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种电缆层支架的防碰撞保护套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19381200发布日期:2019-12-11 00:24阅读:313来源:国知局
一种电缆层支架的防碰撞保护套的制作方法

本发明涉及电力行业辅助工具领域,更具体的,涉及一种电缆层支架的防碰撞保护套。



背景技术:

变电站电缆层构架是由切割出的铝合金进行的组装,裸露的构架边角、毛刺十分锋利,且电缆层数多、底层高度较低。在变电站的日常运维中,运行人员需要对电缆层进行巡视,进行电缆的铺设工作时,施工人员也需要频繁地在电缆层构架之间穿梭。由于光线暗淡、注意力主要集中在工作内容上,一时疏忽可能会直接撞上支架尖角,此类电缆层构架违反了人机功效的要求,极易造成人身伤害。

目前,关于变电站一、二次电缆层防碰撞的安全措施,主要是在采购阶段直接购置圆角支架,其次,第二种方法就是在安装前或者安装后将尖角磨平。但是第一种方法仅适用于新建变电站,第二种方法适用的变电站范围较窄,需要根据电缆层支架的结构制定针对性的动火方案。

针对已投运较长时间的变电站,仅能采用动火作业对尖锐部分进行磨平处理。但是已投运变电站的电缆支架上普遍放置了电缆,直接对电缆支架进行动火作业风险很大;同时每个变电站电缆支架结构都会存在一定的差异,每次动火前都需要进行针对性的现场勘查与方案设计,效率低下。



技术实现要素:

本发明为克服现有的针对已投运的变电站电缆层支架防碰撞的措施,存在风险大、效率低下,容易造成人身伤害的技术缺陷,提供一种电缆层支架的防碰撞保护套。

为解决上述技术问题,本发明的技术方案如下:

一种电缆层支架的防碰撞保护套,所述保护套一体成型,设置有全保护段、固定段和半保护段;其中:

所述全保护段用于隔离电缆支架凹型部分的尖角;

所述固定段设置在所述全保护段、半保护段之间,用于将所述保护套固定在电缆支架上;

所述半保护段用于隔离电缆支架工字型部分的边角;

所述固定段上还设置有与电缆支架相互吻合的保护口。

上述方案中,设置在保护套上的全保护段,用于包裹电缆支架上半部“凹”型部分的较薄保护套部分,位于保护套中间的槽口,能对电缆支架凹型部分进行完全的隔离;设置在保护套上的固定段,一方面用于连接所述全保护段和半保护段,另一方面用于为保护套提供支撑力防止保护套滑落电缆支架,设置在固定段上的保护口用于包裹电缆支架上突出的矩形部分;设置在保护套上的半保护段,用于包裹电缆支架下半部“工”字型的无锋利边角,半保护段设置为半敞开型结构,节省了材料成本及减轻保护套重量。

上述方案中,工作人员将所述保护套套接在电缆支架一端,将电缆直接尖角进行有效的隔离,既避免了动火作业,也提高了工作效率,实现了工作人员人身安全的保障。

其中,所述全保护段采用凹型结构,用于包裹所述电缆支架的凹型部分。

上述方案中,将全保护段设置为凹型结构,方便全保护段将电缆支架凹型部分的锋利尖角进行完全的包裹,提高了安全性能。

其中,所述固定段采用i型结构,在所述i型结构内部的两个侧壁上,设置有防滑条纹。

上述方案中,固定段i型结构的设置,用于卡接住电缆支架,在固定段内部的两个侧壁上设置有防滑条纹,增加了固定段与电缆支架间的摩擦力,防止保护头滑落。

其中,所述半保护段采用山型结构,用于包裹电缆支架工字型部分的边角。

上述方案中,由于电缆支架工字型底部部分不存在锋利的边角,因此半保护段采用半敞开的山型结构,即实现了对电缆支架的包裹,也减少了材料成本,减轻了保护套的重量,间接保证了保护套的稳定连接。

其中,所述的保护口呈十字结构。

上述方案中,由于电缆支架的某一侧存在一个单独突出的矩状部分且该矩状部分位于左侧或右侧并无确定,因此将保护口设置为十字结构,使保护套更实用与电缆支架。

其中,所述保护套采用橡胶结构;所述保护套边缘设置为弧线状;所述保护套上设置有蓄光涂层。

上述方案中,将保护套设置为橡胶结构,充分利用橡胶结构具有弹性的特点,将保护套固定在电缆支架上,巩固了保护套与电缆支架间的连接,同时,利用橡胶结构自身的弹性,对工作人员实现了保护,避免碰撞到电缆支架而受伤;将保护套边缘设置为弧线状,避免保护套外壁存在棱角,一方面减少因与人员衣物接触而产生的摩擦力,另一方面令工作人员不受伤害;在保护套表面上设置有蓄光涂层,当出现照明系统故障时,有蓄光涂层的保护套可以标示出电缆支架的范围,工作人员在进行检查时可以及时避开电缆层支架,保障了人员的安全。

其中,所述保护套采用聚四氟乙烯结构代替橡胶结构。

上述方案中,保护套材料采用聚四氟乙烯,利用聚四氟乙烯本身存在的弹性,使保护套与电缆支架之间产生足够大的摩擦力,将保护套固定在电缆支架上,且在受到撞击后,产生的弹性形变可以快速恢复;同时,利用聚四氟乙烯耐高温、耐腐蚀的特点,满足工作环境对防碰撞装置的要求,不易变性,且具有优良的绝缘性,不会在变电站的强磁场中产生感应电。

与现有技术相比,本发明技术方案的有益效果是:

本发明提供的一种电缆层支架的防碰撞保护套,通过设置在保护套上的全保护段、固定段和半保护段,实现了保护套对电缆支架的全面包裹,实现了对工作人员的保护;工作人员将所述保护套套接在电缆支架上,将电缆支架尖角进行有效的隔离,既避免了动火作业、提高了工作效率,也实现了对工作人员人身安全的保障。

附图说明

图1为电缆层支架的防碰撞保护套的结构示意图;

图2为电缆支架截面图;

其中:1、全保护段;2、固定段;21、保护口;3、半保护段。

具体实施方式

附图仅用于示例性说明,不能理解为对本专利的限制;

为了更好说明本实施例,附图某些部件会有省略、放大或缩小,并不代表实际产品的尺寸;

对于本领域技术人员来说,附图中某些公知结构及其说明可能省略是可以理解的。

下面结合附图和实施例对本发明的技术方案做进一步的说明。

实施例1

如图1、图2所示,一种电缆层支架的防碰撞保护套,所述保护套一体成型,设置有全保护段1、固定段2和半保护段3;其中:

所述全保护段1用于隔离电缆支架凹型部分的尖角;

所述固定段2设置在所述全保护段1、半保护段3之间,用于将所述保护套固定在电缆支架上;

所述半保护段3用于隔离电缆支架工字型部分的边角;

所述固定段2上还设置有与电缆支架相互吻合的保护口21。

在具体实施过程中,设置在保护套上的全保护段1,用于包裹电缆支架上半部“凹”型部分的较薄保护套部分,位于保护套中间的槽口,能对电缆支架凹型部分进行完全的隔离;设置在保护套上的固定段,一方面用于连接所述全保护段1和半保护段3,另一方面用于为保护套提供支撑力防止保护套滑落电缆支架,设置在固定段2上的保护口21用于包裹电缆支架上突出的矩形部分;设置在保护套上的半保护段3,用于包裹电缆支架下半部“工”字型的无锋利边角,半保护段3设置为半敞开型结构,节省了材料成本及减轻保护套重量。

在具体实施过程中,工作人员将所述保护套套接在电缆支架一端,将电缆直接尖角进行有效的隔离,既避免了动火作业、提高了工作效率,也实现了对工作人员人身安全的保障。

更具体的,所述全保护段1采用凹型结构,用于包裹所述电缆支架的凹型部分。

在具体实施过程中,将全保护段1设置为凹型结构,方便全保护段1将电缆支架凹型部分的锋利尖角进行完全的包裹,提高了安全性能。

更具体的,所述固定段2采用i型结构,在所述i型结构内部的两个侧壁上,设置有防滑条纹。

在具体实施过程中,固定段2的i型结构的设置,用于卡接住电缆支架,在固定段2内部的两个侧壁上设置有防滑条纹,增加了固定段2与电缆支架间的摩擦力,防止保护套滑落。

更具体的,所述半保护段3采用山型结构,用于包裹电缆支架工字型部分的边角。

在具体实施过程中,由于电缆支架工字型底部部分不存在锋利的边角,因此半保护段3采用半敞开的山型结构,即实现了对电缆支架的包裹,也减少了材料成本,减轻了保护套的重量,间接保证了保护套的稳定连接。

更具体的,所述的保护口21呈十字结构。

在具体实施过程中,由于电缆支架的某一侧存在一个单独突出的矩状部分且该矩状部分位于左侧或右侧并无确定,因此将保护口21设置为十字结构,是保护套更实用与电缆支架。

实施例2

更具体的,在实施例1的基础上,所述保护套采用橡胶结构;所述保护套边缘设置为弧线状;所述保护套上设置有蓄光涂层。

在具体实施过程中,将保护套设置为橡胶结构,充分利用橡胶结构具有弹性的特点,将保护套固定在电缆支架上,巩固了保护套与电缆支架间的连接,同时,利用橡胶结构自身的弹性,对工作人员实现了保护,避免碰撞到电缆支架而受伤;将保护套边缘设置为弧线状,避免保护套外壁存在棱角,一方面减少因与人员衣物接触而产生的摩擦力,另一方面令工作人员不受伤害;在保护套表面上设置有蓄光涂层,当出现照明系统故障时,有蓄光涂层的保护套可以标示出电缆支架的范围,工作人员在进行检查时可以及时避开电缆层支架,保障了人员的安全。

更具体的,所述保护套采用聚四氟乙烯结构代替橡胶结构。

在具体实施过程中,保护套材料采用聚四氟乙烯,利用聚四氟乙烯本身存在的弹性,使保护套与电缆支架之间产生足够大的摩擦力,将保护套固定在电缆支架上,且在受到撞击后,产生的弹性形变可以快速恢复;同时,利用聚四氟乙烯耐高温、耐腐蚀的特点,满足工作环境对防碰撞装置的要求,不易变性,且具有优良的绝缘性,不会在变电站的强磁场中产生感应电。

在具体实施过程中,利用不同颜色的聚四氟乙烯及蓄光涂层制成的保护套,根据电缆支架对应屏柜功能的不同进行了颜色的区分,方便工作人员对电缆进行辨别。本发明提出的保护套可进行批量生产,使用时可以直接手动安装,无需其它固定材料,工作量少,工作效率高。

显然,本发明的上述实施例仅仅是为清楚地说明本发明所作的举例,而并非是对本发明的实施方式的限定。对于所属领域的普通技术人员来说,在上述说明的基础上还可以做出其它不同形式的变化或变动。这里无需也无法对所有的实施方式予以穷举。凡在本发明的精神和原则之内所作的任何修改、等同替换和改进等,均应包含在本发明权利要求的保护范围之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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