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实用新型涉及耳机技术领域,具体为一种自动收卷线的挂绳式耳机。
背景技术:
现在的生活中,到处都可以看到耳机的身影,在家中、在室外、各种英语听力考试等等,都少不了耳机。耳机从发明到现在,也随着人们科技的进步在不断的发展着。随着时间的发展,耳机产品从最早的两个小音箱挂在耳边已经逐渐走向成熟。不论是耳机的种类还是佩戴方式,甚至到核心的发音单元,都有了很多的改变。
挂绳式耳机在耳机中具有非常重要的地位,现有技术中的挂绳式耳机难以实现自动收卷线的功能,无法调整耳机线的长度,不能满足人们的个性追求。
技术实现要素:
本实用新型的目的在于提供一种自动收卷线的挂绳式耳机,以解决上述背景技术中提出的问题。
为实现上述目的,本实用新型提供如下技术方案:一种自动收卷线的挂绳式耳机,包括连接头和主线,所述主线一端连接到连接头,所述主线上设有卷线装置本体,所述主线一端还连接有耳机辅线,所述耳机辅线上设有控制按钮,所述耳机辅线端部连接有耳塞,所述卷线装置本体为圆形,所述卷线装置本体内部设有空腔,所述卷线装置本体左右侧壁设有均设有通孔,所述卷线装置本体内部设有旋转柱,所述卷线装置本体顶部设有旋钮,所述旋钮的底部设有第一转杆,所述第一转杆一端伸入到卷线装置本体内部,且端部固定连接到旋转柱,所述旋转柱内部设有穿线孔,所述旋转柱底部设有第二转杆,所述卷线装置本体内底部设有凹槽,所述第二转杆的一端位于凹槽中。
优选的,所述连接头上设有聚乙烯结构层,且聚乙烯结构层表面设有防滑纹。
优选的,所述通孔关于卷线装置本体左右对称设置,且在同一条直线上。
优选的,所述通孔和穿线孔的宽度相同,且所述通孔和穿线孔的宽度大于主线的宽度。
优选的,所述旋钮为圆形,且所述旋钮的表面还设有防滑纹。
优选的,所述卷线装置本体底部还设有挂卡。
与现有技术相比,本实用新型的有益效果是:本实用新型一种自动收卷线的挂绳式耳机,结构新颖,操作方便,通过在主线上设置卷线装置本体,使主线贯穿整个卷线装置本体,通过旋转旋钮,带动卷线装置本体内部的旋转柱转动,从而将主线缠绕在旋转柱上,实现自动收卷的功能,便于调节耳机线的长度,满足人们的个性追求,使用方便,具有很高的实用性,大大提升了该一种自动收卷线的挂绳式耳机的使用功能性,保证其使用效果和使用效益,适合广泛推广。
附图说明
图1为本实用新型一种自动收卷线的挂绳式耳机的结构示意图;
图2为本实用新型一种自动收卷线的挂绳式耳机的现有技术中挂绳式耳机结构示意图;
图3为本实用新型一种自动收卷线的卷线装置本体挂绳式耳机的结构示意图;
图4为本实用新型一种自动收卷线的A-A剖视挂绳式耳机的结构示意图。
图中:1主线、2连接头、3卷线装置本体、4旋钮、5控制按钮、6耳机辅线、7耳塞、8通孔、9第一转杆、10旋转柱、11穿线孔、12凹槽、13第二转杆、14挂卡、15空腔。
具体实施方式
下面将结合本实用新型实施例中的附图,对本实用新型实施例中的技术方案进行清楚、完整地描述,显然,所描述的实施例仅仅是本实用新型一部分实施例,而不是全部的实施例。基于本实用新型中的实施例,本领域普通技术人员在没有做出创造性劳动前提下所获得的所有其他实施例,都属于本实用新型保护的范围。
请参阅图1-4,本实用新型提供一种技术方案:一种自动收卷线的挂绳式耳机,包括连接头2和主线1,所述主线1一端连接到连接头2,所述主线1上设有卷线装置本体3,所述主线1一端还连接有耳机辅线6,所述耳机辅线6上设有控制按钮5,所述耳机辅线6端部连接有耳塞7,所述卷线装置本体3为圆形,所述卷线装置本体3内部设有空腔15,所述卷线装置本体3左右侧壁设有均设有通孔8,所述卷线装置本体3内部设有旋转柱10,所述卷线装置本体3顶部设有旋钮4,所述旋钮4的底部设有第一转杆9,所述第一转杆9一端伸入到卷线装置本体3内部,且端部固定连接到旋转柱10,所述旋转柱10内部设有穿线孔11,所述旋转柱10底部设有第二转杆13,所述卷线装置本体3内底部设有凹槽12,所述第二转杆13的一端位于凹槽12中,所述连接头2上设有聚乙烯结构层,且聚乙烯结构层表面设有防滑纹,所述通孔8关于卷线装置本体3左右对称设置,且在同一条直线上,所述通孔8和穿线孔11的宽度相同,且所述通孔8和穿线孔11的宽度大于主线1的宽度,所述旋钮4为圆形,且所述旋钮4的表面还设有防滑纹,所述卷线装置本体3底部还设有挂卡14。
工作原理:本实用新型一种自动收卷线的挂绳式耳机,使用时,通过在主线1上设置卷线装置本体3,使主线1贯穿整个卷线装置本体3,通过旋转旋钮4,带动卷线装置本体3内部的旋转柱10转动,从而将主线1缠绕在旋转柱10上,实现自动收卷的功能,便于调节耳机线的长度,满足人们的个性追求,使用方便,具有很高的实用性。
尽管已经示出和描述了本实用新型的实施例,对于本领域的普通技术人员而言,可以理解在不脱离本实用新型的原理和精神的情况下可以对这些实施例进行多种变化、修改、替换和变型,本实用新型的范围由所附权利要求及其等同物限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