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种可自动清灰的散热器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11423602阅读:406来源:国知局

本实用新型涉及散热设备技术领域,尤其是涉及一种可自动清灰的散热器。



背景技术:

随着科学技术的高速发展,服务器、个人台式电脑、LED、制冷设备等电子设备为了提高效能,电子元器件都向体积小型化方向发展,随着功率不断提高,其发热量也随之增加,因此在这些功率元器件或者设备上均需要安装散热效能高的散热器来进行辅助散热。然而现有电子元器件或者设备在长时间使用后,元器件的表面或者设备的内部会积累较多的灰尘,灰尘积累过多之后,会导致元器件或设备散热效果变差,这样会影响电子元器件或者设备的使用寿命,需要人工定期进行清理,操作较麻烦,使用不方便。



技术实现要素:

本实用新型要解决的问题是提供一种结构简单、设计合理、散热效果好、节能环保、维护清理方便和可自动清灰的散热器。

为解决上述技术问题,本实用新型采用的技术方案是:一种可自动清灰的散热器,包括有散热器本体以及设置在所述散热器本体的外壁上的若干个散热叶片,所述散热器本体的顶部设置有散热电机,所述散热电机的输出轴上连接有第二转轴,所述散热器本体的内部设置有空腔,所述第二转轴设置在所述空腔内,所述第二转轴上设置有若干个叶轮,所述散热器本体的底部设置有除尘盒,所述除尘盒的内部分别设置有振动盒和除尘袋,所述振动盒的内部设置有除尘电机,所述除尘电机的输出轴上连接有凸轮,所述凸轮的左侧连接有第一转轴,所述第一转轴上设置有若干个弹簧,所述弹簧上连接有塑料球,所述除尘盒的顶部设置有若干个集尘罩。

优选地,上述的一种可自动清灰的散热器,其中所述第二转轴与所述散热器本体通过轴承进行连接。

优选地,上述的一种可自动清灰的散热器,其中所述振动盒与所述散热器本体的底部相贴合。

优选地,上述的一种可自动清灰的散热器,其中所述除尘袋的底部设置有真空抽风口。

优选地,上述的一种可自动清灰的散热器,其中所述集尘罩通过抽风管与所述除尘袋连通。

优选地,上述的一种可自动清灰的散热器,其中所述散热器本体是由铝材制成。

本实用新型具有的优点和有益效果是:散热器本体的顶部设置有散热电机,散热电机的输出轴上连接有第二转轴,散热器本体的内部设置有空腔,第二转轴设置在空腔内,第二转轴上设置有若干个叶轮,散热器本体的底部设置有除尘盒,除尘盒的内部分别设置有振动盒和除尘袋,振动盒的内部设置有除尘电机,除尘电机的输出轴上连接有凸轮,凸轮的左侧连接有第一转轴,第一转轴上设置有若干个弹簧,弹簧上连接有塑料球,除尘盒的顶部设置有若干个集尘罩。整体结构简单,设计合理,散热效果好,使用时当灰尘积累过多之后,除尘电机就会工作,从而带动塑料球敲打振动盒的内壁,带动整个散热器振动,这样散热器上的灰尘就会掉落下来,集尘罩就会将掉落下来的灰尘吸到除尘袋内,可以达到自动除尘的效果,维护清理较方便。

附图说明

图1是本实用新型的整体结构示意图。

图中:1、散热器本体 2、散热叶片 3、除尘电机

4、抽风管 5、凸轮 6、弹簧

7、真空抽风口 8、除尘袋 9、第一转轴

10、塑料球 11、除尘盒 12、振动盒

13、集尘罩 14、第二转轴 15、散热电机

16、轴承 17、叶轮

具体实施方式

为了使本实用新型的目的、技术方案及优点更加清楚明白,以下结合附图及实施例,对本实用新型进行进一步详细说明。应当理解,此处所描述的具体实施例仅仅用以解释本实用新型,并不用于限定本实用新型。

如图1所示,一种可自动清灰的散热器,包括有散热器本体1以及设置在散热器本体1的外壁上的若干个散热叶片2,散热器本体1是由铝材制成,散热器本体1的顶部设置有散热电机15,散热电机15的输出轴上连接有第二转轴14,第二转轴14与散热器本体1通过轴承16进行连接,散热器本体1的内部设置有空腔,第二转轴14设置在空腔内,第二转轴14上设置有若干个叶轮17,散热器本体1的底部设置有除尘盒11,除尘盒11的内部分别设置有振动盒12和除尘袋8,振动盒12与散热器本体1的底部相贴合,振动盒12的内部设置有除尘电机3,除尘袋8的底部设置有真空抽风口7,除尘电机3的输出轴上连接有凸轮5,凸轮5的左侧连接有第一转轴9,第一转轴9上设置有若干个弹簧6,弹簧6上连接有塑料球10,除尘盒11的顶部设置有若干个集尘罩13,集尘罩13通过抽风管4与除尘袋8连通。

整体结构简单,设计合理,散热效果好,使用时当灰尘积累过多之后,除尘电机3就会工作,从而带动塑料球10敲打振动盒12的内壁,带动整个散热器振动,这样散热器上的灰尘就会掉落下来,集尘罩13就会将掉落下来的灰尘吸到除尘袋8内,可以达到自动除尘的效果,维护清理较方便。

以上对本实用新型的一个实施例进行了详细说明,但所述内容仅为本实用新型的较佳实施例,不能被认为用于限定本实用新型的实施范围。凡依本实用新型申请范围所作的均等变化与改进等,均应仍归属于本实用新型的专利涵盖范围之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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