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种摄像装置外置的电子设备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19304487发布日期:2019-12-03 18:43阅读:来源:国知局

技术特征:

1.一种摄像装置外置的电子设备,其特征在于,所述电子设备包括:

设备本体;以及

拍摄装置,所述拍摄装置包括卡固部件以及连接部件,所述卡固部件可拆卸卡固至所述设备本体的一端上,所述连接部件与所述卡固部件连接且自所述卡固部件向外延伸,所述连接部件设有摄像头,所述摄像头的拍摄方向朝向放置所述设备本体的放置平面。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摄像装置外置的电子设备,其特征在于,所述卡固部件包括扁平板状的固定部及自所述固定部的上端向前延伸的卡固部,所述卡固部与所述固定部之间形成卡合部,所述卡合部卡设于所述设备本体的一端上,所述连接部件与所述卡固部固定连接。

3.根据权利要求2所述的摄像装置外置的电子设备,其特征在于,所述卡固部件还包括扁平板状的延伸部,所述延伸部自所述卡固部向下延伸并与所述固定部以及所述卡固部之间围合形成所述卡合部。

4.根据权利要求3所述的摄像装置外置的电子设备,其特征在于,所述卡合部为卡槽,所述卡槽的宽度与所述设备本体的所述一端相适配。

5.根据权利要求3所述的摄像装置外置的电子设备,其特征在于,所述延伸部自所述卡固部与所述连接部件的连接处向下延伸。

6.根据权利要求1至5任一所述的摄像装置外置的电子设备,其特征在于,所述卡固部件设有信号发射器,所述设备本体设有与所述信号发射器电连接的信号接收器,所述信号接收器用于接收所述信号发射器发射的信号。

7.根据权利要求6所述的摄像装置外置的电子设备,其特征在于,所述连接部件内设有存储器及数字信号处理器;

所述存储器与所述摄像头电性连接,用于存储所述摄像头拍摄的图像;

所述数字信号处理器与所述存储器和所述信号发射器电性连接,用于对存储在所述存储器的所述图像进行处理生成数字信号,并将所述数字信号传输到所述信号发射器。

8.根据权利要求6所述的摄像装置外置的电子设备,其特征在于,所述卡固部件上第一usb接口,所述设备本体设有用于与所述第一usb接口连接的第二usb接口,所述信号发射器设有所述第一usb接口,所述信号接收器设有所述第二usb接口。

9.根据权利要求1至5任一所述的摄像装置外置的电子设备,其特征在于,所述设备本体设有霍尔开关,所述卡固部件对应所述霍尔开关处设有磁性元件,所述磁性元件用于与所述霍尔开关导通或断开连接,以使所述霍尔开关控制所述摄像头的启动或关闭。

10.根据权利要求1至5任一项所述的摄像装置外置的电子设备,其特征在于,所述连接部件还设有激光发射器,所述激光发射器的朝向与所述摄像头的朝向相同,用于在放置所述设备本体的所述放置平面指示出所述摄像头的拍照区域。

11.根据权利要求10所述的摄像装置外置的电子设备,其特征在于,所述连接部件还设有发光部件,所述发光部件用于增强所述拍照区域的光线亮度。

12.根据权利要求1至5任一所述的摄像装置外置的电子设备,其特征在于,所述摄像头的拍摄方向与该放置所述设备本体的所述放置平面之间成角度设置,所述角度为35°~95°。

13.根据权利要求1至5任一项所述的摄像装置外置的电子设备,其特征在于,所述电子设备还设有用于支撑所述设备本体放置于所述放置平面的承载支架。

14.根据权利要求13所述的摄像装置外置的电子设备,其特征在于,所述承载支架包括承载部和支撑部,所述承载部可拆卸卡合于所述设备本体远离所述拍摄装置的一端,所述支撑部与所述承载部连接并承托于所述设备本体。

15.根据权利要求14所述的摄像装置外置的电子设备,其特征在于,所述设备本体设有显示屏的一面为正面,所述设备本体与所述正面相背的一面为背面;

所述卡固部件卡设于所述设备本体的顶端且所述连接部件凸出于所述正面设置,所述承载部可拆卸卡合于所述设备本体的底端,所述支撑部承托于所述设备本体的背面。

16.根据权利要求15所述的摄像装置外置的电子设备,其特征在于,所述承载部上设有卡槽,所述设备本体卡合于所述卡槽;

所述支撑部为三角架结构,包括第一部分、第二部分及第三部分,所述第一部分及所述第二部分与所述承载部连接,所述第三部分连接于所述第一部分及所述第二部分,所述第二部分承托于所述设备本体,所述第三部分用于抵接于用于放置所述设备本体的所述放置平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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