会影响工作台转角的大小,所以为了扩充工作台的转角合理控制在需求之内,添加圆形槽来进一步扩充转动角。

作为改进,所述的限位传感器螺纹固定在支架表面靠近工作台棱角端部,所述的限位传感器的数量为两个,所述的限位传感器通过电联接驱动用电动缸,所述的限位传感器收挤压发出周期脉冲信号给电动机停止转动或者反向转动。

附图说明

图1是本实用一种直线传动电动缸俯视图;

图2是本实用一种直线传动电动缸右视图;

如图所示:1、电动机,2、支架,3、电动缸,4、丝杆,5、转向齿轮,6、换向器,7、工作台,7.1、固定导轨,8、限位传感器。

具体实施方式

下面结合附图对本实用做进一步的详细说明。

结合附图一种直线传动电动缸,包括电动机1,所述的电动机1端部转动连接支架2,所述的支架2内齿轮连接电动缸3,所述的电动缸3键连接丝杆4,所述的丝杆4端部设有用于转向齿轮5,所述的转向齿轮5端部齿轮连接两个换向器6,所述的丝杆4与转向齿轮5键连接并固定,所述的丝杆4以及转向之轮设于工作台7内,所述的工作台7端部功过与转向齿轮5相啮合,所述的换向器6与转向齿轮5相互啮合,两个换向器6同向转动并且带动转向齿轮5,转向齿轮5进而带动工作台7,进而转动工作台7的轴向转动,所述的工作台7表面设有固定导轨7.1,所述的工作台7以及电动机1中间设有限位传感器8。

所述的所述的工作台7端部设有与换向器6相匹配的通孔,所述的换向器6的数量与通孔数量同为两个,所述的工作台7的固定导轨7.1的数量为两组,所述的每组导轨均设有两个梯形凹槽。

所述的换向器6螺纹固定在支架2上,所述的支架2上设有与工作台7旋转运动相匹配的圆形槽,所述的圆形槽的数量分别位于换向器6的两端。

所述的限位传感器8螺纹固定在支架2表面靠近工作台7棱角端部,所述的限位传感器8的数量为两个,所述的限位传感器8通过电联接驱动用电动缸3,所述的限位传感器8收挤压发出周期脉冲信号给电动机1停止转动或者反向转动。

通电连接电动机1并且将本装置的控制电路电连接与PLC或者数控终端,首先对本装置进行数控编程进行初始化,然后确定整个丝杆4的量程,然后编写程序对需要控制转角的地方进行更改,需要注意的是在对于换向器6的编写以及限位传感器的编写应该注意,换向器6区别于电动机1两个独立编号,限位传感器8应该起到总控作用,编写完成应该手动测试挤压限位传感器8是够能够有效工作,如果两个都不能起作用则检查连线,如果只有一个起作用检查编程以及连线。

以上对本实用及其实施方式进行了描述,这种描述没有限制性,附图中所示的也只是本实用的实施方式之一,实际的结构并不局限于此。总而言之如果本领域的普通技术人员受其启示,在不脱离本实用创造宗旨的情况下,不经创造性的设计出与该技术方案相似的结构方式及实施例,均应属于本实用的保护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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