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种具有重力加速度感应功能的单警执法记录仪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23011768发布日期:2020-11-20 12:11阅读:167来源:国知局
一种具有重力加速度感应功能的单警执法记录仪的制作方法

本发明涉及一种执法记录仪,尤其是涉及一种具有重力加速度感应功能的单警执法记录仪。



背景技术:

执法记录仪又称警用音视频执法记录仪或现场执法记录仪。集数码摄像、数码照相、对讲送话器功能于一身,能够对执法过程中进行动态、静态的现场情况数字化记录,便于公安干警在各种环境中执法使用。现有的执法记录仪在造型和功能上都大同小异。随着通信网络的发展,有些厂家对执法记录仪的功能进行了丰富和强化,但随着功能的增加也直接导致电池的续航能力下降,而执法记录仪最基础也最重要的一项功能——即对执法过程中现场音视频的记录与保存相关功能并没有得到相应的提升。然而对于一线民警日常执法活动来讲,往往需要应对一些突发类警情,在这类警情处置中,一些关键证据、关键视频的采集与保存,常常需要采取紧急录制与重点保存。现有执法记录仪虽已在不断提高中央处理器性能,以缩短记录仪开关机及按键开启录制用时,但其从功能上仍不能解决对重点场景的紧急录制及保存,由此导致关键证据缺失的现象屡有发生,既不能有效收集证据,民警个人权益也得不到相应保障。



技术实现要素:

本发明主要解决现有技术所存在的公安干警在遇到突发情况时不能及时录制及保存音视频等的技术问题,提供一种在遇到突发情况下执法记录仪产生振动,通过对振动幅度的监测来决定是否对音视频采取紧急录制与关键保存的单警执法记录仪。

为了解决上述技术问题实现上述发明目的,本发明提供一种具有重力加速度感应功能的单警执法记录仪,包括记录仪本体,其特征在于,所述的记录仪本体包括壳体、主板组件、电源及功能模块,所述的主板组件包括用于采集所述的记录仪本体震动信息的重力加速度感应模块,所述的重力加速度感应模块由重力感应器及速度感应器组合而成,所述的重力加速度感应模块与设有振动界限值的控制模块相连,所述的控制模块与所述的电源相连,所述的功能模块包括视频录制模块及数据储存模块,所述的控制模块与分别所述的视频录制模块及所述的数据储存模块相连。

作为本发明一种具有重力加速度感应功能的单警执法记录仪的优化,所述的功能模块还包括通讯模块,所述通讯模块与所述的控制模块连接。

作为本发明一种具有重力加速度感应功能的单警执法记录仪的优化,所述的通讯模块为gprs模块和/或wifi模块。

作为本发明一种具有重力加速度感应功能的单警执法记录仪的优化,所述的壳体表面还安装有开关键,所述的开关键与所述的电源连接。

作为本发明一种具有重力加速度感应功能的单警执法记录仪的优化,所述的振动界限值包括高振动界限值及低振动界限值,所述的重力及速度感应模块测量到的振动值高于高振动值时,所述的控制模块控制所述的视频录制模块、所述的数据储存模块及所述的通讯模块工作;所述的重力及速度感应模块测量到的振动值高于低振动值且不高于高振动值时,所述的控制模块控制所述的视频录制模块及所述的数据储存模块工作。

作为本发明一种具有重力加速度感应功能的单警执法记录仪的优化,所述的壳体表面安装有显示屏,所述的显示屏与所述的控制模块相连。

作为本发明一种具有重力加速度感应功能的单警执法记录仪的优化,所述的功能模块还包括对讲模块,所述的对讲模块与所述的控制模块相连。

作为本发明一种具有重力加速度感应功能的单警执法记录仪的优化,所述的高振动界限值为7.1-11.2mm/s,所述的低振动界限值为4.5-7.1mm/s。

相对于现有技术,本发明一种具有重力加速度感应功能的单警执法记录仪具有以下有益效果:

1.公安干警在外出警时经常遇到突发情况,在突发情况下公安干警采取对执法记录仪的拍打或者公安干警的奔跑动作产生的上下颠簸,使得执法记录仪产生振动,重力加速度感应模块检测到振动并对振动值进行检测,然后将检测到的振动数值发送至控制模块,并与控制模块中的振动界限值比较,当检测到的振动值高于控制模块中的振动值时,视频模块对音视频采取紧急录制,数据储存模块对录制的视频进行储存,从而达到“一拍即拍、一拍即录、一拍即存”的效果,高效保存关键数据,以及实现关键视频的可快速回放;

2.通讯模块与控制模块相连,通讯模块为gprs模块和/或wifi模块,通讯模块可将视频录制模块录制的视频发送至移动端;

3.执法记录仪产生振动主要有主动性及被动型两种情况,主动型属于公安干警在遇到突发情况时主动对执法记录仪进行拍打执法记录仪产生轻微的振动,被动型属于公安干警在遇到突发情况时执法记录仪因掉落或被抢夺等情况产生强烈的振动,主动性情况下执法记录仪振动幅度比较轻,当重力加速度模块检测到的振动值大于低振动界限值时,控制模块对音视频进行紧急录制并储存;被动情况下有可能出现录制视频求是的情况,那么在重力加速度模块检测到的振动值大于搞振动界限值时,控制模块对音视频进行紧急录制储存,然后通过通讯模块将紧急录制的视频发送至移动端;

4.壳体表面安装有显示屏,显示屏与控制模块相连的作用是可通讯显示屏显示执法记录仪的执法信息;

5.功能模块还包括对讲模块,对讲模块与控制模块相连的作用是可通过对讲模块实现实时通话。

因此,本发明具有结构合理,使用方便等特点。

附图说明

附图1是本发明的一种线路示意图。

图中件号说明:1.壳体、2.电源、3.重力加速度感应模块、4.重力感应器、5.速度感应器、6.控制模块、7.视频录制模块、8.数据储存模块、9.通讯模块、10.gprs模块、11.wifi模块、12.开关键、13.显示屏、14.对讲模块。

具体实施方式

下面通过实施例,并结合附图,对本发明的技术方案作进一步具体的说明。

实施例:

图1出示了本发明具有重力加速度感应功能的单警执法记录仪的一种实施例。包括记录仪本体,其特征在于,记录仪本体包括壳体1、主板组件、电源2及功能模块,主板组件包括用于采集记录仪本体震动信息的重力加速度感应模块3,重力加速度感应模块3由重力感应器4及速度感应器5组合而成,重力加速度感应模块3与设有振动界限值的控制模块6相连,控制模块6与电源2相连,功能模块包括视频录制模块7及数据储存模块8,控制模块6与分别视频录制模块7及数据储存模块8相连。功能模块还包括通讯模块9,所述通讯模块9与控制模块6连接。通讯模块9为gprs模块10和/或wifi模块11。壳体1表面还安装有开关键12,开关键12与电源2连接。振动界限值包括高振动界限值及低振动界限值,重力及速度感应模块测量到的振动值高于高振动值时,控制模块6控制视频录制模块7、数据储存模块8及通讯模块9工作;重力及速度感应模块测量到的振动值高于低振动值且不高于高振动值时,控制模块6控制视频录制模块7及数据储存模块8工作。壳体1表面安装有显示屏13,显示屏13与控制模块6相连。功能模块还包括对讲模块14,对讲模块14与控制模块6相连。高振动界限值为7.1-11.2mm/s,低振动界限值为4.5-7.1mm/s。

公安干警在外出警时经常遇到突发情况,在突发情况下公安干警采取对执法记录仪的拍打或者公安干警的奔跑动作产生的上下颠簸,使得执法记录仪产生振动,重力加速度感应模块3检测到振动并对振动值进行检测,然后将检测到的振动数值发送至控制模块6,并与控制模块6中的振动界限值比较,当检测到的振动值高于控制模块6中的振动值时,视频模块对音视频采取紧急录制,数据储存模块8对录制的视频进行储存,从而达到“一拍即拍、一拍即录、一拍即存”的效果,高效保存关键数据,以及实现关键视频的可快速回放。通讯模块9与控制模块6相连,通讯模块9为gprs模块10和/或wifi模块11,通讯模块9可将视频录制模块7录制的视频发送至移动端。执法记录仪产生振动主要有主动性及被动型两种情况,主动型属于公安干警在遇到突发情况时主动对执法记录仪进行拍打执法记录仪产生轻微的振动,被动型属于公安干警在遇到突发情况时执法记录仪因掉落或被抢夺等情况产生强烈的振动,主动性情况下执法记录仪振动幅度比较轻,当重力加速度模块检测到的振动值大于低振动界限值时,控制模块6对音视频进行紧急录制并储存;被动情况下有可能出现录制视频求是的情况,那么在重力加速度模块检测到的振动值大于搞振动界限值时,控制模块6对音视频进行紧急录制储存,然后通过通讯模块9将紧急录制的视频发送至移动端。壳体1表面安装有显示屏13,显示屏13与控制模块6相连的作用是可通讯显示屏13显示执法记录仪的执法信息。功能模块还包括对讲模块14,对讲模块14与控制模块6相连的作用是可通过对讲模块14实现实时通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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