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种便携式网络安全隔离装置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17880868发布日期:2019-06-13 10:36阅读:184来源:国知局
一种便携式网络安全隔离装置的制作方法

本实用新型涉及网络安全领域,具体涉及一种便携式网络安全隔离装置。



背景技术:

网络的安全是指通过采用各种技术和管理措施,使网络系统正常运行,从而确保网络数据的可用性、完整性和保密性。网络安全的具体含义会随着“角度”的变化而变化。比如:从用户的角度来说,他们希望涉及个人隐私或商业利益的信息在网络上传输时受到机密性、完整性和真实性的保护。而从企业的角度来说,最重要的就是内部信息上的安全加密以及保护。对安全保密部门来说,他们希望对非法的、有害的或涉及国家机密的信息进行过滤和防堵,避免机要信息泄露,避免对社会产生危害,对国家造成巨大损失。

目前,在对网络安全进行检测时操作麻烦,不能及时解决人们对网络安全的检测问题。



技术实现要素:

为了克服上述现有技术的不足,本实用新型提供了一种便携式网络安全隔离装置。

为实现上述目的,本实用新型提供了一种便携式网络安全隔离装置,包括第一箱体和第二箱体,第一箱体的一边与第二箱体的一边铰接,所述第二箱体靠近第一箱体的一面设有网络安全检测器和网络安全隔离卡,所述网络安全隔离卡的两侧分别设有一组滑槽,其中一组滑槽用于插设主板,另一组滑槽用于插设IDE硬盘,所述第二箱体的边缘处设有警示灯,该警示灯与网络安全检测器连接,当网络安全检测器呈现结果异常时,警示灯发出光亮,当网络安全检测器呈现结果正常时,警示灯不发出光亮。

在一些实施方案之中,所述第一箱体内填充有缓冲材料,该缓冲材料开设有可容纳网络安全检测器和网络安全隔离卡的凹槽。

在一些实施方案之中,所述缓冲材料包括海绵。

在一些实施方案之中,第一箱体的边缘处设有卡扣,第二箱体的边缘处设有与卡扣配合使用的卡槽。

在一些实施方案之中,所述的第二箱体上设有USB插口。

在一些实施方案之中,所述第二箱体的边缘处设有拉环。

在一些实施方案之中,所述第二箱体的底部均匀分布有多个弹性垫。

与现有技术相比,本实用新型的优点在于:本实用新型提供了一种便携式网络安全隔离装置,包括边缘处铰接的第一箱体和第二箱体,在第二箱体内设有网络安全检测器和网络安全隔离卡,不仅便于携带,还方便人们将主板和IDE硬盘及时的与网络安全隔离卡连接,大大方便了人们的使用。此外,本申请本申请在第一箱体内填充有缓冲材料,该缓冲材料开设有可容纳网络安全检测器和网络安全隔离卡的凹槽,能够有效避免网络安全检测器和网络安全隔离卡碰撞带来的损坏。

附图说明

图1为本实用新型一典型实施例中便携式网络安全隔离装置的结构示意图;

图2为本实用新型一典型实施例中网络安全隔离卡的结构示意图;

附图标记说明:1-第一箱体;2-第二箱体;3-网络安全检测器;4-网络安全隔离卡;5-滑槽;6-主板;7-IDE硬盘;8-警示灯;9-USB插口;10-拉环。

具体实施方式

以下由特定的具体实施例说明本实用新型的实施方式,熟悉此技术的人士可由本说明书所揭露的内容轻易地了解本实用新型的其他优点及功效。下面结合附图和具体实施例,对本实用新型的内容做进一步的详细说明。

本实施例提供一种便携式网络安全隔离装置,包括第一箱体1和第二箱体2,第一箱体1的一边与第二箱体2的一边铰接,所述第二箱体2靠近第一箱体1的一面设有网络安全检测器3和网络安全隔离卡4,所述网络安全隔离卡4的两侧分别设有一组滑槽5,其中一组滑槽5用于插设主板6,另一组滑槽5用于插设IDE硬盘7,所述第二箱体2的边缘处设有警示灯8,该警示灯8与网络安全检测器3连接,当网络安全检测器3呈现结果异常时,警示灯8发出光亮,当网络安全检测器3呈现结果正常时,警示灯8不发出光亮。此外,所述第一箱体1内填充有缓冲材料,该缓冲材料开设有可容纳网络安全检测器3和网络安全隔离卡4的凹槽,所述缓冲材料包括海绵。

进一步的,第一箱体1的边缘处设有卡扣,第二箱体2的边缘处设有与卡扣配合使用的卡槽。

进一步的,所述的第二箱体2上设有USB插口9。

进一步的,所述第二箱体2的边缘处设有拉环10。

进一步的,所述第二箱体2的底部均匀分布有多个弹性垫,该弹性垫包括橡胶垫,但不限于此。

本实施例提供的便携式网络安全隔离装置,包括边缘处铰接的第一箱体和第二箱体,在第二箱体内设有网络安全检测器和网络安全隔离卡,不仅便于携带,还方便人们将主板和IDE硬盘及时的与网络安全隔离卡连接,大大方便了人们的使用。此外,本申请本申请在第一箱体内填充有缓冲材料,该缓冲材料开设有可容纳网络安全检测器和网络安全隔离卡的凹槽,能够有效避免网络安全检测器和网络安全隔离卡碰撞带来的损坏。

虽然,上文中已经用一般性说明及具体实施例对本实用新型作了详尽的描述,但在本实用新型基础上,可以对之作一些修改或改进,这对本领域技术人员而言是显而易见的。因此,在不偏离本实用新型精神的基础上所做的这些修改或改进,均属于本实用新型要求保护的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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