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通信信息处理终端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11930956阅读:400来源:国知局
个人通信信息处理终端的制作方法与工艺

本发明涉及一种个人通信信息处理终端,具体地可以是智能手机或平板电脑。



背景技术:

现有的个人通信信息处理终端(智能手机与平板电脑等)有一个或两个触摸液晶屏,作为使用者的用户界面;受触摸屏液晶面积的限制,触摸屏液晶上显示的信息与图像尺寸有限,同时在强烈太阳光环境下使用者难以看清触摸屏液晶上的文字与图形图像信息,使用极为不便。



技术实现要素:

本发明的目的是克服现有技术的不足,提供一种新的个人通信信息处理终端,解决现有智能手机与平板电脑的不足。

本发明所采用的技术方案如下:

本发明提供的个人通信信息处理终端(智能手机与平板电脑),包括前机体与后机体,前机体与后机体通过铰链装配成为一个整机,前机体与后机体能够开合。前机体的机体正面配置有一个单色触摸液晶屏,机体背面有一个全真彩色的触摸液晶屏,后机体的机体正面亦有一个与前机体的背面尺寸规格相同的触摸液晶屏。前机体正面的单色触摸液晶屏与背面的全真彩色的触摸液晶屏、后机体正面的触摸液晶屏能够各自独立控制,显示文字与图形图像信息;前机体背面的触摸液晶屏与后机体正面的触摸液晶屏同时工作时无缝地显示一副两倍页面尺寸完整的文字与图形图像信息。

本发明的有益效果是:本发明提供的个人通信信息处理终端(智能手机与平面电脑)中前机体正面的单彩液晶屏能够让使用者在强烈太阳光环境下清晰 地阅读与观看屏幕上的文字与图形图像信息,满足使用者在所有环境条件下拨打与接听电话,查看文字与图像信息的需要;同时也能够节约电能,延长终端的使用时间。此外,前机体与后机体开合后,前机体背面的全真彩色触摸液晶屏与后机体正面的全真彩色触摸液晶屏同时工作时能够无缝地显示一副两倍页面尺寸完整的文字与图形图像信息,为使用者提供舒适的阅读与观看感受。

附图说明

以下以附图1~图3来说明与描述本发明的优选实施形式,附图亦构成本申请的一部分。本发明的示意性实施例与说明的目的在于解释本发明的技术精神,并不构成对本发明的不当限定。

图1是本发明提供的个人通信信息处理终端的立体图;

图2是图1中的个人通信信息处理终端的装置构造图;

图3是图1与图2中的通信信息处理终端内前机体与后机体闭合后的立体状态图。

附图中标号说明:

1-前机体,11-前机体机体,12-前机体正面单色触摸液晶屏,13-HOME键,14-数字镜头,15-信息显示灯,16-前机体背面彩色触摸液晶屏,17-听筒,18-电源键;19-话筒;

2-后机体,21-后机体正面彩色触摸液晶屏。

具体实施方式

以下结合附图1~3对本发明进行进一步的说明:

图1是是本发明提供的个人通信信息处理终端的立体图。本发明提供的个人通信信息处理终端包括前机体1与后机体2;前机体1与后机体2通过铰链(图中未显示出)装配成为一个整机,前机体1与后机体2能够开合。前机体1的机体正面11上配置有一个单色触摸液晶屏12,此外还有HOME键13、数字镜头14、信息显示灯15、听筒17、侧面电源键18、话筒19。其中HOME键13与侧面电源键18用于前机体1正面11上单色触摸液晶屏12的显示控制与前 机体1的开关机控制。

前机体1正面的单彩触摸液晶屏12能够让使用者在强烈太阳光环境下清晰地阅读与观看屏幕12上的文字与图形图像信息,满足使用者在所有环境条件下拨打与接听电话,查看文字与图像信息的需要;同时也能够节约电能,延长信息终端的使用时间。

图2是图1中本发明提供的个人通信信息处理终端的装置构造图,是前机体1与后机体2两者之间通过铰链可以闭合与开启,最大开启角度180°。前机体1机体11的背面有一个彩色触摸液晶屏16和数字镜头14,以及用于控制前机体背面彩色触摸屏16的按键HOME键13。后机体2的正面上也配置有一个与前机体1机体11背面上的尺寸规格相同的彩色触摸屏液晶21,前机体1机体11背面上的彩色触摸液晶屏16与后机体2正面的触摸液晶屏21能够同时工作,无缝地显示一副两倍页面尺寸的完整图像与信息,为使用者提供舒适的阅读观看感受。前机体1正面的单色触摸液晶屏12与背面的全真彩色的触摸液晶屏16、后机体2正面的触摸屏21能够各自独立控制,显示文字与图形图像信息。此外,后机体2的正面上还有用于后机体2上触摸屏21控制的HOME键13、数字镜头14、信息显示灯15、听筒17、侧面电源键18、话筒19。

图3是图1和图2中的通信信息处理终端内前机体与后机体闭合后的立体状态图,前机体1与后机体2两者之间通过铰链闭合后形成一个单板机,方便拿取、存放、携带。前机体正面的单彩液晶屏具有在强烈太阳光环境下仍然能够清晰地显示屏幕上的文字与图形图像信息,满足使用者在各种不同环境条件下拨打与接听电话,查看文字与图形图像信息的需要;同时也能够节约电能,延长通信信息处理终端的使用时间。

以上为了示例目的公开了本发明的优选实施方式,上述实施方式只用于具体解释本发明的技术环节要点,然而本发明的个人通信信息处理终端并不限于此,本领域技术人员应当理解的是在不脱离本发明的权利要求的范围和技术精神的前提下,各种修改、变换、增加、替换等同的配置都应当被视为是在本发明要求保护的范围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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