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种不锈钢冷渣机组交流电机励磁回路风机吸炭结构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17237856发布日期:2019-03-30 08:26阅读:137来源:国知局
一种不锈钢冷渣机组交流电机励磁回路风机吸炭结构的制作方法

本实用新型属于不锈钢冷渣机组技术领域,特别涉及于一种不锈钢冷渣机组交流电机励磁回路风机吸炭结构。



背景技术:

现代电机大都以电磁感应为基础,在电机中都需要有磁场,这个磁场可以由永久磁铁产生,也可以利用电磁铁在线圈中通电流来产生。电机中专门为产生磁场而设置的线圈组称为励磁绕组。3500千瓦同步交流调速电动机励磁回路包含导电环和左右各6个带尾碳刷,长时间运行会导致碳粉增加,碳粉会附着在导电环表面,导致回路容易接地碳刷及导电环易损坏,使用寿命缩短。



技术实现要素:

(1)技术方案

为了解决上述技术问题,本实用新型提供一种不锈钢冷渣机组交流电机励磁回路风机吸炭结构,包括冷渣机组交流电机励磁回路,所述冷渣机组交流电机励磁回路的顶部设有用于吸收碳粉的引风机,所述吸收碳粉的引风机的引风管内侧设有与其相互封闭连通的漏料进风筒体,所述漏料进风筒体包括外管、内粉槽、螺栓连接部和进风孔,所述外管的一端为封闭结构,另一端为开口结构,所述外管的封闭端面内侧设有所述内粉槽,在所述内粉槽和所述外管之间的封闭端面上设有所述进风孔,所述外管开口端侧面外部设有所述螺栓连接部,所述引风机的出风口上连通吸附盒,所述吸附盒的内部设有过滤棉,并且所述过滤棉的内侧和外侧设有不锈钢铁丝网。

进一步地,所述吸附盒通过螺栓固定在所述冷渣机组交流电机励磁回路的顶部。

进一步地,所述内粉槽的上端面高度低于所述外管上端面的高度。

进一步地,所述进风孔的孔径不低于2cm。

进一步地,所述外管开口端侧面外部的圆周四等分处分别设有一个所述螺栓连接部。

本实用新型的工作原理:根据碳刷的磨损量及励磁设备面积的大小,在冷渣机组交流电机励磁回路的顶部增加一个引风机,引风机的出风口上连通吸附盒,吸附盒的内部设有过滤棉,并且所述过滤棉的内侧和外侧设有不锈钢铁丝网,引风机把磨损的碳粉抽出来附着在过滤棉上,而且漏料进风筒体可以容纳回流的碳粉,消除了励磁回路接地故障错误动作,延长了碳刷及导电环的使用寿命。

(2)有益效果

本实用新型的有益效果:相比于现有技术,本实用新型通过引风机把磨损的碳粉抽出来附着在过滤棉上,而且漏料进风筒体可以容纳回流的碳粉,消除了励磁回路接地故障错误动作,延长了碳刷及导电环的使用寿命,解决了现有技术的不锈钢冷渣机组交流电机励磁回路长时间运行会导致碳粉增加,碳粉会附着在导电环表面,导致回路容易接地碳刷及导电环易损坏,使用寿命缩短的技术问题。

附图说明

图1为不锈钢冷渣机组交流电机励磁回路风机吸炭结构的外侧结构示意图;

图2为不锈钢冷渣机组交流电机励磁回路风机吸炭结构的内侧结构示意图;

图3为漏料进风筒体的第一视角结构示意图;

图4为漏料进风筒体的第二视角结构示意图;

图5为漏料进风筒体的俯视结构示意图。

具体实施方式

下面结合实施例对本实用新型作进一步的说明。

实施例一

如图1~5所示,本实施例提供一种不锈钢冷渣机组交流电机励磁回路风机吸炭结构,包括冷渣机组交流电机励磁回路1,所述冷渣机组交流电机励磁回路1的顶部设有用于吸收碳粉的引风机2,所述吸收碳粉的引风机2的引风管内侧设有与其相互封闭连通的漏料进风筒体3,所述漏料进风筒体3包括外管31、内粉槽32、螺栓连接部33和进风孔34,所述外管31的一端为封闭结构,另一端为开口结构,所述外管31的封闭端面内侧设有所述内粉槽32,在所述内粉槽32和所述外管31之间的封闭端面上设有所述进风孔34,所述外管31开口端侧面外部设有所述螺栓连接部33,所述引风机2的出风口上连通吸附盒4,所述吸附盒4的内部设有过滤棉41,并且所述过滤棉41的内侧和外侧设有不锈钢铁丝网42。

在本实施例中,所述吸附盒4通过螺栓固定在所述冷渣机组交流电机励磁回路1的顶部,所述内粉槽32的上端面高度低于所述外管31上端面的高度,所述进风孔34的孔径不低于2cm,所述外管31开口端侧面外部的圆周四等分处分别设有一个所述螺栓连接部33。根据碳刷的磨损量及励磁设备面积的大小,在冷渣机组交流电机励磁回路1的顶部增加一个引风机2,引风机2的出风口上连通吸附盒4,吸附盒4的内部设有过滤棉41,并且所述过滤棉41的内侧和外侧设有不锈钢铁丝网42,引风机2把磨损的碳粉抽出来附着在过滤棉41上,而且漏料进风筒体3可以容纳回流的碳粉,消除了励磁回路接地故障错误动作,延长了碳刷及导电环的使用寿命。

以上所述实施例仅表达了本实用新型的优选实施方式,其描述较为具体和详细,但并不能因此而理解为对本实用新型专利范围的限制。应当指出的是,对于本领域的普通技术人员来说,在不脱离本实用新型构思的前提下,还可以做出若干变形、改进及替代,这些都属于本实用新型的保护范围。因此,本实用新型专利的保护范围应以所附权利要求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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