远程配电监控设备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13940869阅读:333来源:国知局
远程配电监控设备的制作方法

本实用新型涉及监控设备技术领域,尤其涉及远程配电监控设备。



背景技术:

配电为电力系统中直接与用户相连并向用户分配电能的环节。配电系统由配电变电所(通常是将电网的输电电压降为配电电压)、高压配电线路(即1千伏以上电压)、配电变压器、低压配电线路(1千伏以下电压)以及相应的控制保护设备组成。配电电压通常有35~60千伏和3~10千伏等。配电线路按结构有架空线路和地下电缆。农村和中小城市可用架空线路,大城市(特别是市中心区)、旅游区、居民小区等应采用地下电缆。

在对各个区域进行配电时,常常需要在监控室中进行实时的24小时监控,避免某一地区配电过多,造成电量浪费,或者某一地区配电过少,电压稳定的情况。由于远程监控设备长期处于运行状态,其内部的电子元件会产生大量的热,热量不及时排出监控设备外则会导致设备内部的元件加速老化,造成设备受用寿命缩短 ,甚至自燃,引起火灾,造成严重的安全事故,为此我们设计出远程配电监控设备,来解决上述问题。



技术实现要素:

本实用新型的目的是为了解决现有技术中存在的缺点,而提出的远程配电监控设备。

为了实现上述目的,本实用新型采用了如下技术方案:

远程配电监控设备,包括监控设备主体,所述监控设备主体的两侧均设置有散热窗,所述散热窗的下方安装有两组进气风扇,所述监控设备主体的两侧内壁均呈S型安装有水冷管,所述水冷管的一端设置有进水管,另一端设置有出水管,且进水管和出水管均延伸至监控设备主体的背面外部,所述监控设备主体的背面安装有排风扇,所述排风扇的两侧均设置有竖直方向的轨道,且轨道上活动安装有保护盖板,所述保护盖板的上方安装有驱动马达,且驱动马达的输出轴连接有起吊绳的一端,所述起吊绳的另一端与保护盖板的上侧中部连接。

优选的,所述监控设备主体的内部设只有温度传感器,且温度传感器与进气风扇和排风扇电性连接。

优选的,所述进气风扇和排风扇的外侧均设置有防尘罩。

优选的,所述散热窗内设置有防尘网。

优选的,所述进水管和出水管上均设置有电磁阀,且连接有水冷循环设备。

优选的,所述监控设备主体的底部安装有伸缩支脚,且伸缩支脚上设置有固定销。

与现有技术相比,本实用新型的有益效果是:本实用新型中通过进气风扇向设备主体内部抽风,空气经过水冷管时,温度降低,再通过排风扇将设备内的空气排出,进气风扇,设备主体和排气扇形成一个循环散热结构,加之水冷管对空气进行降温,大幅度的提升了设备主体的散热效率,使设备主体内部始终保持一个温度较低的环境,延长了设备的使用寿命。

附图说明

图1为本实用新型提出的远程配电监控设备的结构示意图;

图2为本实用新型提出的远程配电监控设备的内部俯视图;

图3为本实用新型提出的远程配电监控设备的背面示意图。

图中:1监控设备主体、2散热窗、3进气风扇、4水冷管、5进水管、6出水管、7排风扇、8轨道、9保护盖板、10驱动马达。

具体实施方式

下面将结合本实用新型实施例中的附图,对本实用新型实施例中的技术方案进行清楚、完整地描述,显然,所描述的实施例仅仅是本实用新型一部分实施例,而不是全部的实施例。

参照图1-3,远程配电监控设备,包括监控设备主体1,监控设备主体1的底部安装有伸缩支脚,且伸缩支脚上设置有固定销,监控设备主体1的两侧均设置有散热窗2,散热窗2内设置有防尘网,散热窗2的下方安装有两组进气风扇3,监控设备主体1的两侧内壁均呈S型安装有水冷管4,水冷管4的一端设置有进水管5,另一端设置有出水管6,进水管5和出水管6上均设置有电磁阀,且连接有水冷循环设备,且进水管5和出水管6均延伸至监控设备主体1的背面外部,监控设备主体1的背面安装有排风扇7,进气风扇3和排风扇7的外侧均设置有防尘罩,排风扇7的两侧均设置有竖直方向的轨道8,且轨道8上活动安装有保护盖板9,保护盖板9的上方安装有驱动马达10,且驱动马达10的输出轴连接有起吊绳的一端,起吊绳的另一端与保护盖板9的上侧中部连接,监控设备主体1的内部设只有温度传感器,且温度传感器与进气风扇3和排风扇7电性连接。

本实用新型在使用时,监控设备主体1对各个地区的配电情况进行实时的远程监控,长时间运行后,内部温度升高,温度传感器检测到温度超过警戒值时,则驱动马达10启动,保护盖板9向上打开,露出排风扇7,同时,进气风扇3和排风扇7启动,与监控设备主体1的内腔形成一个散热通道,加之水冷管4对空气进行降温,大幅度的提升了监控设备主体1的散热效率,使监控设备主体1内部始终保持一个温度较低的环境,延长了设备的使用寿命。

以上所述,仅为本实用新型较佳的具体实施方式,但本实用新型的保护范围并不局限于此,任何熟悉本技术领域的技术人员在本实用新型揭露的技术范围内,根据本实用新型的技术方案及其实用新型构思加以等同替换或改变,都应涵盖在本实用新型的保护范围之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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