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一种应用于可折叠电子设备的显示模组,其特征在于,所述显示模组具有弯折区和非弯折区,所述非弯折区与所述弯折区毗邻,所述显示模组包括依次层叠设置的支撑件、缓冲件和显示面板,所述支撑件对应于所述弯折区的部分设有镂空结构,所述弯折区设有所述缓冲件,所述缓冲件配置成能够阻隔所述镂空结构在所述显示模组弯折过程中形成的印记。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显示模组,其特征在于,所述缓冲件在压缩比为25%的条件下的回弹力大于或等于120千帕。
3.根据权利要求2所述的显示模组,其特征在于,所述缓冲件在压缩比为25%的条件下的回弹力小于或等于480千帕。
4.根据权利要求2所述的显示模组,其特征在于,所述缓冲件的密度大于或等于500kg/m3,且小于或等于900kg/m3。
5.根据权利要求2所述的显示模组,其特征在于,所述缓冲件为聚氨酯泡棉或聚丙烯酸酯泡棉。
6.根据权利要求2所述的显示模组,其特征在于,所述缓冲件包括基体、第一胶层和第二胶层,所述第一胶层与所述第二胶层分别形成在所述基体相背的两面,所述基体为聚氨酯泡棉或聚丙烯酸酯泡棉。
7.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显示模组,其特征在于,所述缓冲件包括第一缓冲部和第二缓冲部,所述第一缓冲部设置在所述弯折区,所述第二缓冲部设置在所述非弯折区,所述第一缓冲部在压缩比为25%的条件下的回弹力大于所述第二缓冲部在压缩比为25%的条件下的回弹力。
8.根据权利要求7所述的显示模组,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一缓冲部在压缩比为25%的条件下的回弹力为120-480千帕,所述第二缓冲部在压缩比为25%的条件下的回弹力小于或等于100千帕。
9.根据权利要求2或7所述的显示模组,其特征在于,所述缓冲件的厚度为0.07-0.20mm。
10.一种可折叠电子设备,其特征在于,所述可折叠电子设备包括壳体组件和权利要求1-9任一项所述的显示模组,所述显示模组与所述壳体组件连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