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种充电器外壳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16423343发布日期:2018-12-28 19:28阅读:158来源:国知局
一种充电器外壳的制作方法

本实用新型涉及充电器技术领域,特别涉及一种充电器外壳。



背景技术:

现有插拔式电子产品都通过插针直接插接在充电器上,电子产品本身悬挂在插针上,这样很容易出现插接不禁导致电子产品掉落损坏,而且由于电子产品本身重量容易导致插针口出现受力变形或损坏,影响充电器的使用,从而降低充电器的使用性能。



技术实现要素:

本实用新型要解决的技术问题是提供一种充电器外壳,解决了充电器使用性能差的问题。

为了解决上述技术问题,本实用新型的技术方案为:

一种充电器外壳,包括前板,所述前板后端面四周设有矩形边框,所述矩形边框的四个角都为倒圆角,所述前板上端设有插针口,所述插针口下方的所述前板上设有向后凹陷的第一产品插接凹框,所述第一产品插接凹框右端面上设有延伸至所述矩形边框右端面的缺口,所述第一产品插接凹框与所述矩形边框上端通过第一加强板连接,四个所述倒圆角内侧都设有螺丝连接柱,所述连接柱通过第二加强板与对应的所述倒圆角连接。

进进一步地,所述第一产品插接凹框内设有两个第一通孔。

进一步地,所述第一产品插接凹框下方的所述前板上设有向后凹陷的第二产品插接凹框。

进一步地,所述第二产品插接凹框内设有两个第二通孔。

进一步地,所述矩形边框下端设有电线孔。

采用上述技术方案,由于在前板上设有第一产品插接凹框和缺口,这样可以降低电子产品插针充电时悬挂的重力,通过第一加强板可以增加第一产品插接凹框与边框上端的连接强度,通过第二加强板可以提高螺丝连接柱的连接强度,防止插针口出现受力变形或损坏,避免电子产品掉落损坏,从而提高充电器的使用性能。

附图说明

图1为本实用新型一种充电器外壳一个实施例的立体结构示意图一;

图2为本实用新型一种充电器外壳一个实施例的立体结构示意图二。

附图序号及其说明:

1、第二产品插接凹框;2、前板;3、矩形边框;4、缺口;5、第一通孔;6、插针口;7、第一产品插接凹框;8、第二通孔;9、第一加强板;10、螺丝连接柱;11、第二加强板;12、电线孔。

具体实施方式

下面结合附图对本实用新型的具体实施方式作进一步说明。在此需要说明的是,对于这些实施方式的说明用于帮助理解本实用新型,但并不构成对本实用新型的限定。此外,下面所描述的本实用新型各个实施方式中所涉及的技术特征只要彼此之间未构成冲突就可以相互组合。

参照图1至图2,本实用新型提供的一种充电器外壳,包括前板2,所述前板2后端面四周设有矩形边框3,所述矩形边框3的四个角都为倒圆角,所述前板2上端设有插针口6,所述插针口6下方的所述前板2上设有向后凹陷的第一产品插接凹框7,所述第一产品插接凹框7右端面上设有延伸至所述矩形边框3右端面的缺口4,所述第一产品插接凹框7与所述矩形边框3上端通过第一加强板9连接,四个所述倒圆角内侧都设有螺丝连接柱10,所述连接柱10通过第二加强板11与对应的所述倒圆角连接。

本技术方案通过增加第一产品插接凹框7和缺口4,这样可以降低电子产品插针充电时悬挂的重力,通过第一加强板9可以增加第一产品插接凹框7与矩形边框3上端的连接强度,通过第二加强板11可以提高螺丝连接柱10的连接强度,防止插针口6出现受力变形或损坏,避免电子产品掉落损坏。第一产品插接凹框7为与需要产品的结构相配合的凹框,具体可以更具不同的充电产品设置成对应的形状。插针口6可以根据实际要求设置成两孔或三孔。第一加强板9位于前板2后面,这样可以在节省产品材料的情况下保证第一产品插接凹框7与所述矩形边框3的连接稳定性能。通过缺口4便于取出电子产品。

所述第一产品插接凹框7内设有两个第一通孔5。第一通孔5内可以设置与电子产品上相配合插接的插接柱,这样可以进一步对电子产品进行限位,提高电子产品充电时的稳定性。

所述第一产品插接凹框7下方的所述前板2上设有向后凹陷的第二产品插接凹框1。本技术方案配合的产品有两个凸出部位,通过第二产品插接凹框1可以降低插针口6和第一产品插接凹框7的受力,提高外壳的使用寿命。

所述第二产品插接凹框1内设有两个第二通孔8。第二通孔8内可以设置与电子产品上相配合插接的插接柱,这样可以进一步对电子产品进行限位,提高电子产品充电时的稳定性。

所述矩形边框3下端设有电线孔12。电线孔12用于连接电线。

综上所述,本实用新型通过在前板上设有第一产品插接凹框和缺口,这样可以降低电子产品插针充电时悬挂的重力,通过第一加强板可以增加第一产品插接凹框与边框上端的连接强度,通过第二加强板可以提高螺丝连接柱的连接强度,防止插针口出现受力变形或损坏,避免电子产品掉落损坏,从而提高充电器的使用性能。

以上结合附图对本实用新型的实施方式作了详细说明,但本实用新型不限于所描述的实施方式。对于本领域的技术人员而言,在不脱离本实用新型原理和精神的情况下,对这些实施方式进行多种变化、修改、替换和变型,仍落入本实用新型的保护范围内。

当前第1页1 2 3 
网友询问留言 已有0条留言
  • 还没有人留言评论。精彩留言会获得点赞!
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