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一种分布式系统中请求的处理方法,其特征在于,包括:
接收请求方发起的业务请求;
按照该业务请求在分布式系统中处理时参与数据操作的维度,将该业务请求拆分为至少一个与该业务请求相关联的子请求;
将所述子请求分发至所述分布式系统中的相应处理单元进行处理;
判断所述子请求的处理时间是否超出所述分布式系统中处理单元各自预设的时间阈值;
若是,生成所述子请求的执行记录;
汇总该子请求对应的业务请求关联的子请求的执行记录,生成该业务请求的执行记录返回给所述请求方。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分布式系统中请求的处理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生成所述子请求的执行记录,具体包括:
生成所述子请求的执行记录;
将所述子请求的执行记录记录到所述子请求各自对应的异常日志中;
提取所述子请求的执行记录的摘要。
3.根据权利要求2所述的分布式系统中请求的处理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汇总该子请求对应的业务请求关联的子请求的执行记录,生成该业务请求的执行记录返回给所述请求方,具体包括:
汇总该子请求对应的业务请求的调用链路涉及的子请求的执行记录的摘要;
生成该业务请求的执行记录的摘要;
将该业务请求的执行记录的摘要返回给所述请求方。
4.根据权利要求3所述的分布式系统中请求的处理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调用链路包括:
所述分布式系统中、参与处理该业务请求关联子请求的所有服务器的顺序组合。
5.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分布式系统中请求的处理方法,其特征在于,若所述判断所述子请求的处理时间是否超出所述分布式系统中处理单元各自预设的时间阈值步骤的判断结果为否,执行下述步骤:
生成所述子请求的执行记录;
提取所述子请求的执行记录的摘要;
汇总所述子请求的执行记录的摘要;
生成该业务请求的执行记录的摘要;
将该业务请求的执行记录的摘要返回给所述请求方。
6.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分布式系统中请求的处理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接收请求方发起的业务请求步骤执行之后,并在所述按照该业务请求在分布式系统中处理时参与数据操作的维度,将该业务请求拆分为至少一个与该业务请求相关联的子请求步骤执行之前,执行下述步骤:
生成该业务请求唯一对应的标识符。
7.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分布式系统中请求的处理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按照该业务请求在分布式系统中处理时参与数据操作的维度,将该业务请求拆分为至少一个与该业务请求相关联的子请求步骤执行之后,并在所述将所述子请求分发至所述分布式系统中的相应处理单元进行处理步骤执行之前,执行下述步骤:
生成所述子请求各自对应的标识符。
8.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分布式系统中请求的处理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将所述子请求分发至所述分布式系统中的相应处理单元进行处理,具体包括:
按照所述子请求在所述分布式系统中处理时参与数据操作的维度,分别将所述子请求发送至预先设置的、与所述子请求在所述分布式系统中处理时参与数据操作的维度对应的处理单元。
9.根据权利要求3或5所述的分布式系统中请求的处理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生成该业务请求的执行记录的摘要子步骤执行之后,执行下述子步骤:
将该业务请求的执行记录的摘要记录到该业务请求对应的日志中。
10.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分布式系统中请求的处理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维度包括:
数据读取、数据写入、数据查询和数据删除。
11.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分布式系统中请求的处理方法,其特征在于,该业务请求和所述子请求的关联,根据该业务请求的标识符和所述子请求的标识符之间的关联关系确定。
1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分布式系统中请求的处理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处理单元由所述分布式系统中的至少一台服务器组成。
13.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分布式系统中请求的处理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执行记录中记录有下述至少一项信息:
标识符、参与处理的服务器的标识、处理时间、调用的函数名称、调用函数的时间和调用时产生的相关信息。
14.根据权利要求2、3或5所述的分布式系统中请求的处理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执行记录的摘要中记录有下述至少一项信息:
标识符、参与处理的服务器的标识、处理时间。
15.根据权利要求2所述的分布式系统中请求的处理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异常日志中记录有调用函数时产生的异常信息。
16.一种分布式系统中请求的处理装置,其特征在于,包括:
业务请求接收单元,用于接收请求方发起的业务请求;
业务请求拆分单元,用于按照该业务请求在分布式系统中处理时参与数据操作的维度,将该业务请求拆分为至少一个与该业务请求相关联的子请求;
子请求分发单元,用于将所述子请求分发至所述分布式系统中的相应处理单元进行处理;
子请求判断单元,用于判断所述子请求的处理时间是否超出所述分布式系统中处理单元各自预设的时间阈值;
若是,则进入执行记录生成单元;
所述执行记录生成单元,用于生成所述子请求的执行记录;
执行记录汇总反馈单元,用于汇总该子请求对应的业务请求关联的子请求的执行记录,生成该业务请求的执行记录返回给所述请求方。
17.根据权利要求16所述的分布式系统中请求的处理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执行记录生成单元,具体包括:
子请求执行记录生成子单元,用于生成所述子请求的执行记录;
子请求异常日志记录子单元,用于将所述子请求的执行记录记录到所述子请求各自对应的异常日志中;
子请求摘要提取子单元,用于提取所述子请求的执行记录的摘要。
18.根据权利要求17所述的分布式系统中请求的处理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执行记录汇总反馈单元,具体包括:
子请求摘要汇总子单元,用于汇总该子请求对应的业务请求的调用链路涉及的子请求的执行记录的摘要;
业务请求摘要生成子单元,用于生成该业务请求的执行记录的摘要;
业务请求摘要返回子单元,用于将该业务请求的执行记录的摘要返回给所述请求方。
19.根据权利要求16所述的分布式系统中请求的处理装置,其特征在于,若所述子请求判断单元的判断结果为否,则进行下述单元:
子请求执行记录生成单元,用于生成所述子请求的执行记录;
子请求摘要提取单元,用于提取所述子请求的执行记录的摘要;
子请求摘要汇总单元,用于汇总所述子请求的执行记录的摘要;
业务请求摘要生成单元,用于生成该业务请求的执行记录的摘要;
业务请求摘要返回单元,用于将该业务请求的执行记录的摘要返回给所述请求方。
20.根据权利要求16所述的分布式系统中请求的处理装置,其特征在于,包括:
业务请求标识符生成单元,用于生成该业务请求唯一对应的标识符。
21.根据权利要求16所述的分布式系统中请求的处理装置,其特征在于,包括:
子请求标识符生成单元,用于生成所述子请求各自对应的标识符。
22.根据权利要求16所述的分布式系统中请求的处理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子请求分发单元,具体包括:
子请求分发子单元,用于按照所述子请求在所述分布式系统中处理时参与数据操作的维度,分别将所述子请求发送至预先设置的、与所述子请求在所述分布式系统中处理时参与数据操作的维度对应的处理单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