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种正反开关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17450132发布日期:2019-04-20 02:33阅读:1230来源:国知局
一种正反开关的制作方法

本实用新型涉及一种开关,特指一种用于电机上的并且采用四个引脚端实现正负极调换的正反开关。



背景技术:

随着科技的不断发展,科技的不断进步,电子产品的不断更新换代,在不同的设备上均通过正反开关对器械进行电性控制,目前市面上所使用的正反开关一般都具有至少六个引脚和与其电性连接的六个簧片,通过拨动开关件改变簧片间的电性连接位置而实现电极的改变,但现有的正反开关引脚多,且在实际使用时并不需要将所有引脚一并使用,并且簧片与引脚通常都是使用人工点焊进行相互的焊接,造成不必要的资源浪费,且提高了生产成本。



技术实现要素:

为了解决上述问题,本实用新型旨在提供一种开关,特指一种用于电机上的并且采用四个引脚端实现正负极调换的正反开关。

实现上述目的,本实用新型采用的技术方案是:一种正反开关,包括分别设置于所述壳体上的底盖和拨动开关,所述底盖设置有第一弹片组,所述拨动开关设置有第二弹片组,所述第一弹片组和所述第二弹片组均设置有若干个直线型簧片和若干个L型簧片,所述第一弹片组电性连接于若干个引线。

其中,所述第一弹片组和所述第二弹片组相互配合地电性连接,所述第一弹片组包括至少两个所述直线型簧片和至少两个所述L型簧片,两个所述直线型簧片和两个所述L型簧片交叉相间地分布于所述底盖上。

其中,所述第二弹片组设置有至少一个直线型簧片和至少两个L型簧片,所述拨动开关的其中一侧设置有所述直线型簧片和至少一个所述L型簧片,另一侧设置有至少一个所述L型簧片。

其中,所述底盖设置有若干个定位卡槽,所述壳体一体成型地设置有若干个与所述定位卡槽相配合的定位卡块,若干个所述定位卡块分别与若干个所述定位卡槽相互卡接,使所述壳体固定于所述底盖上。

本实用新型的有益效果体现为:本实用新型旨在提供一种正反开关,将传统的六引脚设计为能够实现同样功能的四引脚开关,有效地简化开关的整体结构,且避免了传统开关上的资源浪费现象,并且引脚采用打端子的方式进行生产连接,有效地提高生产效率,降低了产品的生产成本,其结构简单,便于使用,实用性强。

附图说明

图1为本实用新型整体结构示意图。

图2为本实用新型整体结构爆炸图。

图3为本实用新型拨动开关的透视图。

图4为本实用新型正反开关第一种电极的具体连接方式。

图5为本实用新型正反开关第二种电极的具体连接方式。

附图标注说明:

1-壳体;2-底盖;3-拨动开关;4-第一弹片组;5-第二弹片组;6-直线型簧片;7-L型簧片;8-引线;9-定位卡槽;10-定位卡块。

具体实施方式

下面结合附图详细说明本实用新型的具体实施方式:

如图1-5所示,一种正反开关,包括分别设置于所述壳体1上的底盖2和拨动开关3,所述底盖2设置有第一弹片组4,所述拨动开关3设置有第二弹片组5,所述第一弹片组4和所述第二弹片组5均设置有若干个直线型簧片6和若干个L型簧片7,所述第一弹片组4电性连接于若干个引线8。

其中,所述第一弹片组4和所述第二弹片组5相互配合地电性连接,所述第一弹片组4包括至少两个所述直线型簧片6和至少两个所述L型簧片7,两个所述直线型簧片6和两个所述L型簧片7交叉相间地分布于所述底盖2上。

其中,所述第二弹片组5设置有至少一个直线型簧片6和至少两个L型簧片7,所述拨动开关3的其中一侧设置有所述直线型簧片6和至少一个所述L型簧片7,另一侧设置有至少一个所述L型簧片7。

其中,所述底盖2设置有若干个定位卡槽9,所述壳体1一体成型地设置有若干个与所述定位卡槽9相配合的定位卡块10,若干个所述定位卡块10分别与若干个所述定位卡槽9相互卡接,使所述壳体1固定于所述底盖2上。

其中,所述引线8采用打端子的方式进行加工,在引线8的端部通过冲压设备使冲压块包覆其线束。

如图4所示电机的接通方式时,拨动开关3位于图示方向的左侧,使拨动开关3左侧设置的L型簧片7与底盖2左侧设置的L型钢片相互接触导通,作为开关的负极,同时,拨动开关3右侧设置的L型簧片7与底盖2右侧设置的L型簧片7相互接触导通,作为开关的正极,此时电机进行正转。

如图5所示电机的接通方式时,拨动开关3位于图示方向的右侧,使拨动开关3左侧设置的L型簧片7置于底盖2上方所设置的直线型簧片6和L型簧片7之间并相互接触形成导通状态,作为开关的负极,同时,拨动开关3左侧设置的直线型簧片6置于底盖2下方所设置的L型簧片7和直线型簧片6之间并相互接触形成导通状态,作为开关的正极,此时电机进行反转。

结合图4、图5用于电机上的拨动开关,从而通过拨动开关实现电机的正负极进行调换。

以上所述,仅是本实用新型的较佳实施例,并非对本实用新型的技术范围作任何限制,本行业的技术人员,在本技术方案的启迪下,可以做出一些变形与修改,凡是依据本实用新型的技术实质对以上的实施例所作的任何修改、等同变化与修饰,均仍属于本实用新型技术方案的范围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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