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于鉴定产品的系统和方法

文档序号:7737838阅读:159来源:国知局
专利名称:用于鉴定产品的系统和方法
用于鉴定产品的系统和方法相关申请的交叉引用本申请要求2008年12月8日提交的美国临时专利申请序号61/120,546的优先权,其公开的全文通过引用结合于此。版权告知本申请包括受到版权保护的材料。版权所有人不反对本专利公开内容的任何人如其出现在(美国)专利和商标局专利文件或记录中那样对其进行复制,但无论如何都保留所有版权。
背景技术
1.发明领域本申请涉及用于鉴定产品的系统和方法,尤其涉及可以经由商业链(该商业链直至、包括、且超出销售点)来认证来自制造商的产品的系统和方法,还涉及维护产品所有权的数据库。2.相关技术描述伪造品牌商品几乎是每年一万亿美元的产业。在商业中销售的冒牌商品的泛滥减少了被抄袭商品的制造商、或是所售商品的运动员或名人代言人等的利润。冒牌商品的存在减少了真实货品的市场价值,因为产品的真实性是不确定的。关于高价值产品的不确定性降低了销售后市场(after-market)价值,并制约了期望销售此商品的收藏者可得的转售利润。因特网作为市场的出现仅增加了在商业中销售的冒牌产品的数量,并且近来的法庭裁决支持因特网站不为冒牌商品的销售负责。因此,需要提供对抗伪造的有效方法,向买主确保他们所购的货品是正宗的,并向后续的购买者提供保证所转售的货品是正宗的。目前对抗冒牌商品的方案包括可视墨水标记、嵌入的RFID芯片、全息图、序列号、 以及真实性证书。然而,这些方法都有不足。例如,很多此类方法要求标识被售产品的独特系统,这些产品本身最终都被伪造了,而且这种方法不能在产品被售出时提供独立的销售点广品鉴定。发明概述本发明提供一种在销售点鉴定产品的系统和方法。进一步地,本发明提供可用于贯穿产品可用周期的鉴定、产品纯正性及冠名的鉴定平台,而无需干扰制造商目前的零售实践和程序。本发明还提供了用于追踪产品所有权,并允许产品的后续购买者鉴定所购买的产品并更新所获得产品的所有者信息的平台。本发明还提供能够使用多种类型的标识数据来鉴定产品的开放式鉴定平台。本发明的附加方面和优点,部分将在以下描述中予以阐明,且部分根据本说明书将是显而易见的,或可通过对本发明的实践来获知。当前的总的发明概念的前述和/或其它方面和效用可通过提供用于鉴定产品的方法来实现,该方法包括在制造后在鉴定平台中注册产品,在产品进入商业销售后在鉴定平台中更新产品的注册,在销售点鉴定在售(being sold)产品,以及当在售产品被认证为真实时在鉴定平台中进一步更新产品的注册。在制造后注册产品可包括从制造商收集对应于产品的身份数据,并将该身份数据输入鉴定平台,并在鉴定平台中将该制造商注册为产品的所有者。在产品进入商业销售后更新产品的注册可包括在鉴定平台中将产品的经授权经销商注册为产品的所有者。在销售点鉴定在售产品可包括比较在售的产品的身份数据和鉴定平台中的身份数据以确定在售的产品是否是真实的。当在售产品的身份数据对应于在鉴定平台中注册的产品的身份数据时,可将在售产品证明为真实的。该方法还可包括当在售产品被证明为真实时,在销售点发出真实性证书。真实性证书可包括转移信息,并且当在售产品被证明为真实时在鉴定平台中进一步更新产品注册可包括将在售产品的经授权购买者注册为鉴定平台中所注册产品的所有者。产品的所有者可向可能买主提供对鉴定平台中产品注册的访问以确认产品的所有权。产品的所有者可向产品的后续所有者提供转移信息,且该方法还可包括将产品的后续所有者注册为在鉴定平台中注册的该产品的所有者。产品的所有者可将该产品的状态信息输入鉴定平台,该状态信息包括产品供出售、不供出售、丢失、以及被窃状态中的至少一项。仅当产品的状态信息为供出售时,可将该产品证明为真实的。在产品的状态信息是不供出售、丢失和被窃的其中一项时,可不将该产品证明为真实的。当前总体发明概念的前述和/或其它方面和利用也可通过提供鉴定产品的方法来实现,该方法包括在鉴定平台中存储对应于产品的身份数据,在产品的所有权转移操作期间访问鉴定平台,在所有权转移操作期间提供产品的身份数据,以及通过将在所有权转移操作期间提供的产品的身份数据和鉴定平台中存储的身份数据相比较来确定该产品的真实性。在所有权转移操作期间,通过销售点设备来访问鉴定平台,并且该所有权转移操作包括产品的出售。当在所有权转移操作期间提供的产品的身份数据和鉴定平台中存储的身份数据相对应时,销售点设备发出真实性证书。该方法还包括在鉴定平台中存储对应于产品的所有权信息。该方法还包括在所有权转移操作后更新产品的所有权信息。真实性证书可包括允许产品的购买者更新产品的所有者信息的转移数据。当前总体发明概念的前述和/或其它方面和利用也可通过提供鉴定零售产品的系统来实现,该系统包括鉴定平台,用于注册和鉴定产品;以及销售点设备,用于访问鉴定平台,其中鉴定平台存储从制造商收集的身份数据以在该鉴定平台中将该制造商注册为产品的初始所有者,随着该产品在商业过程中前进,产品的注册被更新;并且其中销售点设备在出售操作中访问鉴定平台以通过以下方式鉴定在售产品将在售产品的身份数据和鉴定平台中的产品的身份数据相比较以确定该在售产品是否是真实的。制造商可更新产品的注册以在鉴定平台中将产品的经授权经销商注册为产品的所有者。当在售产品的身份数据对应于在鉴定平台中注册的产品的身份数据时,可将在售产品证明为真实的。当在售商品被证明为真实时,销售点设备可发出真实性证书。真实性证书可包括允许在售产品的经授权购买者在鉴定平台中更新产品的注册, 从而在鉴定平台中将经授权的购买者注册为产品的所有者的转移信息。产品的所有者可向可能买主提供对鉴定平台中产品注册的访问以确认产品的所有权。产品的所有者通过鉴定平台向产品的后续所有者提供转移信息以在鉴定平台中将后续所有者注册为产品的所有者。销售点设备可被限制于单个零售位置。销售点设备可通过加密的网络服务和鉴定平台相通信。鉴定平台可将产品的注册链接到在线出售或拍卖网站以允许可能的买主在通过该在线出售或拍卖网站购买该产品之前调查并验证产品的真实性。当前的总的发明概念的前述和/或其它方面和效用可通过提供一种在有形计算机可读介质上存储的计算机程序产品来实现,该计算机程序产品被计算机执行时提供鉴定产品的方法,该方法包括在制造后在鉴定平台中注册产品,在产品进入商业销售后在鉴定平台中更新产品的注册,在销售点鉴定产品的出售,以及当在销售点的所售产品被证明为真实时在鉴定平台中进一步更新该产品的注册。在销售点鉴定产品的出售可包括比较所售产品的身份数据和鉴定平台中的身份数据以确定产品是否是真实的,以及当所售产品的身份数据对应于在鉴定平台中注册的所述产品的身份数据时,所售产品被证明为真实的。


本发明的这些和/或其它方面和优点将由于对随后的实施例的结合附图的描述而变得清楚和更易理解,附图中图1是根据本发明的实施例的用于鉴定产品的系统的示意图。图2是根据本发明的实施例的用于鉴定产品的方法的示意流程图。
具体实施例方式现在将详细参考本发明的实施例,这些实施例的示例在附图中示出,在所有附图中,相似的参考数字表示相似的元素。以下描述某些实施例以通过参考附图来解释本发明。 这些实施例是代表性的,并绝不试图限制本发明的可能的应用。图1是在销售点鉴定产品的系统的示意图。如图1中所示,该系统可包括经授权零售商1、鉴定平台2、以及制造商3。
制造商3提供用于产品的标识数据(ID)给鉴定平台2,该标识数据(ID)可包括例如和产品关联的序列号、或可用于唯一标识单件物品的任何其它数据或数据群组。标识数据(ID)的附加例子,包括但不限于一维条码(1D)、二维条码(2D)、通用产品码(UPC)、电子产品码(EPC)、以及物品唯一标识(IUID),这些都可用于提供标识数据(ID)以唯一地标识产品和其相关的产品信息。一旦产品的标识数据(ID)被加入鉴定平台2,则产品的所有权被注册给制造商3。 当制造商3将产品加入用于销售的供应链中时,鉴定平台2更新所存储的标识数据以反映产品的所有权和占有被转移给经授权零售商1。当所有权转移给经授权零售商1时,鉴定平台2更新产品状态以反映产品可由经授权零售商1出售。第一购买者Pl可在经授权零售商1处购买产品。在购买时,经授权零售商1可使用销售点设备或网站Ia以访问鉴定平台2。鉴定平台2将对应于在售产品的数据和所存储的标识数据(ID)相比较。鉴定平台1可包括存储和产品相关的信息,例如标识数据、所有权数据、状态数据等的电子数据库。鉴定平台2然后可将有关产品的真实性的信息提供给销售点设备la。例如,电子数据库可被实现为向鉴定平台2提供所存储信息的集合的集中组件,所存储的信息被结构化为其可被检索、确认、并分析,且该信息然后可被提供给供制造商、零售商、和个体用户使用的交互销售点设备和/或网站。数据库管理系统软件可被用于电子数据库的构架和功能,并且数据库服务器可被用于信息的电子存储。第三方可主控电子数据库并执行例如访问控制、加密、审核的数据库安全控制从而保护所存储的信息。销售点设备提供在经授权零售商1和鉴定平台2之间的交互系统,其为购买者提供在购买时确认产品的真实性的简单且安全的方法。销售点设备Ia可包括取得付款并访问鉴定平台2的可移动单元。销售点设备Ia可为,例如,在已经通过使用软件和鉴定平台 2集成的收银机处的现有针脚式平板支付设备(信用卡终端),该软件为支付、验证、以及销售注册提供全面方案。销售点设备Ia可加载有所有权软件以将对鉴定平台的访问限制为具有和经授权经销商1和/或该特定销售点设备Ia对应的特定IP地址或电话号码的单个零售位置。销售点设备Ia可通过加密网络服务的使用和数据库通信,该加密网络服务将用因特网或电话连接将任何销售点终端连接至鉴定平台2,该鉴定平台2可被实施为远程位置的安全数据库服务器。经授权零售商1可使用销售点设备Ia或网站来发出产品售出的收据,若产品经鉴定,则还发出产品的正品证书。另选地,销售点设备Ia可发出所售产品不能被鉴定的通知。在产品的销售过程中,第一购买者Pl可通过经授权零售商1在鉴定平台2中被注册为产品的新所有者,或者经授权零售商1可向第一购买者Pl提供转移信息以允许第一购买者Pl向鉴定平台2注册为新所有者。转移信息可包括个人身份号码(pin number)或其它类似信息以允许购买者向鉴定平台2注册。例如,第一购买者Pl可在购买时通过使用销售点设备Ia输入有效电子邮件地址和/或其它个人信息(地址、电话等)以在鉴定平台2 创建账户,从而启动注册。另选地,第一购买者Pl也可通过对鉴定平台2的网站访问来完成自行注册流程以及对产品的所有权的注册。网站提供了完成所有权信息的转移以及用有效电子邮件地址和/或其它个人信息(地址、电话等)注册新的用户账户的能力。用户账户的注册可允许第一购买者Pl的身份被确认,并允许完成产品的所有权从经授权零售商1到第一购买者Pl的转移。随着转移的完成,产品状态可被更新以反映该产品不再可供销售。
在后续的销售后市场出售中,第一购买者Pl可随后将产品的所有权转移给第二购买者P2。例如,Pl可通过使用鉴定平台2的网站部分来列出供转售的产品。Pl可以在在线拍卖网站,例如EBAY、AMAZON. COM等上将他/她的产品的出售链接到鉴定平台2以允许可能的购买者在购买该产品前调查和验证产品的真实性。第二购买者P2可访问鉴定平台2以鉴定该产品。例如,第二购买者P2可访问鉴定平台2的网站部分以输入该产品的身份数据(ID)。在鉴定平台2内,第二购买者P2可确定产品的真实性、产品状态为可供转售、以及产品的出售者的所有权。如果产品的所有权被转移,Pl可在鉴定平台2中注册P2,或者Pl可向P2提供转移信息,从而P2可自行向鉴定平台2注册。例如,Pl可使用鉴定平台2的网站部分来更新产品的状态以反映其可以转售。一旦产品状态被更新为可以转售,Pl可在鉴定平台2内填完转移所有权表格以处理向P2的所有权转移。一旦所有权被Pl转移,P2可接收到电子邮件确认,然后可用和P2对应的有效电子邮件地址和/或其它个人信息(地址、电话等)来创建一个账户以完成新的用户账户注册。如果第一购买者Pl未能向鉴定平台2注册以注册一件真实产品,然后希望转售该产品,当第二购买者P2访问鉴定平台2以鉴定该产品时,其可在鉴定平台2上看到待处理的确认状态。因此,鉴定平台2可使用制造商3提供的标识数据(ID)来验证所售产品的真实性。另外,鉴定平台2可管理产品的状态。例如,鉴定平台2可被访问以管理产品的状态, 例如,将产品报告为丢失或被窃、转移产品的所有权、或针对未授权的销售或转移将产品锁定。用于鉴定产品的标识数据(ID)可根据特定产品的制造商3而不同,且鉴定平台2 可使用根据被鉴定的产品的不同类型的标识数据(ID)来访问。图2是根据本发明的实施例的用于鉴定产品的方法的示意流程图。如图2所示, 在操作100中,用于产品的身份数据被输入数据库。身份数据可包括由制造商分配给产品的序列号,且身份数据可由制造商直接输入数据库。在操作110中,经授权的零售商将在售产品的身份数据输入销售点单元中。销售点单元访问数据库,并且在售产品的真实性可通过比较数据库中的身份数据和经由销售点单元输入的身份数据来验证。销售点单元可被实现为如上所述的销售点设备Ia和/或网站。在操作120中,如果产品的真实性被确认,则经授权零售商可使用销售点单元来发出包括真实性证书的收据。进一步的,该真实性证书可包括例如个人身份号码的转移信息,以允许产品的购买者例如经由因特网远程访问数据库,并注册为产品的当前所有者,如操作140所示。在步骤130中,如果产品的真实性不能被确认,则经授权零售商可发出不包括真实性证书或转移信息的收据,该收据还可包括产品真实性不能被验证的指示。在操作150中,产品的当前拥有者可访问数据库以查看和/或管理产品的所有权。 当前所有者可为制造商、经授权零售商、或产品的注册购买者,且在流程中,在具有所有权的期间所有者可进行所有者管理。例如,经授权制造商在产品制造时具有所有者管理权,经授权零售商在产品销售时具有所有者管理权,而个人在购买时具有所有者管理权。在所有者管理下,在操作160中,产品的当前所有者可将产品的所有权返回给之前的所有者。在操作170中,之前的所有者接收所有权的转移并注册为产品的当前所有者。在操作180中,产品的当前所有者可改变产品的状态。例如,产品可能被报告为丢失或被窃,产品可针对未授权销售和转移被“锁定”,或者当前所有者可查看产品的保管/所有权链。“锁定”产品保护产品免于遭受未授权转售和相同序列号或标识数据(ID)的复制品的欺诈性销售。它还保护个人免于非法地或不知不觉地丧失产品的占有。“被锁定”产品将产品从可能的出售交易中移除,并告知市场中的其它个人和该标识数据(ID)关联的产品是不可出售和/或占有的。“锁定”的动作是通过将产品的状态改为不可转售的被锁定状态来完成的。这可以通过基于网络的鉴定平台2来实现。可要求唯一的个人身份号码来执行该动作。产品的被转移所有权的历史可被维护在鉴定平台2中,并可供可能的买主来查看。可能的购买者,例如P2,将能够查看哪个(哪些)用户曾拥有该产品,该产品在何处购买,以及其所有权的长度。个人可标识信息(PII)可免于被公众查看。在操作190中,产品的当前所有者可转移所有权或出售该产品。在操作200中,产品的状态被检查以验证产品没有针对未授权出售或转移而被锁定。在被锁定状态的产品的销售、转售、或所有权转移是被冻结的。被锁定产品的项目明细仍可供其它用户查看。然而, 基于网络的鉴定平台2可以除了允许将产品改为未锁定状态的能力之外,不允许对被锁定的产品进行任何的交易处理或所有者管理动作。在操作210中,如果产品是未锁定的,则当前所有者将产品的所有权转移给诸如第二购买者P2的新所有者。在转移操作中,当前所有者可向新所有者提供用于注册为新所有者并访问数据库的转移信息。在操作220中,新所有者注册为当前所有者。本发明的实施例可被写为计算机程序,且可被实现为使用计算机可读记录介质执行该程序的通用数字计算机。计算机可读记录介质的示例包括磁性存储介质(例如ROM、 软盘、硬盘等)、光学记录介质(例如CD-ROM、或DVD)、以及诸如载波的存储介质(例如,通过因特网传输)。此处加入作为参考的附件A,示出鉴定平台2的基于网络的版本的示例, 其实施为网站。尽管示出并描述了本发明总体发明概念的一些实施例,本领域技术人员应该理解,在不背离该总体发明概念的原理和精神的情况下可对这些实施例进行改动,本发明总体发明概念的范围限定于所附权利要求及其等效方面中。
权利要求
1.一种鉴定产品的方法,该方法包括 在制造后在鉴定平台中注册产品;在所述产品进入商业销售后,在所述鉴定平台中更新所述产品的注册; 在销售点鉴定在售产品;以及当所述在售产品被证明为真实时,在所述鉴定平台中进一步更新所述产品的注册。
2.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在制造后注册产品包括从所述制造商收集对应于所述产品的身份数据并将所述身份数据输入所述鉴定平台;以及在所述鉴定平台中将所述制造商注册为所述产品的所有者。
3.如权利要求2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在所述产品进入商业销售后更新所述产品的注册包括在所述鉴定平台中将所述产品的经授权经销商注册为所述产品的所有者。
4.如权利要求3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在销售点鉴定所述在售产品包括 比较所述在售产品身份数据和所述鉴定平台中的身份数据以确定所述在售产品是否是真实的。
5.如权利要求4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当所述在售产品的身份数据对应于在所述鉴定平台中注册的所述产品的身份数据时,所述在售产品被证明为真实的。
6.如权利要求5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还包括当所述在售产品被证明为真实时, 在所述销售点发出真实性证书。
7.如权利要求6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真实性证书包括转移信息,并且当所述在售产品被证明为真实时在所述鉴定平台中进一步更新所述产品的注册包括将所述在售产品的经授权购买者注册为在所述鉴定平台中注册的所述产品的所有者。
8.如权利要求7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产品的所有者向可能买主提供对所述鉴定平台中的所述产品的注册的访问以确认所述产品的所有权。
9.如权利要求7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产品的所有者向所述产品的后续所有者提供转移信息,且该方法还包括将所述产品的后续所有者注册为在所述鉴定平台中注册的所述产品的所有者。
10.如权利要求9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产品的所有者将所述产品的状态信息输入所述鉴定平台,所述状态信息包括所述产品供出售、不供出售、丢失、以及被窃状态中的至少一项。
11.如权利要求10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仅当所述产品的状态信息是供出售时,所述产品被证明为真实的。
12.如权利要求10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当所述产品的状态信息是不供出售、丢失和被窃的其中一项时,所述产品不被证明为真实的。
13.一种鉴定产品的方法,该方法包括 在鉴定平台中存储对应于产品的身份数据;在所述产品的所有权转移操作期间,访问所述鉴定平台; 在所述所有权转移操作期间提供所述产品的身份数据;以及通过将在所述所有权转移操作期间提供的所述产品的身份数据和所述鉴定平台中存储的所述身份数据相比较来确定所述产品的真实性。
14.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在所述所有权转移操作期间,通过销售点设备来访问所述鉴定平台,并且所述所有权转移操作包括所述产品的出售。
15.如权利要求14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当在所述所有权转移操作期间提供的所述产品的身份数据和所述鉴定平台中存储的所述身份数据相对应时,所述销售点设备发出真实性证书。
16.如权利要求15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还包括在所述鉴定平台中存储对应于所述产品的所有权信息。
17.如权利要求16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还包括在所述所有权转移操作后更新所述产品的所有权信息。
18.如权利要求17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真实性证书包括允许所述产品的购买者更新所述产品的所有权信息的转移数据。
19.一种用于鉴定零售产品的系统,包括鉴定平台,用于注册和鉴定产品;以及销售点设备,用于访问所述鉴定平台,其中所述鉴定平台存储从制造商收集的身份数据以在所述鉴定平台中将所述制造商注册为所述产品的初始所有者,随着所述产品在商业过程中前进,所述产品的注册被更新; 并且其中所述销售点设备在出售操作中访问所述鉴定平台以通过以下方式鉴定在售产品 将所述在售产品的身份数据和所述鉴定平台中的所述产品的身份数据相比较以确定所述在售产品是否是真实的。
20.如权利要求19所述的系统,其特征在于,所述制造商更新所述产品的注册以在所述鉴定平台中将所述产品的经授权经销商注册为所述产品的所有者。
21.如权利要求20所述的系统,其特征在于,当所述在售产品的身份数据对应于在所述鉴定平台中注册的产品的身份数据时,所述在售产品被证明为真实的。
22.如权利要求21所述的系统,其特征在于,当所述在售产品被证明为真实时,所述销售点设备发出真实性证书。
23.如权利要求22所述的系统,其特征在于,所述真实性证书包括允许所述在售产品的经授权购买者在所述鉴定平台中更新所述产品的注册,从而在所述鉴定平台中将所述经授权的购买者注册为所述产品的所有者的转移信息。
24.如权利要求23所述的系统,其特征在于,所述产品的所有者向可能买主提供对所述鉴定平台中的所述产品的注册的访问以确认所述产品的所有权。
25.如权利要求M所述的系统,其特征在于,所述产品的所有者通过所述鉴定平台向所述产品的后续所有者提供转移信息以在所述鉴定平台中将后续所有者注册为所述产品的所有者。
26.如权利要求23所述的系统,其特征在于,所述销售点设备被限制于单个零售位置。
27.如权利要求23所述的系统,其特征在于,所述销售点设备通过加密的网络服务和所述鉴定平台通信。
28.如权利要求M所述的系统,其特征在于,所述鉴定平台将所述产品的注册链接到在线出售或拍卖网站以允许可能的买主在通过所述在线出售或拍卖网站购买所述产品之前调查并验证所述产品的真实性。
29.一种在有形计算机可读介质上存储的计算机程序产品,该计算机程序产品被计算机执行时提供一种鉴定产品的方法,所述方法包括在制造后在鉴定平台中注册产品;在所述产品进入商业销售后,在所述鉴定平台中更新所述产品的注册;在销售点鉴定所述产品的出售;以及当在所述销售点的所售产品被证明为真实时,在所述鉴定平台中进一步更新所述产品的注册。
30.如权利要求22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在所述销售点鉴定所述产品的出售包括 比较所售产品的身份数据和所述鉴定平台中的身份数据以确定所述产品是否是真实的;以及当所售产品的身份数据对应于在所述鉴定平台中注册的所述产品的身份数据时,所售产品被证明为真实的。
全文摘要
用于鉴定产品的系统和方法。该方法包括将对应于要销售产品的身份数据存储在数据库中,在产品的销售点访问该数据库,并通过将产品的身份数据和数据库中存储的身份数据进行比较来在销售点处确定产品的真实性。
文档编号H04L9/32GK102239660SQ200980150087
公开日2011年11月9日 申请日期2009年12月7日 优先权日2008年12月8日
发明者贝金姆·维瑟利 申请人:贝金姆·维瑟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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