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种终端间共享流量的方法、装置及终端与流程

文档序号:11812392阅读:248来源:国知局
一种终端间共享流量的方法、装置及终端与流程

本发明涉及移动通讯领域,特别是涉及一种终端间共享流量的方法、装置及终端。



背景技术:

随着移动互联网通信的迅猛发展,移动数据通信技术也不断的更新换代,在经历过2G、3G之后,移动终端的数据接入速率在4G时代已经进入了百兆级。但不同的移动数据资费差异导致越来越多的用户会选择使用2个或更多的手机号码,以满足多样化的移动通信需求,而资费套餐中的数据流量往往会由于个人使用习惯而出现大量的剩余,虽然现有技术也存在移动终端间共享移动数据流量,但是目前并不能对移动终端间共享移动数据流量进行控制,从而限制了移动终端间共享移动数据流量的应用。



技术实现要素:

本发明提供了一种终端间共享流量的方法、装置及终端,用以解决现有技术中不能对移动终端间共享移动数据流量进行控制,从而限制了移动终端间共享移动数据流量的应用问题。

一方面,本发明提供了一种终端间共享流量的方法,该方法包括:

当满足预设分享条件时,通过WiFi热点方式将终端的流量分配给其他被分享终端;

在分享流量过程中,按预设的流量控制策略对所述被分享终端进行流量分享控制。

进一步地,所述将所述终端的流量分配给其他被分享终端,具体包括:

根据所述被分享终端资费套餐使用情况将所述终端的流量分配给所述被分享终端;

或者,

将所述终端的流量平均分配给所有所述被分享终端;

或者,

将所述终端的流量按照预设分配规则分别分配给各个所述被分享终端。

进一步地,按预设的流量控制策略对所述被分享终端进行流量分享控制,具体包括:

根据为所述被分享终端分配的流量,以及所述被分享终端当前的流量使用情况,对所述被分享终端的流量分享速度和/或使用应用进行限制;

在为所述被分享终端分配的流量达到被分配流向的上限后,结束对所述被分享终端的流量分享。

进一步地,该方法还包括:

根据所述终端当前的剩余流量,以及所述被分享终端的流量使用情况,调整所述被分享终端的分享流量。

进一步地,所述将所述终端的流量分配给其他被分享终端之前,还包括:

对所述被分享终端进行身份验证。

进一步地,所述预设分享条件为达到预定的时间周期且所述终端的剩余流量大于预设的剩余流量阈值。

另一方面,本发明还提供了一种终端间共享流量的装置,该装置包括:

分配单元,用于当满足预设的分享条件时,通过WiFi热点方式将终端的流量分配给其他被分享终端;

控制单元,用于在分享流量过程中,按预设的流量控制策略对所述被分享终端进行流量分享控制。

进一步地,所述分配单元还用于,根据所述被分享终端资费套餐使用情况将所述终端的流量分配给所述被分享终端;或者,将所述终端的流量平均分配给所有所述被分享终端;或者,将所述终端的流量按照预设分配规则分别分配给各个所述被分享终端。

进一步地,所述控制单元,用于根据为所述被分享终端分配的流量,以及所述被分享终端当前的流量使用情况,对所述被分享终端的流量分享速度和/或使用应用进行限制;在为所述被分享终端分配的流量达到被分配流向的上限后,结束对所述被分享终端的流量分享。

进一步地,该装置还包括:

调整单元,用于根据所述终端当前的剩余流量,以及所述被分享终端的流量使用情况,调整所述被分享终端的分享流量。

进一步地,该装置还包括:验证单元;

所述验证单元,用于对所述被分享终端进行身份验证。

再一方面,本发明还提供了一种终端,该终端包括上述任意一种所述的装置。

本发明有益效果如下:

本发明通过WiFi热点方式将终端的移动数据流量分配给其他的被分享终端,并对分享过程进行控制,实现在不同的移动终端间共享移动数据流量,满足了被分享终端的移动互联网接入需求,解决了现有技术中不能对移动终端间共享移动数据流量进行控制,从而限制了移动终端间共享移动数据流量的应用问题,并避免了套餐流量浪费的问题。

附图说明

通过阅读下文优选实施方式的详细描述,各种其他的优点和益处对于本领域普通技术人员将变得清楚明了。附图仅用于示出优选实施方式的目的,而并不认为是对本发明的限制。而且在整个附图中,用相同的参考符号表示相同的部件。在附图中:

图1是本发明实施例一种终端间共享流量的方法的流程示意图;

图2是本发明实施例另一种终端间共享流量的方法的流程示意图;

图3是本发明实施例共享流量控制策略的框图;

图4是本发明实施例一种终端间共享流量的装置的结构示意图。

具体实施方式

下面将参照附图更详细地描述本发明的示例性实施例。虽然附图中显示了本发明的示例性实施例,然而应当理解,可以以各种形式实现本发明而不应被这里阐述的实施例所限制。相反,提供这些实施例是为了能够更透彻地理解本发明,并且能够将本发明的范围完整的传达给本领域的技术人员。

为了解决现有技术中终端间不能进行数据流量共享的问题,本发明提供了一种终端间共享流量的方法、装置及终端,本发明通过将具有剩余流量的终端的流量分配给其他的被分享终端,并对分享过程进行控制,实现在不同的移动终端间共享移动数据流量,满足了被分享终端的移动互联网接入需求,提高了用户体验。以下结合附图以及几个实施例,对本发明进行进一步详细说明。应当理解,此处所描述的具体实施例仅仅用以解释本发明,并不限定本发明。

方法实施例

本发明实施例提供了一种终端间共享流量的方法,参见图1,该方法包括:

S101、当满足预设的分享条件时,通过WiFi热点方式将终端的流量分配给其他被分享终端;

S102、在分享流量过程中,按预设的流量控制策略对所述被分享终端进行流量分享控制。

也就是说,本发明通过将具有移动数据功能的终端作为WiFi热点,将其移动数据流量分配给其他的被分享终端,并对分享过程进行控制,实现在不同的移动终端间共享移动数据流量,满足了被分享终端的移动互联网接入需求,解决了现有技术中不能对移动终端间共享移动数据流量进行控制,从而限制了移动终端间共享移动数据流量的应用问题,并从而提高了用户体验。

需要说明的是,本发明所述的分享条件包括:达到预定的时间周期且所述终端的剩余流量大于预设的剩余流量阈值。

举例说明,以目前的按月套餐为例,当达到月底时,如每个月的25号(即,时间周期为每个月的25号),当终端的流量还剩余流量大于预设的剩余流量阈值时,则可触发终端将其流量分享给其他终端。

本发明所述的剩余流量阈值以及预定的时间周期可根据实际需要进行设置,具体实施时,可在终端出厂时设定,当然用户也可以在实际使用中进行调整。

本发明实施例所述的方法可应用到任意使用移动数据流量的终端上,如,手机、电脑等等。

具体实施时,本发明实施例所述将所述终端的流量分配给其他被分享终端,具体包括:

根据所述被分享终端资费套餐使用情况将所述终端的流量分配给所述被分享终端;或者,将所述终端的流量平均分配给所有所述被分享终端;或者,

将所述终端的流量按照预设分配规则分别分配给各个所述被分享终端。

需要说明的是,当采用根据所述被分享终端资费套餐使用情况将所述终端的流量分配给所述被分享终端的分配流量的方法时,需被分享终端的运营商提供被分享终端的资费套餐使用情况,即终端需要通过被分享终端的运营商获取各个被分享终端的资费套餐使用情况,并根据该资费套餐使用情况进行剩余流量分配,例如按照被分享终端的流量剩余量进行流量分配,如,对流量剩余很少的被分享终端多分配,等等。

本发明实施例所述预设分配规则为按照被分享终端优先级进行流量分配,也可以是按照被分享终端的流量使用量进行流量分配,等等。

针对目前移动终端在创建WIFI热点使用移动数据流量的时候,缺少对于移动数据流量的管理,可能导致超额使用移动数据流量,并产生高额的流量费的问题,本发明实施例通过对所述被分享终端进行流量分享控制,以避免出现超额使用移动数据流量的问题。

具体包括:根据为所述被分享终端分配的流量,以及所述被分享终端当前的流量使用情况,对所述被分享终端的流量分享速度和/或使用应用进行限制;

在为所述被分享终端分配的流量达到被分配流向的上限后,结束对所述被分享终端的流量分享。

即,本发明在终端分享流量过程中,通过对终端分享的流量进行控制,从而避免出现超额使用移动数据流量的问题,从而有效对终端用户进行了保护。

举例来说,当预先给被分享终端A分配的流量为50M,当监控到被分享终端A已经使用了40M(该值可根据实际需要进行任意设定)后,则启动限制被分享终端的流量分享速度,并限制被分享终端A使用网络视频等应用,并且在被分享终端A使用了50M流量后,断开WIFI连接。

本发明实施例所述方法还包括:根据所述终端当前的剩余流量,以及所述被分享终端的流量使用情况,调整所述被分享终端的分享流量。

图2是本发明实施例另一种终端间共享流量的方法的流程示意图,下面将结合图2对本发明所述的方法进行详细的解释和说明:

S201.开启WiFi热点;

S202.判断共享流量控制功能是否打开,如果是,则执行步骤S203,否则,进入步骤S210;

S203.设定或修改共享流量控制策略,包括共享流量上限,达到上限后的操作;

S204.根据共享流量控制策略开启流量统计;

S205.判断共享流量是否达到预设值,如果是,则执行步骤S206,否则进入步骤S204;

S206.根据共享流量控制策略强制断开WiFi连接或对WiFi进行限速;

S207.提示用户共享流量已使用完;

S208.由用户决定是否对共享流量策略进行修改,是则返回S203,否则执行步骤S209;

S209.关闭WIFI热点;

S210.结束。

也就是说,本发明通过根据所述终端当前的剩余流量,以及所述被分享终端的流量使用情况,调整所述被分享终端的分享流量,从而更好的提高了用户体验。

图3是本发明实施例共享流量控制策略的显示页面,本领域的技术人员以及用户可通过该页面完成对共享流量的控制。具体的,如图3所示,本发明的控制策略包括:1.根据所述被分享终端资费套餐使用情况将所述终端的流量分配给所述被分享终端;2.将所述终端的流量平均分配给所有所述被分享终端;3.将所述终端的流量按照预设分配规则分别分配给各个所述被分享终端。

本发明实施例的流量统计可手动清零或者按照预设周期(日或者月)进行自动清零。

本发明实施例所述的控制方式包括:强制WiFi断开、限制WiFi网速以及限制部分网络应用等等。

也就是说,本发明可使得用户根据其自身需要而选择不同的分享控制策略,从而更好的提高了用户体验。

装置实施例

本发明实施例提供了一种终端间共享流量的装置,参见图4,该装置具体包括:

分配单元41,用于当满足预设的分享条件时,通过WiFi热点方式将终端的流量分配给其他被分享终端;

控制单元42,用于在分享流量过程中,按预设的流量控制策略对所述被分享终端进行流量分享控制。

也就是说,本发明通过将具有剩余流量的终端作为WiFi热点,将其剩余的流量分配给其他的被分享终端,并对分享过程进行控制,实现在不同的移动终端间共享移动数据流量,大大节省了流量,从而提高了用户体验。

需要说明的是,本发明所述的分享条件包括:达到预定的时间周期且所述终端的剩余流量大于预设的剩余流量阈值。

举例说明,以目前的按月套餐为例,当达到月底时,如每个月的25号(即,时间周期为每个月的25号),当终端的流量还剩余流量大于预设的剩余流量阈值时,则可触发终端将其流量分享给其他终端。

本发明所述的剩余流量阈值以及预定的时间周期可根据实际需要进行设置,具体实施时,可在终端出厂时设定,当然用户也可以在实际使用中进行调整。

本发明实施例所述的方法可应用到任意使用移动数据流量的终端上,如,手机、电脑等等。

具体实施时,本发明实施例所述分配单元41还用于,根据所述被分享终端资费套餐使用情况将所述终端的流量分配给所述被分享终端;或者,将所述终端的流量平均分配给所有所述被分享终端;或者,将所述终端的流量按照预设分配规则分别分配给各个所述被分享终端。

需要说明的是,当采用根据所述被分享终端资费套餐使用情况将所述终端的流量分配给所述被分享终端的分配流量的方法时,需被分享终端的运营商提供被分享终端的资费套餐使用情况,即终端需要通过被分享终端的运营商获取各个被分享终端的资费套餐使用情况,并根据该资费套餐使用情况进行剩余流量分配,例如按照被分享终端的流量剩余量进行流量分配,如,对流量剩余很少的被分享终端多分配,等等。

本发明实施例所述预设分配规则为按照被分享终端优先级进行流量分配,也可以是按照被分享终端的流量使用量进行流量分配,等等。

针对目前移动终端在创建WIFI热点使用移动数据流量的时候,缺少对于移动数据流量的管理,可能导致超额使用移动数据流量,并产生高额的流量费的问题,本发明实施例通过对所述被分享终端进行流量分享控制,以避免出现超额使用移动数据流量的问题。

具体的,本发明实施例是通过控制单元42达到上述功能的,所述控制单元42是根据为所述被分享终端分配的流量,以及所述被分享终端当前的流量使用情况,对所述被分享终端的流量分享速度和/或使用应用进行限制;在为所述被分享终端分配的流量达到被分配流向的上限后,结束对所述被分享终端的流量分享。

即,本发明在终端分享流量过程中,通过对终端分享的流量进行控制,从而避免出现超额使用移动数据流量的问题,从而有效对终端用户进行了保护。

进一步地,本发明实施例所述的装置还包括:调整单元根据所述终端当前的剩余流量,以及所述被分享终端的流量使用情况,调整所述被分享终端的分享流量。

也就是说,本发明通过根据所述终端当前的剩余流量,以及所述被分享终端的流量使用情况,调整所述被分享终端的分享流量,从而更好的提高了用户体验。

进一步地,本发明实施例所述的装置还包括:验证单元;

所述验证单元对所述被分享终端进行身份验证;

也就是说,本发明仅对验证通过的被分享终端进行流量分享,从而有效保护的了本发明的终端的安全性。

本发明装置实施例的相关部分可参照方法实施例部分进行理解,在此不再赘述。

终端实施例

本发明实施例提供了一种终端,该终端包括装置实施例中所述的任意一种装置,本发明实施例所述的终端为任意能够将流量进行分享终端,如、手机、平板电脑,等等。

本发明实施例中的相关内容可参照装置实施例和方法实施例部分进行理解,在此不再赘述。

本发明至少能够带来以下的有益效果:

本发明通过将具有移动数据功能的终端作为WiFi热点,将其移动数据流量分配给其他的被分享终端,并对分享过程进行控制,实现在不同的移动终端间共享移动数据流量,满足了被分享终端的移动互联网接入需求,从而提高了用户体验。

显然,本领域的技术人员可以对本发明进行各种改动和变型而不脱离本发明的精神和范围。这样,倘若本发明的这些修改和变型属于本发明权利要求及其等同技术的范围之内,则本发明也意图包含这些改动和变型在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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