便携式移动设备、控制方法、程序及其存储介质与流程

文档序号:18249661发布日期:2019-07-24 09:38阅读:214来源:国知局
便携式移动设备、控制方法、程序及其存储介质与流程

本申请涉及计算机设备及通讯领域,尤其涉及一种便携式移动设备、控制方法、程序及其存储介质。



背景技术:

现有技术中的便携式移动设备如手机,通常具有纵长的第一展示方向和沿宽度方向的第二展示方向。用户可以根据习惯及信息便于读取的方式,选择信息的按照第一展示方向展示,还是按照第二展示方向展示。

通常,便携式移动设备设置有虚拟的自动旋转按钮作为开关,以便用户切换该功能的开启与关闭状态。便携式移动设备通常设置有诸如重力感应器、陀螺仪、电子罗盘作为方向和/或运动传感器,以侦测用户持有便携式移动设备的状态,并且在自动旋转功能开启时,将重力方向作为信息展示的方向。

在实现现有技术的过程中,发明人发现:

重力方向与信息展示的方向并不存在必然的关联,具体表现在,有时重力方向甚至是用户反对的信息展示方向。

因此,需要提供一种信息展示方向的控制方案,以提高信息展示方向与用户的使用习惯之间的协同性。



技术实现要素:

本申请实施例提供一种信息展示方向的控制方案,以提高信息展示方向与用户的使用习惯之间的协同性。

具体的,一种便携式移动设备,包括:

事件侦测装置,用于侦测引起便携式移动设备展示信息偏转的定义事件;

处理装置,用于当事件侦测装置侦测到引起便携式移动设备展示信息偏转的定义事件时,发出展示信息偏转指令;

信息展示装置,用于根据所述展示信息偏转指令,将展示信息从第一展示方向偏转到第二展示方向进行展示。

进一步的,所述事件侦测装置包括摄像头、激光成像传感器中至少一种。

进一步的,所述定义事件为所述人体相对事件侦测装置的偏转角度超过预设角度。

进一步的,所述偏转角度至少借由以下方式中的一种确定:

人体面部的特征;

人体的头发分布特征;

人体的颈部或肩部特征;

人体面部的配饰或装饰特征。

进一步的,所述便携式移动设备还包括图像成像增强装置。

进一步的,所述便携式移动设备还包括方向和/或运动传感器;

所述处理装置发出展示信息偏转指令的条件为:在方向和/或运动传感器侦测到运动信号的基础上,事件侦测装置侦测到引起便携式移动设备展示信息偏转的所述定义事件。

进一步的,所述事件侦测装置包括红外成像传感器、接触传感器和摄像头中至少一种。

进一步的,所述定义事件为以下情况中的至少一种:

所述人体相对红外成像传感器的偏转角度超过预设角度;

接触传感器侦测到按压信号;

摄像头被遮挡。

本申请还提供一种便携式移动设备的控制方法,包括以下步骤:

侦测引起便携式移动设备展示信息偏转的定义事件;

当所述定义事件发生时,发出展示信息偏转指令;

用于根据所述展示信息偏转指令,将展示信息从第一展示方向偏转到第二展示方向进行展示。

进一步的,所述定义事件为以下情形中的至少一种:

所述人体相对便携式移动设备的偏转角度超过预设角度;

接触传感器侦测到按压信号;

摄像头被遮挡。

进一步的,所述偏转角度至少借由以下方式中的一种确定:

人体面部的特征;

人体的头发分布特征;

人体的颈部或肩部特征;

人体面部的配饰或装饰特征。

进一步的,确定所述人体相对事件侦测装置的偏转角度时,还包括对人体图像进行增强。

进一步的,执行步骤侦测引起便携式移动设备展示信息偏转的定义事件的条件为侦测到便携式移动设备的运动信号。

本申请还提供一种便携式移动设备的程序,在执行所述程序时,执行权利要求9-13中任一项所述的步骤。

本申请还提供一种存储介质,存储有权利要求14中所述的程序。

本申请实施例提供的技术方案,至少具有如下有益效果:

事件侦测装置用于侦测引起便携式移动设备展示信息偏转的定义事件,从而可以提高信息展示方向与用户的使用习惯之间的协同性。

附图说明

此处所说明的附图用来提供对本申请的进一步理解,构成本申请的一部分,本申请的示意性实施例及其说明用于解释本申请,并不构成对本申请的不当限定。在附图中:

图1为本申请实施例提供的便携式移动设备结构示意图。

图2为本申请实施例提供的接触传感器侦测到按压信号作为定义事件的便携式移动设备结构示意图。

图3为本申请实施例提供的摄像头被遮挡作为定义事件的便携式移动设备结构示意图。

图4为本申请实施例提供的便携式移动设备的控制方法流程图。

具体实施方式

为使本申请的目的、技术方案和优点更加清楚,下面将结合本申请具体实施例及相应的附图对本申请技术方案进行清楚、完整地描述。显然,所描述的实施例仅是本申请一部分实施例,而不是全部的实施例。基于本申请中的实施例,本领域普通技术人员在没有做出创造性劳动前提下所获得的所有其他实施例,都属于本申请保护的范围。

请参照图1,本申请公开一种便携式移动设备100,包括:

事件侦测装置11,用于侦测引起便携式移动设备100展示信息偏转的定义事件;

处理装置12,用于当事件侦测装置11侦测到引起便携式移动设备100展示信息偏转的定义事件时,发出展示信息偏转指令;

信息展示装置13,用于根据所述展示信息偏转指令,将展示信息从第一展示方向X偏转到第二展示方向Y进行展示。

便携式移动设备100在具体的场景中可以表现为手机、平板电脑、电子书阅读器或者执行信息展示程序的电子设备。

事件侦测装置11,用于侦测引起便携式移动设备100展示信息偏转的定义事件。

事件侦测装置11在实际使用场景中可以表现为摄像头、激光成像传感器、红外成像传感器、接触传感器中至少一种。

引起便携式移动设备100展示信息偏转的定义事件在实际使用过程中,可以理解为使得便携式移动设备100将展示信息从第一展示方向X偏转到第二展示方向Y进行展示的条件。在一种具体的使用场景中,可以理解为手机的竖屏展示信息变更为横屏展示信息,或者手机的横屏展示信息变更为竖屏展示信息。

定义事件可以为以下情形中的至少一种:

人体相对事件侦测装置11的偏转角度超过预设角度,或者人体相对便携式移动设备100的偏转角度超过预设角度;

接触传感器侦测到按压信号;

摄像头被遮挡。

在第一种定义事件的情形下,偏转角度至少借由以下方式中的一种确定:

人体面部的特征;

人体的头发分布特征;

人体的颈部或肩部特征;

人体面部的配饰或装饰特征。

人体面部的特征,具体可以表现为识别度较高的五官之中单一五官分布限定的位置特征、五官之间的相对位置关系限定的位置特征、五官与其他识别度较高的结构之间的相对位置关系限定的位置特征、其他识别度较高的结构分布限定的位置特征。具体的,识别度较高的五官之中单一五官分布限定的位置特征可以表现为眼睛分布限定的位置特征——晶状体与瞳孔分布限定的位置特征或者两只眼睛的延伸分布限定的位置特征。当然,耳、鼻、口、舌或牙齿与眼睛情形类似,不再赘述。五官之间的相对位置关系限定的位置特征,可以表现为眼、耳、鼻、口、舌或牙齿之中至少两个之间限定的位置特征。五官与其他识别度较高的结构之间的相对位置关系限定的位置特征,可以表现为眼、耳、鼻、口、舌或牙齿与脸颊、颔、眼眶、眉毛、人中沟等相对位置关系限定的位置特征。其他识别度较高的结构分布限定的位置特征,可以表现为脸颊、颔、眼眶、眉毛、人中沟等结构部分限定的位置特征。

人体的头发分布特征,具体的可以表现为头发与额部之间的边界线的走向限定的位置特征,或者头发的厚度走向限定的位置特征。

人体的颈部或肩部特征,具体的可以表现为颈部的延伸方向限定的位置特征、颈部与面部之间的边界线走向限定的位置特征。

人体面部的配饰或装饰特征,具体的可以表现为眼镜的延伸方向限定的位置特征、耳环的分布限定的位置特征。

定义事件可以为人体相对事件侦测装置11的偏转角度超过预设角度。预设角度可以根据实际情形或数据统计情形进行适应性设置,例如,可以是30度或45度。

定义事件还可以为接触传感器侦测到按压信号。以手机作为便携式移动设备100为例来进行说明。手机具有长度方向和宽度方向。在手机的屏幕为触控屏的场合。可以认为用户手持手机的纵长方向的下端使用为手机的通常使用状态,也就是说,信息沿竖屏方向展示时,用户握持手机的下端为手机的通常使用状态。而当信息沿横屏方向展示时,手机的上端通常处于接触状态。因此,可以将手机的左上角区侦测到按压信号、手机的上端侦测到按压信号、手机的上、下端同时侦测到按压信号视为接触传感器侦测到按压信号的三种具体情形。从而,将接触传感器侦测到按压信号的情形视为引起便携式移动设备100展示信息偏转的定义事件发生。

定义事件还可以为摄像头被遮挡。以手机作为便携式移动设备100为例来进行说明。手机具有长度方向和宽度方向。手机的前置摄像头通常设置于手机的上端。可以认为用户手持手机的纵长方向的下端使用为手机的通常使用状态,也就是说,信息沿竖屏方向展示时,用户握持手机的下端为手机的通常使用状态。此时,手机的前置摄像头通常不会被遮挡。而当用户握持手机的上、下端时,也就是说,当信息沿横屏方向展示时,手机的上端通常处于接触状态,此时手机的前置摄像头至少有一短暂瞬间会发生遮挡。可以将前置摄像头被长时或短暂遮挡的情形视为引起便携式移动设备100展示信息偏转的定义事件发生。在手机的后置摄像头延伸到手机的上端时,同样,信息沿竖屏方向展示时,不会发生后置摄像头被遮挡的情形,而当信息沿横屏方向展示时,后置摄像头大概率会发生被遮挡的情形。因此,同样可以将手机的后置摄像头被遮挡的情形视为引起便携式移动设备100展示信息偏转的定义事件发生。

处理装置12,用于当事件侦测装置11侦测到引起便携式移动设备100展示信息偏转的定义事件时,发出展示信息偏转指令。

处理装置12与事件侦测装置11、信息展示装置13电性连接,同时可以具有信号控制电路。处理装置12可以控制事件侦测装置11和信息展示装置13工作。在实际的使用场景中,处理装置12通常表现为处理器、单片机等具有信息处理能力的中央处理单元。处理装置12可以控制事件侦测装置11的启动与关闭,以及控制事件侦测装置11的工作过程、工作条件。处理装置12通过执行计算机可执行程序指令集来实现控制事件侦测装置11与信息展示装置13工作。

信息展示装置13,用于根据所述展示信息偏转指令,将展示信息从第一展示方向X偏转到第二展示方向Y进行展示。

信息展示装置13在实际的使用场景中通常表现为显示屏,或者便携式移动设备100屏体的一部分。

进一步的,在本申请提供的一种实施方式中,所述便携式移动设备100还包括图像成像增强装置。

图像成像增强装置,用于将事件侦测装置11获取到的图像进行增强。具体的,图像成像增强装置可以是红外发光管、图像自动补光器件。红外发光管,用于以不可见光的形式照射人体,提高图像成像效果,由于红外光不可见,从而,即使在弱光条件下,不会对用户的眼睛产生影响。图像自动补光器件可以是物理性补光器件,也可以是执行自动补光程序的硬件。图像成像增强装置提高了图像成像效果,从而,提高人体相对事件侦测装置11的偏转角度测量的准确性或者提高人体相对便携式移动设备100的偏转角度测量的准确性。

进一步的,在本申请提供的一种实施方式中,所述便携式移动设备100还包括方向和/或运动传感器;

所述处理装置12发出展示信息偏转指令的条件为:在方向和/或运动传感器侦测到运动信号的基础上,事件侦测装置11侦测到引起便携式移动设备100展示信息偏转的所述定义事件。

方向传感器和运动传感器可以同时设置,也可以择一设置。方向传感器在具体的使用场景中通常体现为磁力传感器,用于根据地磁变化来进行便携式移动设备100的方向变换。运动传感器在具体的使用场景中通常体现为加速度计和陀螺仪。加速度计通过测量线性加速度和重力来侦测便携式移动设备100的运动。陀螺仪通过测量角加速度变换来侦测便携式移动设备100的运动。可以理解的是,事件侦测装置11侦测到引起便携式移动设备100展示信息偏转的所述定义事件需要消耗便携式移动设备100的电能,在该实施方式中,侦测到便携式移动设备100的方向变化或运动时,事件侦测装置11才开始进行定义事件的侦测,从而,可以降低便携式移动设备100的电能损耗,提高便携式移动设备100的续航能力。

为了更充分的说明技术方案,下面提供一种本申请的典型实施方式:

手机包括前置摄像头、处理器和显示屏。前置摄像头可以侦测旋转信息事件。处理器侦测到旋转信息事件时,发出旋转信息指令。显示屏在旋转信息指令下,将竖屏显示信息切换为横屏显示信息或者将横屏显示信息切换为竖屏显示信息。前置摄像头可以捕捉眼睛的分布方向,当前置摄像头捕捉到眼睛分布方向偏转超过30度或45度时,将竖屏显示信息切换为横屏显示信息。或者,显示屏的左上角、上端或者上、下端同时侦测到按压信号时,将竖屏显示信息切换为横屏显示信息。或者,手机上端的前置摄像头或后置摄像头被长时遮挡或瞬时遮挡时,将竖屏信息切换为横屏显示信息。此外,为了增强前置摄像头的图像成像效果,可以设置红外发光管以增强人体图像采集效果。

以上为本申请提供的便携式移动设备100,应当指出的是,这里以手机为本申请的典型实施方式,但不应当将手机的应用理解为对本申请保护范围的实质性限制。本申请还提供一种便携式移动设备100的控制方法,包括以下步骤:

S100:侦测引起便携式移动设备100展示信息偏转的定义事件;

S200:当所述定义事件发生时,发出展示信息偏转指令;

S300:用于根据所述展示信息偏转指令,将展示信息从第一展示方向X偏转到第二展示方向Y进行展示。

进一步的,所述定义事件为以下情形中的至少一种:

所述人体相对便携式移动设备100的偏转角度超过预设角度;

接触传感器侦测到按压信号;

摄像头被遮挡。

进一步的,所述偏转角度至少借由以下方式中的一种确定:

人体面部的特征;

人体的头发分布特征;

人体的颈部或肩部特征;

人体面部的配饰或装饰特征。

进一步的,确定所述人体相对事件侦测装置11的偏转角度时,还包括对人体图像进行增强。

进一步的,执行步骤侦测引起便携式移动设备100展示信息偏转的定义事件的条件为侦测到便携式移动设备100的运动信号。

在便携式移动设备100部分对控制方法的执行做了详尽描述,此处不再赘述。

本申请还提供一种便携式移动设备100的程序。程序可以理解为序列化的计算机程序指令集。指令集包括可以直接执行的代码化语言,也可以为便于理解的自然语言。在具体的应用场景中,这里的程序通常以图标呈现,并且图标经常作为程序指令的开启和闭合的开关。或者,这里的程序还可以以独立APP的形式或作为便携式移动设备100的更新程序中至少一部分的形式呈现。

在执行该程序时可以实现以下步骤的执行:

S100:侦测引起便携式移动设备100展示信息偏转的定义事件;

S200:当所述定义事件发生时,发出展示信息偏转指令;

S300:用于根据所述展示信息偏转指令,将展示信息从第一展示方向X偏转到第二展示方向Y进行展示。

或者,

所述定义事件为以下情形中的至少一种:

所述人体相对便携式移动设备100的偏转角度超过预设角度;

接触传感器侦测到按压信号;

摄像头被遮挡。

或者,

所述偏转角度至少借由以下方式中的一种确定:

人体面部的特征;

人体的头发分布特征;

人体的颈部或肩部特征;

人体面部的配饰或装饰特征。

或者,

确定所述人体相对事件侦测装置11的偏转角度时,还包括对人体图像进行增强。

或者,

执行步骤侦测引起便携式移动设备100展示信息偏转的定义事件的条件为侦测到便携式移动设备100的运动信号。

本申请还提供一种存储介质。存储介质存储有执行程序的。或者,存储有执行程序的虚拟空间。执行程序在执行时,可以实现以下步骤的执行:

S100:侦测引起便携式移动设备100展示信息偏转的定义事件;

S200:当所述定义事件发生时,发出展示信息偏转指令;

S300:用于根据所述展示信息偏转指令,将展示信息从第一展示方向X偏转到第二展示方向Y进行展示。

或者,

所述定义事件为以下情形中的至少一种:

所述人体相对便携式移动设备100的偏转角度超过预设角度;

接触传感器侦测到按压信号;

摄像头被遮挡。

或者,

所述偏转角度至少借由以下方式中的一种确定:

人体面部的特征;

人体的头发分布特征;

人体的颈部或肩部特征;

人体面部的配饰或装饰特征。

或者,

确定所述人体相对事件侦测装置11的偏转角度时,还包括对人体图像进行增强。

或者,

执行步骤侦测引起便携式移动设备100展示信息偏转的定义事件的条件为侦测到便携式移动设备100的运动信号。

本领域内的技术人员应该明白,本发明的实施例可以体现为方法、系统或计算机程序产品。因此,本申请可采用完全硬件实施例、完全软件实施例、或结合软件和硬件方面的实施例的形式。而且,本发明可采用在一个或多个其中包含有计算可用程序代码的计算机可用存储介质(包括但不限于磁盘存储器、CD-ROM,光学存储器)上实施的计算机程序产品的形式。

本申请是参照根据本申请实施例的方法、设备(系统)和计算机程序产品的流程图和/或方框、以及流程图和/或方框图中的流程和/或方框的结合。可提供这些计算机程序指令到通用计算机、专用计算机、嵌入式处理机或其他可编程数值处理设备的处理器以产生一个机器,使得通过计算机或其他可编程数值处理设备的处理器执行的指令产生用于实现在流程图一个流程或多个流程和/或方框图一个方框或多个方框中指定的功能的装置。

这些计算机程序指令也可存储在能引导计算机或其他可编程数值处理设备以特定方式工作的计算机可读存储器中,使得存储在该计算机可读存储器中的指令产生包括指令装置的制造品,该指令装置实现在流程图一个流程或多个流程和/或方框图一个方框或多个方框中制定的功能。

这些计算机程序指令也可装载到计算机或其他可编程数值处理设备上,使得计算机或其他编程设备上执行一系列操作步骤以产生计算机实现的处理,从而在计算机或其他可编程设备上执行的指令提供用于实现在流程图一个流程或多个流程和/或方框图一个方框或多个方框中制定的功能的步骤。

在一个典型的配置中,计算设备包括一个或多个处理器(CPU)、输入/输出接口、网络接口和内存。

内存可能包括计算机可读介质中的非永久性存储器,随机存取存储器(RAM)和/或非易失性内存等形式,如只读存储器(ROM)或内存(flash RAM)。内存是计算机可读介质的示例。

计算机可读介质包括永久性和非永久性、可移动和非可移动媒体可以由任何方法或技术来实现信息存储。信息可以是计算机可读指令、数值结构、程序的模块或其他数值。计算机的存储介质的例子包括但不限于相变内存(PRAM)、静态随机存取存储器(SRAM)、动态随机存取存储器(EEPROM)、快闪记忆体或其他内存技术、只读光盘只读存储器(CD-ROM)、数字多功能光盘(DVD)或其他光学存储、磁盒式磁带,磁带磁盘存储或其他磁性存储设备或任何其他非传输介质,可用于存储可以被计算机设备访问的信息。按照文本中的界定,计算机可读介质不包括暂存电脑可读媒体(transitory media),如调制的数值信号和载波。

还需要说明的是,术语“包括”“包含”或者其任何其他变体意在涵盖非排他性的包含,从而使得包括一系列要素的过程、方法、商品或者设备不仅包括那些要素,而且还包括没有明确列出的其他要素,或者是还包括为这种过程、方法、商品或者设备所固有的要素。在没有更多限制的情况下,有语句“包括一个……”限定的要素,并不排除在包括所述要素的过程、方法、商品或者设备中还存在另外的相同要素。

以上所述仅为本申请的实施例而已,并不用于限制本申请。对于本领域技术人员来说,本申请可以有各种更改和变化。凡在本申请的精神和原理之内所作的任何修改、等同替换、改进等,均应包含在本申请的权利要求范围之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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