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种显示屏固定结构及电子产品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14444768阅读:240来源:国知局
一种显示屏固定结构及电子产品的制作方法

本实用新型涉及智能电子设备技术领域,尤其涉及一种显示屏固定结构及使用其的电子产品。



背景技术:

智能平板为通过触控技术对显示在显示平板(LCD、LED、PDP)上的内容进行操控和实现人机交互操作的一体化设备,这种设备集成了投影机、电子白板、幕布、音响、电视机、视频会议终端的多种功能,适用于群体沟通场合,集中解决了会议中远程音视频沟通,各种格式会议文档高清晰显示,视频文件播放,现场音响,屏幕书写,文件标注、保存、打印和分发等系统化会议需求;同时还内置电视接收功能和环绕声音响,在工作之余还可满足视听娱乐需求。广泛应用于教育教学、企业会议、商业展示等领域,可有效改善沟通环境、提升群体沟通效率。

现有智能平板朝着大尺寸方向发展,而为了增加美观性通常在设备外壳上不设置任何补强结构,导致产品结构强度差,在触摸书写过程中非常容易变形。



技术实现要素:

本实用新型实施例的一个目的在于:提供一种显示屏固定结构,其能够提高显示屏的结构强度,减小其变形可能性。

本实用新型实施例的另一个目的在于:提供一种电子产品,其结构强度好,使用寿命长。

为达上述目的,本实用新型实施例采用以下技术方案:

提供一种显示屏固定结构,包括显示屏以及设置在所述显示屏的后壳上的壁挂条,所述壁挂条采用金属材料制成,具有与所述后壳接触的第一表面以及远离所述第一表面的第二表面,所述第一表面与所述后壳无缝贴合,且所述壁挂条与所述后壳相贴合的区域大于所述后壳宽度的50%。

作为所述的显示屏固定结构的一种优选技术方案,所述壁挂条呈槽状结构,具有形成所述第一表面的底板以及于所述底板两侧相互平行设置的连接板,所述连接板远离所述底板的表面形成所述第二表面。

作为所述的显示屏固定结构的一种优选技术方案,所述连接板远离所述第一表面的端部设置有挂钩,所述显示屏可通过所述挂钩进行悬挂。

作为所述的显示屏固定结构的一种优选技术方案,所述底板上设置有通孔,所述后壳上与所述通孔对应的位置设置有螺纹孔,所述壁挂条通过依次穿过所述通孔以及所述螺纹孔的螺钉与所述显示屏固定连接。

作为所述的显示屏固定结构的一种优选技术方案,所述壁挂条为两个,两个所述壁挂条沿所述显示屏的竖直中心线对称设置。

作为所述的显示屏固定结构的一种优选技术方案,两所述壁挂条之间的距离为所述显示屏高度的1/3-1/4,每个所述壁挂条上设置有两组所述挂钩,两组所述挂钩将所述壁挂条在长度方向上三等分。

作为所述的显示屏固定结构的一种优选技术方案,两组所述挂钩之中的一组设置有螺纹顶紧件,通过所述螺纹顶紧件紧固所述壁挂条与设置在待悬挂墙面上的悬挂件。

作为所述的显示屏固定结构的一种优选技术方案,所述后壳内部与所述后壳固定连接的设置有金属固定片,所述底板上与所述金属固定片位置相对应的设置有磁铁。

作为所述的显示屏固定结构的一种优选技术方案,还包括与所述壁挂条相互垂直的补强条,所述补强条与所述壁挂条呈一体结构,所述补强条朝向所述后壳的表面与所述后壳无缝贴合。

另一方面,提供一种电子产品,具有显示屏,所述显示屏采用如上所述的显示屏固定结构进行固定。

本实用新型的有益效果为:本方案中通过设置与后壳无缝贴合的壁挂条使得通过壁挂条对显示屏进行结构补强,从而避免在触摸书写的过程中显示屏被按压变形,本方案防止变形的效果取决于壁挂条与后壳的接触范围,采用壁挂条与后壳相结合的区域大于后壳宽度50%的方案能够有效的防止显示屏变形。

附图说明

下面根据附图和实施例对本实用新型作进一步详细说明。

图1为本实用新型实施例所述显示屏固定结构示意图。

图2为本实用新型实施例所述壁挂条分解状态示意图。

图2A为图2中I处放大图。

图中:

1、后壳;2、壁挂条;3、底板;4、连接板;5、挂钩;6、通孔;7、磁铁;8、螺纹顶紧件。

具体实施方式

为使本实用新型解决的技术问题、采用的技术方案和达到的技术效果更加清楚,下面将结合附图对本实用新型实施例的技术方案作进一步的详细描述,显然,所描述的实施例仅仅是本实用新型一部分实施例,而不是全部的实施例。基于本实用新型中的实施例,本领域技术人员在没有作出创造性劳动前提下所获得的所有其他实施例,都属于本实用新型保护的范围。

在本实用新型的描述中,除非另有明确的规定和限定,术语“相连”、“连接”、“固定”应做广义理解,例如,可以是固定连接,也可以是可拆卸连接,或成一体;可以是机械连接,也可以是电连接;可以是直接相连,也可以通过中间媒介间接相连,可以是两个元件内部的连通或两个元件的相互作用关系。对于本领域的普通技术人员而言,可以具体情况理解上述术语在本实用新型中的具体含义。

在本实用新型中,除非另有明确的规定和限定,第一特征在第二特征之“上”或之“下”可以包括第一和第二特征直接接触,也可以包括第一和第二特征不是直接接触而是通过它们之间的另外的特征接触。而且,第一特征在第二特征“之上”、“上方”和“上面”包括第一特征在第二特征正上方和斜上方,或仅仅表示第一特征水平高度高于第二特征。第一特征在第二特征“之下”、“下方”和“下面”包括第一特征在第二特征正下方和斜下方,或仅仅表示第一特征水平高度小于第二特征。

如图1-2A所示,于本实施例中,本实用新型所述的一种显示屏固定结构,包括显示屏以及设置在所述显示屏的后壳1上的壁挂条2,所述壁挂条2采用金属材料制成,具有与所述后壳1接触的第一表面以及远离所述第一表面的第二表面,所述第一表面与所述后壳1无缝贴合,且所述壁挂条2与所述后壳1相贴合的区域大于所述后壳1宽度的50%。

本方案中通过设置与后壳1无缝贴合的壁挂条2使得通过壁挂条2对显示屏进行结构补强,从而避免在触摸书写的过程中显示屏被按压变形,本方案防止变形的效果取决于壁挂条2与后壳1的接触范围,采用壁挂条2与后壳1相结合的区域大于后壳1宽度50%的方案能够有效的防止显示屏变形。

优选的,所述壁挂条2与所述后壳1相贴合的区域为所述后壳1宽度的50%-80%。

所述壁挂条2呈槽状结构,具有形成所述第一表面的底板3以及于所述底板3两侧相互平行设置的连接板4,所述连接板4远离所述底板3的表面形成所述第二表面。

将挂壁槽设置为槽状结构,一方面可以使底板3与后壳1之间具有足够的接触面积,同时能够将后壳1与待悬挂墙面之间形成一定的安装空间,以便于显示屏的悬挂安装。

所述连接板4远离所述第一表面的端部设置有挂钩5,所述显示屏可通过所述挂钩5进行悬挂。

优选的,本实施例中所述的挂钩5通过在所述连接板4上开设的凹槽形成,所述凹槽由开口端至凹槽底部,由下向上倾斜。

所述底板3上设置有通孔6,所述后壳1上与所述通孔6对应的位置设置有螺纹孔,所述壁挂条2通过依次穿过所述通孔6以及所述螺纹孔的螺钉与所述显示屏固定连接。通孔6以及螺纹孔的设置用于后壳1与壁挂条2之间进行连接,在通过壁挂条2对显示屏进行悬挂的时候,该螺纹连接结构提供对显示屏的支撑力。

优选的,所述壁挂条2为两个,两个所述壁挂条2沿所述显示屏的竖直中心线对称设置。通过设置两个壁挂条2且两个壁挂条2之间对此设置能够保证显示屏悬挂的稳定性。

合理的设置两壁挂条2支架的距离能够最大程度的保证悬挂的稳定性以及实现壁挂条2对显示屏的支撑、补强功能,因此两所述壁挂条2之间的距离为所述显示屏高度的1/3-1/4为宜,具体到本实施例中两所述壁挂条2之间的距离为所述显示屏高度的1/3。

每个所述壁挂条2上设置有两组所述挂钩5,两组所述挂钩5将所述壁挂条2在长度方向上三等分。两组所述挂钩5将所述壁挂条2在长度方向上三等分的方案同样为了提高固定的稳定性,因此,三等分并不作为对本方案保护范围的限制,在其他实施例中还可根据显示屏的重心对挂钩5的设置位置进行调整,只要满足悬挂性能即可。

两组所述挂钩5之中的一组设置有螺纹顶紧件8,通过所述螺纹顶紧件8紧固所述壁挂条2与设置在待悬挂墙面上的悬挂件。

所述后壳1内部与所述后壳1固定连接的设置有金属固定片,所述底板3上与所述金属固定片位置相对应的设置有磁铁7。

磁铁7的作用为通过磁铁7与金属固定片的吸附而防止书写过程中显示屏的晃动,为了进一步提高可操作性,所述后壳1内部的金属固定片还可以采用电磁铁进行替换。

为了进一步加强对显示屏的补强作用,在其他实施例中所述显示屏固定结构还包括与所述壁挂条2相互垂直的补强条,所述补强条与所述壁挂条2呈一体结构,所述补强条朝向所述后壳1的表面与所述后壳1无缝贴合。

同时,本实施例中还提供一种电子产品,具有显示屏,所述显示屏采用如上所述的显示屏固定结构进行固定。

于本文的描述中,需要理解的是,术语“上”、“下”、“右”、等方位或位置关系为基于附图所示的方位或位置关系,仅是为了便于描述和简化操作,而不是指示或暗示所指的装置或元件必须具有特定的方位、以特定的方位构造和操作,因此不能理解为对本实用新型的限制。此外,术语“第一”、“第二”,仅仅用于在描述上加以区分,并没有特殊的含义。

在本说明书的描述中,参考术语“一实施例”、“示例”等的描述意指结合该实施例或示例描述的具体特征、结构、材料或者特点包含于本实用新型的至少一个实施例或示例中。在本说明书中,对上述术语的示意性表述不一定指的是相同的实施例或示例。

此外,应当理解,虽然本说明书按照实施方式加以描述,但并非每个实施方式仅包含一个独立的技术方案,说明书的这种叙述方式仅仅是为清楚起见,本领域技术人员应当将说明书作为一个整体,各实施例中的技术方案也可以适当组合,形成本领域技术人员可以理解的其他实施方式。

以上结合具体实施例描述了本实用新型的技术原理。这些描述只是为了解释本实用新型的原理,而不能以任何方式解释为对本实用新型保护范围的限制。基于此处的解释,本领域的技术人员不需要付出创造性的劳动即可联想到本实用新型的其它具体实施方式,这些方式都将落入本实用新型的保护范围之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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