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于机柜顶部的自动开启天窗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13342324阅读:1866来源:国知局
用于机柜顶部的自动开启天窗的制作方法

本实用新型涉及一种天窗,更具体地说,涉及一种用于机柜顶部的自动开启天窗。



背景技术:

目前,用于机柜顶部的天窗,通常都是利用电磁铁保持锁定,待有消防信号时,则电磁铁断电,天窗取消锁定,在重力的作用下旋转掉落,待电磁铁重新通电后,手动将天窗恢复原状。众所周知,在应急或者突发灾情的状况下,能够使天窗可靠打开,从而消防气体能够进入通道的机构,其存在性非常重要。而现有的天窗恢复方式一般为手动恢复,需要运维人员手动将天窗逐个恢复,导致花费的时间长和人力成本较多,影响了数据中心业务的快速恢复。



技术实现要素:

本实用新型要解决的技术问题在于,提供一种能够解决天窗需要人工手动恢复的缺陷的天窗。

本实用新型解决其技术问题所采用的技术方案是:构造一种用于机柜顶部的自动开启天窗,该天窗包括支撑架、位于所述支撑架上的若干个窗口、每个窗口设有一个窗页,在所述支撑架上还设有用于自动开启或关闭所述窗页的自动开启装置;

所述自动开启装置包括控制单元、与所述控制单元对接的用于反馈窗页打开或关闭位置的位置反馈器、至少一个与所述控制单元电连接的电机以及与所述电机机械连接的用于打开或者关闭所述窗页的传动机构;

所述控制单元根据收到的消防监控信号或人工开启关闭信息,向所述电机发出控制信号,以打开或者关闭所述窗页。

优选地,所述支撑架包括框架、设于所述框架两侧并与之垂直的底部支架、位于所述框架与所述底部支架垂直连接处的水平导轨;所述若干个窗口并排铺设在所述框架上。

优选地,所述传动机构位于所述水平导轨内;所述传动机构包括由所述电机带动转动的定向轮、与所述定向轮连接用于调整电机传动的减速比的齿轮组合、位于所述齿轮组合上由所述齿轮组合带动的链传动装置、由所述链传动装置带动且与所述窗页连接用于实现窗页在0~90°范围内转动的连杆机构。

优选地,所述传动机构位于所述水平导轨内;所述传动机构包括由所述电机带动转动的定向轮、与所述定向轮连接由所述定向轮带动的带传动装置由所述带传动装置带动且与所述窗页连接用于实现窗页在0~90°范围内转动的连杆机构。

优选地,所述定向轮包括涡轮、以及与所述涡轮连接的蜗杆。

优选地,所述链传动装置包括链轮、以及位于所述链轮上由所述链轮带动的链条。

优选地,所述带传动装置包括同步轮组合、以及位于所述同步轮上由所述同步轮带动的同步带。

优选地,所述控制单元包括控制所述电机开启转动或关闭的电机控制器;所述电机控制器位于所述水平导轨内且与所述电机电连接。

优选地,所述控制单元包括控制所述电机开启转动或关闭的电机控制器、以及给所述电机控制器和所述电机应急供电的应急电源;

所述电机控制器位于所述水平导轨内,与所述电机电连接。

优选地,所述电机控制器上设有对接用于监控天窗状态的远程监控平台、和远程电脑操作的通道。

优选地,所述位置反馈器为微动开关;所述微动开关位于所述窗口和窗页连接处与所述电机控制器对接且用于反馈窗页打开或者关闭位置;所述微动开关在窗页转动90°时打开且向所述电机控制器反馈信息。

实施本实用新型的用于机柜顶部的自动开启天窗,具有以下有益效果:本实用新型通过在天窗的支撑架上设置自动开启天窗窗页的装置,该自动开启天窗装置通过控制单元根据收到的消防监控信号或人工开启关闭信息,向电机发出控制信号,控制电机转动进而带动传动机构打开或关闭窗页,并且由位置反馈器反馈窗页打开或关闭的位置信息至控制单元,从而实现该天窗的自动开启或关闭。通过在机柜顶部的天窗上安装该自动开启天窗装置不仅节约了人力物力,而且确保了在应急或者突发灾情的状况下,数据中心处于安全状态。

附图说明

下面将结合附图及实施例对本实用新型作进一步说明,附图中:

图1是本实用新型用于机柜顶部的自动开启天窗第一实施例的结构示意图;

图2是本实用新型用于机柜顶部的自动开启天窗第一实施例的局部放大图;

图3是本实用新型用于机柜顶部的自动开启天窗第二实施例的局部放大图。

具体实施方式

如图1、图2所示,在本实用新型的用于机柜顶部的自动开启天窗第一实施例中,本实施例所述的自动开启天窗,其包括支撑架1,该支撑架1可以整个采用型材导轨组装而成,其材质可以为铝合金,可以理解地,该支撑架1的材质不限于型材导轨,更不限于铝合金,也可以是木材或者其他材质。

该支撑架包括框架11、设于该框架11两侧并与之垂直的底部支架12、位于该框架11与底部支架12垂直连接处的水平导轨13;该框架11呈长方形,与机柜相适配,该框架11的形状不限于长方形,可以为椭圆形或者其他形状,具体形状应与机柜相适配;在该框架11上设有若干个窗口,相应地,每个窗口2上设有窗页3。

如图2所示,在该水平导轨内安装有自动开启天窗的装置,该装置包括控制单元41、与控制单元41对接的用于反馈窗页3打开或关闭位置的位置反馈器43、与控制单元41电连接的电机44以及与电机44机械连接的用于打开或者关闭所述窗页的传动机构42。在其他一些实施例中,该装置除了包括控制单元41,位置反馈器43还包括多个电机44以及多个与该电机44机械连接的传动机构42,可以理解地,由一个控制单元41,可以控制多个电机44和传动机构42一并开启或者关闭窗页3。

具体地,该控制单元41位于水平导轨13的一端,其包括控制电机44开启转动或关闭的电机控制器411;该电机控制器411与电机44之间为电连接,该电机控制器411能够根据收到的消防监控信号或人工开启关闭信息,向电机44发出控制信号,实现自动打开或者关闭窗页3。可以理解地,该电机控制器411上还可以设有对接用于监控天窗状态的远程监控平台、和远程电脑操作的通道。通过电机控制器411上的通道可以与上层监控平台对接,将天窗的状态信息上传至监控平台,由微模块的动环监控平台来负责监控和控制,再通过处在电脑端的操作界面进行天窗的打开和关闭操作,实现无人值守。

在其他一些实施例中,该控制单元41还包括应急电源,该应急电源可以为应急电池,该应急电源与电机控制器411电连接,可以在遇到意外或者不可避免的突发状况,数据中心出现断电,又需要紧急打开天窗时,给电机控制器411还有电机充电,防止出现天窗无法动作导致危险发生。

进一步地,为了能够检测到窗页3打开或者关闭的位置状态信息,该位置反馈器43设置位于窗口2和窗页3,且与水平导轨13内的控制单元41对接,将窗页3的位置状态信息及时反馈给电机控制器411,该位置反馈器43可以为微动开关,微动开关在窗页转动至90°时触碰到微动开关,微动开关才得以打开且向电机控制器反馈信息,可以理解地,在该微动开关处于关闭状态时,窗页处于关闭或者未完全打开状态,在其他一些实施例中,该位置反馈器43不限于微动开关,也可以为其他能够反馈窗页开启或关闭位置的装置。

为了规避因变换传动方向,导致传递精准度降低,进而导致个别天窗未能完全开启或关闭,本实用新型采用的是只沿着一个方向转动的单向转动电机44,从而规避了正转反转电机44带来的传动精度损失,避免了天窗状态不一致的问题。该电机44一端与电机控制器411连接,接收电机控制器411的控制信息,在电机控制器411控制下实现开启或关闭,该电机44转轴的一端与传动机构42连接。

进一步地,本实施例所采用的传动机构42,其包括定向轮422、齿轮组合423、链传动装置424、连杆机构421,本实施例的传动机构42位于水平导轨内。

具体地,该定向轮一端与电机44电连接,由电机44带动转动,该定向轮422可以采用涡轮4222以及位于涡轮4222上的蜗杆4221组成,电机44提供转动力矩通过蜗轮4222蜗杆4221传递,涡轮4222蜗杆4221可以用来调整转矩方向,且具有自锁作用,通过其传递力矩,若天窗位置保持不动,则蜗轮4222蜗杆4221的自锁力可以保证天窗位置稳定。可以理解地,在其他一些实施例中,也可以采用棘轮机构或者其他形式的定位和自锁结构。

考虑到电机44的尺寸限制,本实施例增加了齿轮作为中间传递级,用来弥补不同电机44尺寸的限制,如电机44尺寸较为合适则亦可以省去齿轮组合423,则本实施例的四级传动系统可以变为三级传动系统。并且该齿轮组合423与定向轮422连接,由定向轮422带动转动,可以用于调整电机传动的减速比,将转速降低到合适的范围内。本实施例采用的齿轮组合423由两个或多个齿轮构成。

为了保证在单向传递时传动精度高,本实施例采用链传动装置424,该链传动装置424位于齿轮组合423上由齿轮组合423带动转动,该链传动装置424包括链轮4241、以及位于所述链轮4241上由链轮4241带动的链条4242。

进一步地,为了实现天窗的自动打开或者关闭,本实施例采用的连杆机构421一端链传动装置424连接,一端与窗页3连接,并由链传动装置424带动实现窗页3在0~90°范围内转动。

图3示出了本实用新型的第二个实施例,本实施例与第一实施例的区别在于省去了齿轮组合423,并将链传动装置424换为带传动装置425,该带传动装置425,包括同步轮组合4251、以及位于同步轮组合4251上由同步轮组合4251带动的同步带4252,该同步轮组合4251可以为两个或者多个同步轮构成,该同步轮在定向轮422带动下转动进而带动同步带4252转动,从而带动连杆机构421实现窗页3在0~90°范围内转动,进而打开或关闭窗页3。

可以理解地,该传动机构42顺序和级别可以调整,对于级数的增加或者减少也应当属于本实用新型的涵盖范围,不能作为限制本实用新型的条件。

可以理解的,以上实施例仅表达了本实用新型的优选实施方式,其描述较为具体和详细,但并不能因此而理解为对本实用新型专利范围的限制;应当指出的是,对于本领域的普通技术人员来说,在不脱离本实用新型构思的前提下,可以对上述技术特点进行自由组合,还可以做出若干变形和改进,这些都属于本实用新型的保护范围;因此,凡跟本实用新型权利要求范围所做的等同变换与修饰,均应属于本实用新型权利要求的涵盖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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