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种数字版权管理方法及装置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7627496阅读:93来源:国知局
专利名称:一种数字版权管理方法及装置的制作方法
技术领域
本发明涉及数字版权管理,具体的说是涉及数字版权管理中对媒体对象使用时间的控制方法及装置。
背景技术
数字版权管理DRM(Digital Right Management)是保护数字内容免受未经授权使用的一种方法,为内容提供者保护他们的私有音乐或其他数据免受非法复制和使用提供了一种手段。受DRM保护的媒体内容被放在用户终端设备受保护的存储区,经过DRM客户端代理模块才能访问被保护的内容。并且媒体内容是加密保存的,密码单独存放并且使用其他软件得不到,合法使用时必须临时解密内容。
现有技术中DRM系统结构图如图1所示,DRM主要由3大功能实体组成内容发布者CI(Content Issuer)、版权发布者RI(Right Issuer)和DRM客户端代理模块即终端处理DRM相关事务的装置(DRM agent)。
在该DRM系统中CI负责内容的发行,将数字信息加密后上传到网络,RI负责版权对象RO的分发,DRM agent做为本地DRM管理策略的执行者驻留在终端设备上,用户将加密的数字信息下载到终端上的DRM Agent中,用户如果要使用下载的数字信息,要再通过网络向RI请求该数字信息产品的RO,RO中包括解密数据的密钥。如果是一次性付费的产品,DRM Agent利用该密钥解密数字信息后,用户就可以使用了;如果需要对用户操作权限进行控制,RO中还应包括该数字信息的权限管理信息,DRM Agent根据这些限制条件管理用户对数字信息的具体使用。
DRM系统防止内容被任意使用的方法是在授权用户使用时,定义出对内容的使用方式,并对使用时间或次数进行限制,DRM客户端代理模块软件必须严格遵循这些限制方式和条件管理被保护的内容,其核心思想是媒体对象MO(Media Object)与版权对象RO(Right Object)分离,MO是指加过密的数字内容,而RO则包含了对MO进行解密的密钥,同时也描述了允许使用的权力范围。移动通信领域的数字版权管理一般遵循开放移动联盟OMA的DRM规范,OMA DRM定义了四种可能的约束方式计次、使用时间、开始时间/结束时间、永久使用权限。
上述过程是通过DRM Agent来完成的,通过DRM Agent与RI协商,实现RO上描述的使用规则。在现有的DRM系统中,对同时具有播放和使用时间限制的RO是用累计播放时间来限制的,代表了使用这个RO,对应媒体对象还可以播放的时间长度。实现方式是在RO上定义了accumulated属性字段,代表了使用这个RO,对应MO还可以播放的时间长度。如存在以下描述<o-dd:accumulated>PT2H30M</o-dd:accumulated>
则表示使用这个RO还可以播放时间为2个小时30分钟。用户播放过程中,DRM客户端代理模块(DRM agent)会进行监控,一旦时间消费完毕,立即停止该视频文件的播放,通过这样的监控来实现累计时间的约束限制。现有技术中,RO对于这个约束条件的具体实现方式为当开始播放的时候,启动计时器,播放过程中一旦发现播放时间已经等于允许播放时间的话,则停止播放,反之则等到播放结束,修改还可以播放的时间。
然而,上述约束条件是播放过程一直正常情况下实现的,但如果播放过程中出现异常情况,如手机电量不足而关闭,那么此时的DRM agent并没有机会修改RO里的累计播放时间属性值,导致这次的观看不被计算在内,用户可以利用这种漏洞,当播放到快结束的时候就制造人为异常,这样的话,累计播放时间数值就不会改变,用户可以利用这种方法反复观看。

发明内容
本发明的目的是提供一种数字版权管理中对媒体对象使用时间的控制方法和系统,以解决现有技术中的问题。
本发明的目的是通过以下技术方案实现的一种数字版权管理方法,在版权对象中设有媒体文件的允许播放时间,并且设置第一定时器,当开始播放媒体文件时,启动第一定时器;所述第一定时器在定时到后重新启动;若所述第一定时器定时到,从允许播放时间中减去第一定时器定时长度。
所述的数字版权管理方法,还设置第二定时器,所述第二定时器定时长度等于允许播放时间,当开始播放媒体文件时,启动第二定时器;若所述第二定时器定时到,将允许播放时间设为零。
所述的数字版权管理方法,当媒体文件停止播放时,从允许播放时间中减去此时的第一定时器累计时间。
当媒体文件暂停播放时,第一定时器、第二定时器暂停计时;当媒体文件恢复播放时,第一定时器、第二定时器恢复计时。或者,当开始播放媒体文件时,记录此时的初始允许播放时间;当媒体文件停止播放时,将初始允许播放时间与此时的第二定时器累计时间的差值设为允许播放时间。
所述的数字版权管理方法,当媒体文件播放完毕,或用户选择停止播放,或允许播放时间为零时,媒体文件停止播放。
所述的数字版权管理方法,开始播放媒体文件时,进一步包括若允许播放时间为零,则结束流程。
所述的数字版权管理方法,其特征在于,若允许播放时间被修改,则将修改结果保存到版权对象中。
一种数字版权管理系统,包括
版权对象,在版权对象中设有媒体文件的允许播放时间;版权发布者,用于向终端发送版权对象;数字版权代理,用于管理终端中的数字版权;时间扣除装置,用于从允许播放时间中扣除时间;播放器,用于播放媒体文件;并且,在数字版权代理中设置第一定时器,所述第一定时器在播放器开始播放媒体文件时启动,并在定时到后重新启动,第一定时器定时时长由版权发布者设置在版权对象中;所述时间扣除装置进一步用于当第一定时器定时到时,从允许播放时间中减去第一定时器定时到时长。
所述的数字版权管理系统,在数字版权代理中还设置有第二定时器,所述第二定时器,并在播放器开始播放媒体文件时启动,其定时到时长等于允许播放时间;所述时间扣除装置进一步用于当第二定时器定时到时,将允许播放时间设为零。
所述的数字版权管理系统,所述时间扣除装置进一步用于当媒体文件停止播放时,从允许播放时间中减去此时的第一定时器累计时间。
所述的数字版权管理系统,其特征在于,数字版权代理进一步用于记录开始播放媒体文件时的初始允许播放时间;所述时间扣除装置进一步用于当媒体文件停止播放时,将初始允许播放时间与此时的第二定时器累计时间的差值设为允许播放时间。
本发明的有益效果是通过第一定时器和第二定时器的配合,缩短修改允许播放时间的时间间隔,有效的避免现有技术中对允许播放时间修改不精确的问题。


图1是现有技术DRM系统结构图;图2是本发明实施例中时间片定时处理流程图;图3是本发明实施例中累计约束时间定时处理流程图;图4是本发明实施例装置结构图。
具体实施例方式
本发明的核心思想是,缩短媒体对象允许播放时间的间隔,用一个以上的定时器控制允许播放时间的修改时机,使得允许播放时间没到时,也会对该时间进行修改。具体实现方式是在现有DRM描述版权对象的使用规则中增加时间片属性字段,媒体对象使用过程中,对媒体对象累计约束时间的修改时间间隔为版权对象上的时间片。
在RO的使用规则中增加一个时间片属性字段timeslice用来记录时间片大小,把一次修改变成多次修改,比如一个时间片段3分钟,这样的话,从播放开始,每3分钟DRM agent就会修改一下剩余允许播放时间,即使出现异常情况,减少记录的时间长度也可以控制在3分钟之内。
所述时间片段大小的选择至关重要,由于每个媒体文件的大小不同,播放时长也不同,因此时间片段的大小也不是固定值,要根据媒体文件大小或者购买的时间长短确定,比如2个小时的电影,时间片就可以设置为5分钟,如果是5分钟的短片,那么时间设置为1分钟就比较合适。需要注意的是,时间片断的大小不一定要小于剩余允许播放时间。
所述时间片大小由版权发布者在发布版权对象时,根据媒体对象的大小或购买时间长短设置,所述版权对象是具有累计播放时间属性的版权对象。
图2和图3分别是本发明实施例中时间片定时和累计约束时间定时处理流程图,参考图2和图3当媒体对象在开始播放时,由DRM客户端代理模块设置时间片定时器(第一定时器)和累计约束时间定时器(第二定时器),所述的时间片定时器到时就修改累计还可以播放的时间,具体是原来允许播放的时间减去时间片的数值,同时修改RO上相应的属性字段然后保存,再重新设置时间片定时器,当重新设置的时间片定时器到时,再次修改当前累计还可以播放的时间,具体修改方式同前述,如此循环至累计约束时间定时器到时,此时修改还可以累计播放的时间为0,保存同时播放停止。
当媒体对象在暂停播放时,所述的时间片定时器和累计约束时间定时器都暂停;所述媒体对象在重新播放时,所述的时间片定时器和累计约束时间定时器都再次启动;当用户停止播放时,时间片定时器和累计约束时间定时器都停止,此时累计还可以播放时间进行如下修改同时保存用当前累计还可以播放时间数值减去自从上一次修改到此时的时间段。
所述时间片定时器定时的一个时长为时间片大小,所述累计约束时间定时器定时的时长为当前累计还可以播放的时间。以下是采用本发明方法的一个具体例子在现有的开放移动联盟中数字版权管理的版权描述语言规范OMA-DRM-REL中,描述RO累计播放时间限制的相关DTD是这样的<!ELEMENT o-dd:accumulated(#PCDATA)>
以下是具体实例<o-ex:permission>
<o-dd:display>
<o-ex:constraint>
<o-dd:accumulated>PT2H30M</o-dd:accumulated>
</o-ex:constraint>
</o-dd:display>
</o-ex:permission>
以上的例子表示还可以再播放2个小时30分钟,在这个例子中,RO对于这个约束条件是这样实现的开始播放时,启动计时器,当播放过程中一旦发现播放时间已经等于2小时30分钟时就停止播放,反之则等到播放结束,修改还可以播放的时间,具体做法是用2小时30分钟减去本次已经播放的时间。
采用本发明的方法对OMA-DRM-REL中相关DTD所做的修改是这样的<!ELEMENT o-dd:accumulated(#PCDATA)>
<!ATTLIST o-dd:accumulatedo-dd:timslice CDATA#IMPLIED>
以下为具体实例<o-ex:permission>
<o-dd:display>
<o-ex:constraint>
<o-dd:accumulatedtimeslice=”PT5M”>PT2H30M</o-dd:accumulated>
</o-ex:constraint>
</o-dd:display></o-ex:permission>
以上的例子表示还可以再播放2个小时30分钟,时间片大小为5分钟,也就是说播放开始之后每隔5分钟,DRM agent就会修改一次accumulated的数值,具体做法是原来数值减去一个时间片大小,也就是5分钟,在这个过程中,如果出现异常关机,减少记录的时间长度也控制在5分钟之内,更有效的保证了累计时间计算的准确性和真实性。
虽然设置了时间片定时器和累计时间定时器,能够缩小时间的修改间隔,但是当停止播放时,有可能距离上一次修改允许播放时间仍有一定间隔,这段间隔也需要考虑。比如,开始播放时,允许播放时间是12分钟,将累计时间定时器设为12分钟定时到,将时间片定时器设为5分钟定时到。若播放到第11分钟时停止播放,累计时间定时器中的计时为11分钟,定时未到;时间片定时器中的计时为1分钟,计时也未到。此时允许播放时间将还有2分钟,与现实情况相比,有1分钟的时间将无法记录到允许播放时间中。这时的解决办法有两个,一是将允许播放时间减去时间片定时器中的计时;二是在开始播放时记录一个初始允许播放时间12分钟,停止播放时,用初始允许播放时间减去累计时间定时器中的计时,并将其存为允许播放时间。
图4是本发明实施例装置结构图,参考图4本发明的的数字版权管理中实现累计约束时间条件的装置,主要包括播放器接口模块、存储接口模块和累计时间控制模块。
所述的播放器接口模块用以实现与媒体播放器的交互,获取播放器播放、暂停、停止等操作信息;所述存储接口模块用以实现与版权对象的交互,读取版权对象里数据并使版权对象里修改之后的数据持久化,在本发明中主要是读取累计可以播放时间及时间片的数值,并使修改之后的累计可以播放的时间持久保存。
所述累计时间控制模块用以实现装置整体逻辑控制,主要控制定时器的启动、暂停、定时到对累计时间的处理及关闭的操作,所述的定时器是时间片定时器和累计约束时间定时器,当所述的累计时间控制模块感应到播放器接口模块传输的用户操作信号时,累计时间控制模块及时触发定时器启动、暂停或停止计时。当所述的时间片定时器定时到,所述的累计时间控制模块修改当前累计还可以播放的时间,同时通过存储接口模块使修改后的数据持久化,然后重新设置时间片定时器。当所述累计约束时间定时器定时到,所述的累计时间控制模块修改当前累计还可以播放的时间为0,同时通过存储接口模块使修改后的数据持久化,然后停止播放。
所述的版权对象是经过加密的,用户将加密的数字信息下载到终端上的DRM Agent中,用户如果要使用下载的数字信息,要再通过网络向版权发布者RI请求该数字信息产品的版权对象RO,RO中包括解密数据的密钥,如果是一次性付费的产品,DRM Agent利用该密钥解密数字信息后,用户就可以使用了,如果需要对用户操作进行累计播放时间的限制,RO中就还应包括该数字信息的累计播放时间管理信息,所述的存储接口模块读取上述累计播放时间的相关信息,由累计时间控制模块根据该累计播放时间管理信息实现对定时器的操作控制。
在原有的DRM Agent系统中增加这样一个累计约束时间条件的装置可以更加有效的控制RO播放时间来保证累计时间计算的准确性和真实性。
虽然本发明已以较佳的实施例公开如上,然其并不用以限定本发明,在不背离本发明的精神和实质情况下,熟悉本领域的技术人员当可根据本发明作出相应的改变或变形,但这些相应的改变或变形都应该属于本发明所附权利要求的保护范围。
权利要求
1.一种数字版权管理方法,在版权对象中设有媒体文件的允许播放时间,其特征在于,设置第一定时器,当开始播放媒体文件时,启动第一定时器;所述第一定时器在定时到后重新启动;若所述第一定时器定时到,从允许播放时间中减去第一定时器定时长度。
2.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数字版权管理方法,其特征在于,设置第二定时器,所述第二定时器定时长度等于允许播放时间,当开始播放媒体文件时,启动第二定时器;若所述第二定时器定时到,将允许播放时间设为零。
3.如权利要求1或2所述的数字版权管理方法,其特征在于,当媒体文件停止播放时,从允许播放时间中减去此时的第一定时器累计时间。
4.如权利要求3所述的数字版权管理方法,其特征在于,当媒体文件播放完毕,或用户选择停止播放,或允许播放时间为零时,媒体文件停止播放。
5.如权利要求1或2所述的数字版权管理方法,其特征在于,当媒体文件暂停播放时,第一定时器、第二定时器暂停计时。当媒体文件恢复播放时,第一定时器、第二定时器恢复计时。
6.如权利要求1或2所述的数字版权管理方法,其特征在于,当开始播放媒体文件时,记录此时的初始允许播放时间;当媒体文件停止播放时,将初始允许播放时间与此时的第二定时器累计时间的差值设为允许播放时间。
7.如权利要求6所述的数字版权管理方法,其特征在于,当媒体文件播放完毕,或用户选择停止播放,或允许播放时间为零时,媒体文件停止播放。
8.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数字版权管理方法,其特征在于,开始播放媒体文件时,进一步包括若允许播放时间为零,则结束流程。
9.如权利要求1或2所述的数字版权管理方法,其特征在于,若允许播放时间被修改,则将修改结果保存到版权对象中。
10.一种数字版权管理系统,包括版权对象,在版权对象中设有媒体文件的允许播放时间;版权发布者,用于向终端发送版权对象;数字版权代理,用于管理终端中的数字版权;时间扣除装置,用于从允许播放时间中扣除时间;播放器,用于播放媒体文件;其特征在于,在数字版权代理中设置第一定时器,所述第一定时器在播放器开始播放媒体文件时启动,并在定时到后重新启动,第一定时器定时时长由版权发布者设置在版权对象中;所述时间扣除装置进一步用于当第一定时器定时到时,从允许播放时间中减去第一定时器定时到时长。
11.如权利要求10所述的数字版权管理系统,其特征在于,在数字版权代理中还设置有第二定时器,所述第二定时器,并在播放器开始播放媒体文件时启动,其定时到时长等于允许播放时间;所述时间扣除装置进一步用于当第二定时器定时到时,将允许播放时间设为零。
12.如权利要求10或11所述的数字版权管理系统,其特征在于,所述时间扣除装置进一步用于当媒体文件停止播放时,从允许播放时间中减去此时的第一定时器累计时间。
13.如权利要求10或11所述的数字版权管理系统,其特征在于,数字版权代理进一步用于记录开始播放媒体文件时的初始允许播放时间;所述时间扣除装置进一步用于当媒体文件停止播放时,将初始允许播放时间与此时的第二定时器累计时间的差值设为允许播放时间。
全文摘要
本发明公开了一种数字版权管理中对媒体对象使用时间的控制方法。该发明的方法是在原有DRM系统中具有累计播放时间限制的版权对象RO上增加时间片定时器,通过时间片定时器和累计播放时间定时器的共同控制,达到对DRM系统的进一步优化,有效的保证版权所有者的正当权益。本发明还相应的公开了一种数字版权管理中对媒体对象使用时间的控制装置。
文档编号H04N7/24GK1858767SQ200510121460
公开日2006年11月8日 申请日期2005年12月30日 优先权日2005年12月30日
发明者王风雷, 严哲峰, 汪芳山 申请人:华为技术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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