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种具有泄压通道的环网柜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17369009发布日期:2019-04-09 22:46阅读:849来源:国知局
一种具有泄压通道的环网柜的制作方法

本实用新型属于供电系统领域,尤其涉及一种具有泄压通道的环网柜。



背景技术:

在供电系统领域中,环网柜是一种常见的电气设备,环网柜是指应用于环形供电网络中的复合开关柜,通过高压开关设备装配在钢板金属柜体内所组成的瓶装间隔式电气设备,环网柜具有结构简单、体积小、价格低、可提高供电性能和供电可靠性等优点,随着城市建设的快速发展,高压电在城市中应用逐渐增多,环网供电也逐渐增多,小型化的环网柜更是发展趋势。

但随着柜体空间小,柜体泄压就成为柜体技术难题,目前,环网柜泄压多是从柜底泄压,泄压口小,泄压能力差,造成很多事故。在狭小的空间内设计更大的泄压通道是环网柜更可靠的泄压,就急需设计一种新型的泄压通道系统。



技术实现要素:

本实用新型根据现有技术的不足与缺陷,提出了一种具有泄压通道的环网柜,目的在于增大环网柜泄压通道,保证泄压通道的泄压能力,解决燃弧故障风险的一种防燃弧泄压通道系统。

为了解决以上技术问题,本实用新型所采用的技术方案为:

一种具有泄压通道的环网柜,包括后封板、两个侧板、底板、前门板和隔板,所述两个侧板对称的安装在底板两侧,所述后封板也固定在底板上,且后封板与两个侧板相对的边连接;所述前门板固定安装在底板上,与两个侧板另外两个相对的边连接,所述后封板、两个侧板、底板和前门板之间所形成腔体为电缆室;所述隔板底部固定在底板中部位置,且隔板的两条竖直边与两侧的侧板连接;所述隔板将电缆室分割成前箱室和后箱室,所述隔板上设有泄压前板,所述底板上设有泄压底板,所述箱体的侧板上对称设有泄压侧板;

进一步,所述泄压底板上设有阵列排布的网孔;

进一步,所述泄压底板通过螺栓固定在底板上;所述泄压侧板通过螺栓固定在侧板上,所述泄压前板通过螺栓固定在隔板上;

进一步,环网柜在拼柜时,将相邻柜体之间的泄压侧板拆除,最外两端的泄压侧板保留在柜体上。

本实用新型的有益效果:

本实用新型提供了一种具有泄压通道的环网柜,结构简单,易于生产,节约成本,且在环网柜发生燃弧时,气体压力膨胀,泄压前板崩开后,气体流入通过泄压底板进入泄压通道,且相邻的泄压侧板拆除后,使得多单元并柜后泄压通道连通,组成泄压通道,在任一单元发生事故均可通过其他单元泄压通道,实现快速泄压。

附图说明

图1是本实用新型电缆箱剖视图;

图2是本实用新型电缆箱左视图;

图3是本实用新型拼柜安装图;

图4是本实用新型底板泄压板示意图;

图中,1、后封板,2、隔板,3、后箱室,4、泄压侧板,5、前箱室,6、前门板,7、侧板,8、泄压前板,9、泄压底板。

具体实施方式

为了使本实用新型的目的、技术方案及优点更加清楚明白,以下结合附图及实施例,对本实用新型进行进一步详细说明。应当理解,此处所描述的具体实施例仅用于解释本实用新型,并不用于限定本实用新型。

如图1所示,本实用新型所提供的一种具有泄压通道的环网柜,包括后封板1、两个侧板7、底板、前门板6和隔板,底板呈矩形,且两个侧板7对称的焊接在底板两侧,后封板1也焊接在底板上,且后封板1与两个侧板7相对的边焊接;前门板6固定安装在底板上,与两个侧板7另外两个相对的边连接,使得后封板1、两个侧板7、底板和前门板6之间形成一个矩形的腔体为电缆室;隔板2得底部固定在底板中部位置,且隔板2的两条竖直边与两侧的侧板7连接;隔板2将电缆室分割成前箱室5和后箱室3,靠近前门板6的是前箱室6,靠近后封板1的是后箱室3,且泄压底板9位于后箱室3侧的底板上。

如图3所示,在隔板2上设有泄压前板8,通过螺栓固定在隔板2上;在底板上设有泄压底板9,如图4所示,泄压底板9上设有阵列排布的网孔;且泄压底板9通过螺栓固定在底板上。

如图3所示,环网柜在拼柜时,将相邻柜体之间的泄压侧板4拆除,最外两端的泄压侧板4保留在柜体上,使得多单元的环网柜的后箱室3之间连通,形成泄压通道。

本实用新型所提出的一种具有泄压通道的环网柜,在作为单柜使用的时候,本实用新型的柜体内的泄压可以通过以下方式实现泄压:气体压力膨胀,泄压前板8崩开后,气体从前箱室5流入后箱室3,再通过底板上的泄压底板9进入泄压通道,实现了泄压。

在并柜使用的时候,将相邻环网柜上的泄压侧板4拆除,保留最边上两个柜子外侧的泄压侧板4,使得所有环网柜后箱室3连通,当某一个环网柜发生爆炸,气体压力膨胀,泄压前板8崩开后,气体既可以从前箱室5流入后箱室3,再通过底板上的泄压底板9进入泄压通道,也可以从拆除的泄压侧板4向邻近的其他柜体流出,再通过底板上的泄压底板9进入泄压通道,过实现了快速泄压。

以上实施例仅用于说明本实用新型的设计思想和特点,其目的在于使本领域内的技术人员能够了解本实用新型的内容并据以实施,本实用新型的保护范围不限于上述实施例。所以,凡依据本实用新型所揭示的原理、设计思路所作的等同变化或修饰,均在本实用新型的保护范围之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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