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一种自拍杆,其特征在于,包括:
主杆;
拍摄设备放置部,设置在所述主杆的第一端,所述拍摄设备放置部的对应于拍摄设备屏幕的位置处具有摄像头,其中,所述拍摄设备放置部包括置物盒,所述置物盒通过可移动结构装配在所述主杆上,所述可移动结构包括以所述主杆为轴的旋转结构和在所述主杆上具有滑轨的滑轨结构,所述滑轨为直线型或曲线型;
显示屏,设置在所述主杆上,与所述摄像头相连。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自拍杆,其特征在于,所述主杆包括:
手持部,设置在所述主杆的第二端。
3.根据权利要求2所述的自拍杆,其特征在于,所述显示屏设置在所述手持部上,或设置在所述主杆上与所述手持部相邻的位置处。
4.根据权利要求1至3中任一项所述的自拍杆,其特征在于,所述拍摄设备放置部为置物架。
5.根据权利要求4所述的自拍杆,其特征在于,所述摄像头固定在所述置物架上,或所述摄像头通过可移动结构装配在所述置物架上。
6.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自拍杆,其特征在于,所述摄像头设置在所述置物盒的内部。
7.根据权利要求6所述的自拍杆,其特征在于,所述置物盒上对应于设备摄像头的位置处具有通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