待办事项的显示方法及移动终端与流程

文档序号:32005703发布日期:2022-11-02 13:05阅读:189来源:国知局
待办事项的显示方法及移动终端与流程

1.本技术涉及终端技术领域,特别涉及一种待办事项的显示方法及移动终端。


背景技术:

2.移动终端中可以安装有备忘录应用,该备忘录应用中可以记录有待办事项。
3.移动终端锁屏后,若用户需要查看待办事项,则需先解锁移动终端,再触控该备忘录应用的应用标识。相应的,移动终端可以响应于用户针对该应用标识的触控操作,显示待办事项,以供用户查看。
4.但是,上述移动终端在锁屏后显示待办事项的方式的效率较低。


技术实现要素:

5.本技术提供了一种待办事项的显示方法及移动终端,可以解决相关技术的移动终端在锁屏后显示待办事项的方式的效率较低的问题。所述技术方案如下:
6.一方面,提供了一种待办事项的显示方法,应用于移动终端,所述移动终端包括:电子墨水屏,且所述移动终端中安装有备忘录应用;所述方法包括:
7.接收锁屏指令;
8.响应于所述锁屏指令,获取所述备忘录应用中记录的未完成的至少一个目标待办事项;
9.在所述移动终端的锁屏界面显示所述至少一个目标待办事项。
10.另一方面,提供了一种待办事项的显示装置,配置于移动终端中,所述移动终端包括:电子墨水屏和处理器,且所述移动终端中安装有备忘录应用;所述装置包括:
11.第一接收模块,用于接收锁屏指令;
12.获取模块,用于响应于所述锁屏指令,获取所述备忘录应用中记录的未完成的至少一个目标待办事项;
13.第一显示模块,用于在所述移动终端的锁屏界面显示所述至少一个目标待办事项。
14.又一方面,提供了一种移动终端,所述移动终端中安装有备忘录应用,且所述移动终端包括:电子墨水屏,存储器,处理器,以及存储在所述存储器上并可在所述处理器上运行的计算机程序,所述处理器执行所述计算机程序时实现如上述方面所述的待办事项的显示方法。
15.再一方面,提供了一种计算机可读存储介质,所述计算机可读存储介质中存储有计算机程序,所述计算机程序由处理器加载并执行以实现如上述方面所述的待办事项的显示方法。
16.再一方面,提供了一种包含指令的计算机程序产品,当所述计算机程序产品在所述计算机上运行时,使得所述计算机执行上述方面所述的待办事项的显示方法。
17.本技术提供的技术方案带来的有益效果至少包括:
18.本技术提供了一种待办事项的显示方法及移动终端,移动终端在接收到锁屏指令后,能够获取未完成的至少一个目标待办事项,并在其锁屏界面直接显示该至少一个目标待办事项。即移动终端在锁屏后,能够直接在锁屏界面显示至少一个目标待办事项,而无需在接收到解锁指令后再启动备忘录应用以显示待办事项,因此有效提高了待办事项的显示效率和显示灵活性。并且,简化了用户查看待办事项的操作,用户体验较好。
附图说明
19.为了更清楚地说明本技术实施例中的技术方案,下面将对实施例描述中所需要使用的附图作简单地介绍,显而易见地,下面描述中的附图仅仅是本技术的一些实施例,对于本领域普通技术人员来讲,在不付出创造性劳动的前提下,还可以根据这些附图获得其他的附图。
20.图1是本技术实施例提供的一种待办事项的显示方法的流程图;
21.图2是本技术实施例提供的另一种待办事项的显示方法的流程图;
22.图3是本技术实施例提供的一种创建待办事项的界面示意图;
23.图4是本技术实施例提供的另一种创建待办事项的界面示意图;
24.图5是本技术实施例提供的一种更新待办事项的界面示意图;
25.图6是本技术实施例提供的一种从多个备选待办事项中选择目标待办事项的示意图;
26.图7是本技术实施例提供的一种移动终端锁屏后显示未完成的待办事项的示意图;
27.图8是本技术实施例提供的一种待办事项的显示装置的结构示意图;
28.图9是本技术实施例提供的另一种待办事项的显示装置的结构示意图;
29.图10是本技术实施例提供的一种移动终端的结构示意图;
30.图11是本技术实施例提供的一种移动终端的软件结构框图。
具体实施方式
31.为使本技术的目的、技术方案和优点更加清楚,下面将结合附图对本技术实施方式作进一步地详细描述。
32.本技术提供了一种待办事项的显示方法,该方法应用于移动终端。该移动终端包括:电子墨水屏,且移动终端中安装有备忘录应用(也可以称为便签应用)。可选的,该移动终端可以为手机、平板或笔记本电脑等。参见图1,该方法包括:
33.步骤101、接收锁屏指令。
34.在本技术实施例中,移动终端具有锁屏按键。该锁屏指令是由用户针对该锁屏按键的触控操作所触发的。可选的,该锁屏按键可以为物理按键(例如电源按键)。相应的,针对该物理按键的触控操作可以为按压操作。或者,该锁屏按键可以为电子墨水屏显示的虚拟控件。相应的,针对该虚拟控件的触控操作可以为点击操作。
35.步骤102、响应于锁屏指令,获取备忘录应用中记录的未完成的至少一个目标待办事项。
36.在本技术实施例中,该未完成的至少一个目标待办事项可以是备忘录应用中记录
的未完成的所有待办事项。或者,该未完成的至少一个目标待办事项可以是移动终端在执行步骤102之前,响应于用户的选择操作,从未完成的多个备选待办事项中确定的。
37.步骤103、在移动终端的锁屏界面显示至少一个目标待办事项。
38.移动终端获取到至少一个目标待办事项后,即可在其锁屏界面显示该至少一个目标待办事项,以供用户查看。
39.综上所述,本技术实施例提供了一种待办事项的显示方法,移动终端在接收到锁屏指令后,能够获取未完成的至少一个目标待办事项,并在其锁屏界面直接显示该至少一个目标待办事项。即移动终端在锁屏后,能够直接在锁屏界面显示至少一个目标待办事项,而无需在接收到解锁指令后再启动备忘录应用以显示待办事项,因此有效提高了待办事项的显示效率和显示灵活性。并且,简化了用户查看待办事项的操作,用户体验较好。
40.图2是本技术实施例提供的另一种待办事项的显示方法的流程图,该方法可以应用于移动终端。该移动终端包括:电子墨水屏,且移动终端中安装有备忘录应用。参见图2,该方法可以包括:
41.步骤201、响应于针对备忘录应用的启动指令,显示未完成的多个备选待办事项。
42.移动终端的电子墨水屏可以显示备忘录应用的应用标识。移动终端可以接收由用户针对该应用标识的触控操作所触发针对该备忘录应用的启动指令,并可以响应于该启动指令,显示备忘录应用的应用界面。该应用界面可以显示有未完成的多个备选待办事项。
43.可以理解的是,备忘录应用的应用界面还可以显示有已完成的多个待办事项。并且,该应用界面还可以显示每个待办事项(即前述未完成的待办事项或已完成的待办事项)的计划执行时刻。
44.在本技术实施例中,未完成的多个备选待办事项,以及已完成的多个待办事项中的每个待办事项均可以是移动终端响应于用户的创建操作所创建的。并且,每个待办事项可以包括至少一个待办事件。
45.可以理解的是,对于某一待办事项包括多个待办事件的情况,若该多个待办事件中每个待办事件的完成状态均为已完成,则该待办事项的完成状态为已完成。若该多个待办事件中至少一个待办事件的完成状态为未完成,则该待办事项的完成状态为未完成。其中,该完成状态可以为下述状态中的一种:已完成和未完成。由此可知,一个待办事项包括多个待办事件时,多个待办事件的完成状态均为已完成后,该待办事项的完成状态才为已完成。
46.示例的,参见图3,用户触控了备忘录应用的应用标识。移动终端响应于针对该应用标识的触控操作可以显示备忘录应用的应用界面。若针对该应用标识的触控操作是移动终端在出厂后首次接收到的,则参见图3,该应用界面包括:待办创建控件01,待办事项的创建说明控件02,欢迎语a1,以及关于操作备忘录应用的提示信息a2。其中,欢迎语a1可以为文本:欢迎使用待办,您可以快捷设置待办事项。该提示信息a2可以为文本:小提示:可以试试长按来删除待办。
47.若用户需要移动终端显示关于待办事项的创建说明信息,则可以触控该创建说明控件02。相应的,移动终端可以响应于用户针对该创建说明控件02的触控操作,显示创建说明信息。
48.若用户需要创建新的待办事项,则可以触控该待办创建控件01。相应的,如图3所
示,移动终端可以响应于用户针对该待办创建控件01的触控操作,显示软键盘03。然后,如图3和图4所示,移动终端响应于用户针对软键盘03的触控操作,可以显示获取到的待办事项,以及完成控件04。之后,移动终端可以响应于用户针对该完成控件04的触控操作,记录并在其应用界面显示该待办事项。从图3可以看出,移动终端获取到待办事项包括一个待办事件。从图4可以看出,移动终端获取到待办事项包括多个待办事件。其中,移动终端响应于用户针对软键盘03的触控操作,获取到的待办事项均为未完成的待办事项。
49.请继续参见图4,若待办事项包括多个待办事件,则备忘录应用的应用界面还可以显示该待办事项包括的待办事件的总数,以及针对该待办事项的展开收起控件05。移动终端可以响应于用户针对该展开收起控件05的触控操作,显示该待办事项包括的多个待办事件,或者取消显示该多个待办事件。
50.如图4所示,在备忘录应用的应用界面显示有待办事项所包括的多个待办事件时,移动终端接收到针对展开收起控件05的触控操作后,即可响应于该触控操作,取消显示多个待办事件。
51.在本技术实施例中,对于每个待办事项(以及待办事件),移动终端可以显示用于指示该备选待办事项(以及待办事件)的完成状态的标记,以便用户获知待办事项(以及待办事件)的完成状态。
52.其中,该标记可以为包括:文字和符号中的至少一种。若待办事项(以及待办事件)的完成状态为已完成,则该标记可以为完成标记。若待办事项(以及待办事件)的完成状态为已完成,则该标记可以为未完成标记。
53.若标记包括文字,则完成标记中的文字与未完成标记中的文字不同。例如,完成标记中的文字可以为:已完成,未完成标记中的文字可以为:未完成。若标记包括符号,则完成标记中的符号与未完成标记中的符号不同。例如,完成标记中的符号可以为:空白的矩形框,未完成标记中的文字可以为:具有对钩的矩形框。本技术实施例标记中的文字和符号的形式不做限定。
54.可以理解的是,若标记为完成标记,则该完成标记还可以包括删除线。
55.示例的,假设用于指示待办事项(以及待办事件)的完成状态的标记包括:符号,则参见图5,由于待办事项的标记061,以及备选待办事项包括的待办事件的标记062均为未完成标记,因此可以确定该应用界面显示待办事项的完成状态和每个待办事件的完成状态均为未完成。
56.用户完成了某一待办事件后,触控了该待办事件的标记062。移动终端可以接收由用户针对该标记062的触控操作所触发的针对该待办事件的完成指令,将该待办事件的标记从未完成标记更新为已完成标记。从图5可以看出,该已完成标记可以包括符号和删除线。
57.步骤202、响应于针对多个备选待办事项中至少一个目标待办事项的选择操作,确定至少一个目标待办事项。
58.移动终端显示未完成的多个备选待办事项后,用户可以从该多个备选待办事项中选择至少一个目标待办事项。相应的,移动终端可以响应于用户针对该多个备选待办事项中至少一个目标待办事项的选择操作,确定至少一个目标待办事项。
59.在本技术实施例中,移动终端可以显示与多个备选待办事项一一对应的多个选择
控件,且移动终端可以响应于用户针对该多个选择控件中,与至少一个目标待办事项对应的选择控件的选择操作,确定至少一个目标待办事项。
60.示例的,假设备忘录应用记录有未完成三个备选待办事项,该三个备选待办事项中第一个待办事项和第三个待办事项均包括一个待办事件,第二个待办事项包括三个待办事件。且该三个待办事件中第一个待办事件的完成状态为已完成。第三个待办事项已过期,即超期未完成。则移动终端接收到针对备忘录应用的启动指令后,可以显示图6所示的应用界面。
61.从图6可以看出,该应用界面可以包括:菜单控件07。移动终端可以响应于用户针对该菜单控件07的选择操作,显示锁屏待办设置控件08。然后,移动终端可以响应于用户针对该锁屏待办设置控件08的触控操作,显示与三个备选待办事项一一对应的选择控件09和确认控件10。其中,每个选择控件09均处于选中状态。
62.之后,若用户直接触控确认控件10,则移动终端可以响应于用户针对该确认控件10的触控操作,将该三个备选待办事项中的每个备选待办事项均确定为目标待办事项。
63.若用户确定在锁屏无需显示第三个备选待办事项,则可以触控该第三个备选待办事项对应的选择控件。移动终端可以响应于针对该选择控件的触控操作,将该选择控件的状态由选中状态更新为未选中状态。
64.然后,移动终端若接收到针对确认控件10的触控操作,则可以将该三个备选待办事项中的第一个备选待办事项和第二个备选待办事项均确定为目标待办事项。
65.并且,从图6可以看出,移动终端响应于针对确认控件10的触控操作,还可以返回前一个界面。
66.步骤203、接收锁屏指令。
67.在本技术实施例中,移动终端具有锁屏按键。该锁屏指令是由用户针对该锁屏按键的触控操作所触发的。可选的,该锁屏按键可以为物理按键(例如电源按键)。相应的,针对该物理按键的触控操作可以为按压操作。或者,该锁屏按键可以为电子墨水屏显示的虚拟控件。相应的,针对该虚拟控件的触控操作可以为点击操作。
68.步骤204、响应于锁屏指令,检测移动终端的锁屏显示待办功能是否启用。
69.移动终端接收到锁屏指令后,可以检测移动终端的锁屏显示待办功能是否启用。若移动终端确定该锁屏显示待办功能启用,则可以执行步骤205。若移动终端确定锁屏显示待办功能未启用,则可以结束操作,无需执行后续流程。如此,提高了移动终端在锁屏后显示待办事项的灵活性。
70.在本技术实施例中,移动终端可以显示多个备选锁屏样式,多个备选锁屏样式包括待办锁屏样式和当前界面锁屏样式。若移动终端接收到针对该多个备选锁屏样式中待办锁屏样式的选择操作,则可以启用移动终端的锁屏显示待办功能。
71.步骤205、获取备忘录应用中记录的未完成的至少一个目标待办事项。
72.若移动终端确定锁屏显示待办功能启用,则可以获取备忘录应用中记录的未完成的至少一个目标待办事项。
73.步骤206、在移动终端的锁屏界面显示至少一个目标待办事项。
74.在本技术实施例中,移动终端可以在锁屏界面中显示锁屏背景图像,以及绘制在锁屏背景图像中的至少一个目标待办事项,从而达到在锁屏界面显示至少一个目标待办事
项的效果。其中,锁屏背景图像可以为白色背景图像。或者,该锁屏背景图像可以是移动终端从多个备选壁纸中确定出的目标壁纸。
75.可以理解的是,在锁屏背景图像为目标壁纸的实现方式中,在接收到锁屏指令之前,移动终端可以显示多个备选壁纸,并可以响应于针对多个备选壁纸中目标壁纸的选择操作,确定目标壁纸。之后,移动终端可以在锁屏界面显示目标壁纸,以及绘制在目标壁纸上的至少一个目标待办事项。
76.在本技术实施例中,若移动终端检测到目标壁纸包括目标区域,则可以在该目标区域中绘制至少一个目标待办事项。即至少一个目标待办事项可以位于目标壁纸的目标区域。该目标区域的灰度值大于第一灰度阈值,或者小于第二灰度阈值,且目标区域的尺寸大于尺寸阈值。
77.其中,该第一灰度阈值大于第二灰度阈值。第一灰度阈值、第二灰度阈值和尺寸阈值均可以是移动终端中预先存储的。该尺寸阈值可以大于等于电子墨水屏的面积的1/3。且第一灰度阈值和第二灰度阈值可以取决于电子墨水屏的灰度级数。该灰度级数是指:电子墨水屏的每个像素点所能够显现的亮度级别的数量。例如,若电子墨水屏的灰度级数为16,则第一灰度阈值可以为15,第二灰度阈值可以为2。若电子墨水屏的灰度级数为4,则第一灰度阈值可以为3,第二灰度阈值可以为2。
78.由此可见,若目标壁纸中包括一较大的黑色区域或白色区域,则移动终端可以直接在目标壁纸的目标区域中绘制至少一个目标待办事项。
79.可以理解的是,移动终端可以在目标区域中绘制第三灰度值的至少一个目标待办事项。其中,若目标区域的灰度值大于第一灰度阈值,则第三灰度值可以小于第二灰度阈值。若目标区域的灰度值小于第二灰度阈值,则第三灰度值可以大于第一灰度阈值。如此,可以确保电子墨水屏显示的至少一个目标待办事项较为清楚。
80.若移动终端检测到不包括目标区域,则可以在目标壁纸的参考区域中绘制至少一个卡片,并在每个卡片中绘制一个目标待办事项。其中,该参考区域可以位于目标壁纸的中间位置处,且该参考区域锁屏显示信息所在区域不重叠。该锁屏显示信息可以包括:系统时间和/或剩余电量。例如,该锁屏显示信息可以包括:系统时间和剩余电量。
81.在本技术实施例中,移动终端可以按照目标排版格式,在锁屏界面显示至少一个待办事项。例如,移动终端可以按照目标排版格式在目标壁纸中绘制至少一个待办事项,从而达到按照目标排版格式显示至少一个待办事项的效果。
82.其中,目标排版格式包括:待办事项的排列方式、字体格式和行距中的至少一种。例如,目标排版格式包括:待办事项的排列方式、字体格式和行距。待办事项的排列方式可以为下述方式中一种:以列表的形式排列,以矩阵的形式排列。字体格式可以为包括:字号、字体和笔画粗细等中的至少一种。例如,字体格式可以包括:字号、字体和笔画粗细。
83.可以理解的是,目标排版格式可以是移动终端存储的默认排版格式。或者,目标排版格式可以是移动终端响应于用户的格式设置操作确定的。由此可见,本技术实施例提供的移动终端支持用户自定义设置待办事项在电子墨水屏中的排版格式,从而提高了待办事项的显示灵活性。
84.在本技术实施例中,对于备忘录应用中记录有未完成的多个目标待办事项的场景,由于电子墨水屏在锁屏界面中一次所能够显示的文本的行数有限(例如所能显示的文
本的最多行数为行数阈值),因此移动终端在获取到多个目标待办事项后,还可以检测该多个目标待办事项包括的文本的行数是否大于行数阈值。其中,行数阈值可以是移动终端中预先存储的默认值,或者行数阈值可以是移动终端响应于用户的行数设置操作确定的。
85.若移动终端确定该多个目标待办事项包括的文本的行数小于等于行数阈值,则可以直接在锁屏界面中显示多个目标待办事项。若移动终端确定该多个目标待办事项包括的文本的行数大于行数阈值,则可以在锁屏界面中显示多个目标待办事项中的至少一个第三待办事项。
86.之后,在一种可选的实现方式中,移动终端可以自动翻页,以在锁屏界面显示多个目标待办事项。
87.在另一种可选的实现方式中,移动终端在接收到翻页指令后,可以在锁屏界面显示多个目标待办事项中的至少一个第四待办事项。也即是,多个目标待办事项包括的文本的行数大于行数阈值后,移动终端分页显示该多个目标待办事项。
88.可以理解的是,多个目标待办事项包括的文本的行数取决于每个待办事项包括的文本的字数和字体格式。并且,移动终端在锁屏界面显示至少一个第四待办事项的过程,可以参考移动终端在锁屏界面显示多个目标待办事项的过程,本技术实施例在此不再赘述。
89.可选的,该翻页指令可以由用户针对锁屏界面的翻页操作触发。其中,该翻页操作可以为针对锁屏界面的触控操作(例如双击操作),或滑动操作。
90.进一步的,移动终端的锁屏界面还可以显示翻页控件。该翻页操作可以为针对该翻页控件的触控操作。
91.可以理解的是,对于移动终端的锁屏界面未显示翻页控件的场景,移动终端的锁屏界面可以显示有操作提示信息,该操作提示信息用于指示触发翻页指令的触控操作。如此,一方面便于用户快速获知触发翻页指令的翻页操作,继而执行该翻页操作;另一方面可以提示用户当前锁屏界面并未显示所有的目标待办事项,用户体验较好。
92.在本技术实施例中,移动终端确定多个目标待事项包括的文本的行数大于行数阈值后,可以按照行数阈值对该多个目标待办事项进行分组,得到至少两个待办事项组。其中,每个待办事项组所包括的文本的行数小于等于行数阈值。该至少两个待办事项组中的一个待办事项组包括:至少一个第三待办事项,剩余的待办事项组包括:至少一个第四待办事项。之后,移动终端可以在锁屏界面显示该一个待办事项组,并在接收针对翻页指令后,在锁屏界面显示下一个待办事项组。
93.例如,锁屏界面最多能够显示的行数为5行,即行数阈值为5行。假设多个目标待办事项包括的文本的行数为8行,则移动终端可以基于该行数阈值将多个目标待办事项划分为两个待办事项组。其中,一个待办事项组包括的文本的行数为5行,另一个待办事项组包括的文本的行数为3行。
94.相应的,移动终端可以将多个目标待办事项分成两页显示。例如,移动终端可以在锁屏界面的第一页显示该一个待办事项组,在锁屏界面的第二页显示另一个待办事项组。
95.示例的,假设翻页操作为双击操作,则移动终端获取到至少一个目标待办事项后,其锁屏界面可以如图7所示。从图7可以看出,该锁屏界面显示有3个待办事项,以及操作提示信息b,该操作提示信息b为文本:双击翻页待办。
96.由此可知,移动终端获取到至少一个目标待办事项的个数大于3,且多个目标待办
事项包括的文本的行数大于行数阈值。
97.步骤207、接收针对至少一个目标待办事项中第一待办事项的取消显示指令。
98.其中,该取消显示指令可以由用户针对锁屏界面的第一触控操作触发。
99.可选的,该第一触控操作可以包括:第一子触控操作和第二子触控操作。例如,移动终端在接收到针对锁屏界面的第一子触控操作后,可以确定需要取消显示至少一个目标待办事项中的某一目标待办事项。之后,移动终端在接收到第二子触控操作后,即可确定取消显示第一待办事项。由此可见,第一子触控操作为触发取消显示待办事项的操作,第二子触控操作即为针对第一待办事项的选择操作。
100.可选的,第一子触控操作和第二子触控操作均可以为滑动操作,且第一子触控操作的滑动轨迹和第二子触控操作的滑动轨迹不同。或者,第一子触控操作可以为点击操作,第二子触控操作可以为滑动操作。本技术实施例对第一子触控操作和第二子触控操作的操作类型不做限定。
101.示例的,第一子触控操作的滑动轨迹可以为“m”,第二子触控操作的滑动轨迹可以为“》”。
102.可以理解的是,对于至少一个目标待办事项的个数为多个的场景,触发针对多个目标待办事项中任意两个目标待办事项的取消显示指令的第一子触控操作相同,第二子触控操作不同。
103.步骤208、响应于取消显示指令,刷新锁屏界面。
104.移动终端接收到针对至少一个目标待办事项中第一待办事项的取消显示指令后,即可刷新锁屏界面。刷新后的锁屏界面中不包括第一待办事项。
105.步骤209、接收针对至少一个目标待办事项中第二待办事项的状态更新指令。
106.其中,该状态更新指令可以由用户针对锁屏界面的第二触控操作触发,该第二触控操作与第一触控操作不同。
107.可选的,第二触控操作可以包括:第三子触控操作和第四子触控操作。例如,移动终端在接收到针对锁屏界面的第三子触控操作后,可以确定需要更新至少一个目标待办事项中的某一目标待办事项的完成状态。之后,移动终端在接收到第四子触控操作后,即可确定更新第二待办事项的完成状态。由此可见,第三子触控操作为触发更新待办事项的完成状态的操作,第四子触控操作即为针对第二待办事项的选择操作。
108.可选的,第三子触控操作和第四子触控操作均可以为滑动操作,且第三子触控操作的滑动轨迹和第四子触控操作的滑动轨迹不同。且第三子触控操作与第一子触控操作不同。或者,第三子触控操作可以为点击操作,第四子触控操作可以为滑动操作。本技术实施例对第一子触控操作和第二子触控操作的操作类型不做限定。
109.示例的,第一子触控操作的滑动轨迹可以为“》”,第二子触控操作的滑动轨迹可以为“c”。
110.可以理解的是,对于至少一个目标待办事项的个数为多个的场景,触发针对多个目标待办事项中任意两个目标待办事项的完成状态更新指令的第三子触控操作相同,第四子触控操作不同。
111.步骤210、响应于状态更新指令,刷新锁屏界面。
112.其中,刷新后的锁屏界面中不包括第二待办事项,或者刷新后的锁屏界面显示有
用于指示第二待办事项已完成的完成标记。
113.可选的,该完成标记可以包括:用于指示第二待办事项已完成的文字,用于指示第二待办事项已完成的符号,以及删除线中的至少一种。例如,该完成标记可以包括:用于指示第二待办事项已完成的符号和删除线。
114.根据上述步骤207至步骤210的描述可知,本技术实施例提供的移动终端在灭屏的状态支持用户对待办事项的操作(例如取消显示操作和完成状态的更新操作),用户体验较好。由此可见,本技术实施例提供的移动终端的功能较为丰富。
115.需要说明的是,本技术实施例提供的待办事项的显示方法的步骤的先后顺序可以进行适当调整,步骤也可以根据情况进行相应增减。例如,步骤201和步骤202可以根据情况删除;或者,步骤204可以根据情况删除;又或者,步骤207和步骤208可以根据情况删除;又或者,步骤209和步骤210可以根据情况删除。任何熟悉本技术领域的技术人员在本技术揭露的技术范围内,可轻易想到变化的方法,都应涵盖在本技术的保护范围之内,因此不再赘述。
116.综上所述,本技术实施例提供了一种待办事项的显示方法,移动终端在接收到锁屏指令后,能够获取未完成的至少一个目标待办事项,并在其锁屏界面直接显示该至少一个目标待办事项。即移动终端在锁屏后,能够直接在锁屏界面显示至少一个目标待办事项,而无需在接收到解锁指令后再启动备忘录应用以显示待办事项,因此有效提高了待办事项的显示效率和显示灵活性。并且,简化了用户查看待办事项的操作,用户体验较好。
117.本技术实施例提供了一种待办事项的显示装置,该装置用于执行上述方法实施例提供的待办事项的显示方法。该装置配置在移动终端中,该移动终端包括:电子墨水屏,且移动终端中安装有备忘录应用。参见图8,该装置300包括:
118.第一接收模块301,用于接收锁屏指令。
119.获取模块302,用于响应于锁屏指令,获取备忘录应用中记录的未完成的至少一个目标待办事项。
120.第一显示模块303,用于在移动终端的锁屏界面显示至少一个目标待办事项。
121.图9是本技术实施例提供的另一种待办事项的显示装置的示意图。参见图9,该装置300还可以包括:
122.第二接收模块304,用于接收针对至少一个目标待办事项中第一待办事项的取消显示指令;
123.刷新模块305,用于响应于取消显示指令,刷新锁屏界面,刷新后的锁屏界面中不包括第一待办事项。
124.可选的,第二接收模块304还可以用于:接收针对至少一个目标待办事项中第二待办事项的状态更新指令。
125.该刷新模块305还可以用于:响应于状态更新指令,刷新锁屏界面,其中,刷新后的锁屏界面中不包括第二待办事项,或者刷新后的锁屏界面显示有用于指示第二待办事项已完成的完成标记。
126.可选的,该第一显示模块303可以用于:
127.按照目标排版格式,在移动终端的锁屏界面显示至少一个待办事项,目标排版格式包括:待办事项的排列方式、字体格式和行距中的至少一种。
128.可选的,备忘录应用中记录有未完成的多个目标待办事项。该显示模块303可以用于:
129.若多个目标待办事项包括的文本的行数大于行数阈值,则在移动终端的锁屏界面中显示多个目标待办事项中的至少一个第三待办事项;
130.在接收到翻页指令后,在锁屏界面显示多个目标待办事项中的至少一个第四待办事项。
131.可选的,该装置300还可以包括:
132.第二显示模块306,用于显示多个备选壁纸。
133.确定模块307,用于响应于针对多个备选壁纸中目标壁纸的选择操作,确定目标壁纸。
134.该第一显示模块303可以用于:
135.在移动终端的锁屏界面显示目标壁纸,以及绘制在目标壁纸上的至少一个目标待办事项。
136.可选的,至少一个目标待办事项位于目标壁纸的目标区域;
137.其中,目标区域的灰度值大于第一灰度阈值,或者小于第二灰度阈值,第一灰度阈值大于第二灰度阈值。
138.可选的,该获取模块302可以用于:
139.若移动终端的锁屏显示待办功能启用,则获取备忘录应用中记录的未完成的至少一个目标待办事项。
140.可选的,第二显示模块306还可以用于:响应于针对备忘录应用的启动指令,显示未完成的多个备选待办事项。
141.确定模块307还可以用于:响应于针对多个备选待办事项中至少一个目标待办事项的选择操作,确定至少一个目标待办事项。
142.综上所述,本技术实施例提供了一种待办事项的刷新装置,该装置在接收到锁屏指令后,能够获取未完成的至少一个目标待办事项,并在其锁屏界面直接显示该至少一个目标待办事项。即移动终端在锁屏后,能够直接在锁屏界面显示至少一个目标待办事项,而无需在接收到解锁指令后再启动备忘录应用以显示待办事项,因此有效提高了待办事项的显示效率和显示灵活性。并且,简化了用户查看待办事项的操作,用户体验较好。
143.图10是本技术实施例提供的又一种移动终端的结构示意图,该移动终端中安装有备忘录应用。参见图10,该移动终端110包括:电子墨水屏131,存储器140,处理器1101,以及存储在存储器140上并可在处理器1101上运行的计算机程序,该处理器1101执行计算机程序时实现如上述方法实施例提供的待办事项的显示方法。
144.如图10所示,本技术实施例提供的移动终端110还可以包括:显示单元130、射频(radio frequency,rf)电路150、音频电路160、无线保真(wireless fidelity,wi-fi)模块170、蓝牙模块180、电源190和摄像头等部件。
145.其中,摄像头121可用于捕获静态图片或视频。物体通过镜头生成光学图片投射到感光元件。感光元件可以是电荷耦合器件(charge coupled device,ccd)或互补金属氧化物半导体(complementary metal-oxide-semiconductor,cmos)光电晶体管。感光元件把光信号转换成电信号,之后将电信号传递给处理器1101转换成数字图片信号。
146.处理器1101是移动终端110的控制中心,利用各种接口和线路连接整个终端的各个部分,通过运行或执行存储在存储器140内的软件程序,以及调用存储在存储器140内的数据,执行移动终端110的各种功能和处理数据。在一些实施例中,处理器1101可包括一个或多个处理单元;处理器1101还可以集成应用处理器和基带处理器,其中,应用处理器主要处理操作系统、用户界面和应用程序等,基带处理器主要处理无线通信。可以理解的是,上述基带处理器也可以不集成到处理器1101中。本技术中处理器1101可以运行操作系统和应用程序,可以控制用户界面显示,并可以实现本技术实施例提供的待办事项的显示方法。另外,处理器1101与输入单元和显示单元130耦接。
147.显示单元130可用于接收输入的数字或字符信息,产生与移动终端110的用户设置以及功能控制有关的信号输入,可选的,显示单元130还可以用于显示由用户输入的信息或提供给用户的信息以及移动终端110的各种菜单的图形用户界面(graphical user interface,gui)。显示单元130可以包括设置在移动终端110正面的电子墨水131。显示单元130可以用于显示本技术中所述的各种图形用户界面。
148.显示单元130包括:电子墨水屏131和设置在移动终端110正面的触摸屏132。该电子墨水131可以用于显示预览图片。触摸屏132可收集用户在其上或附近的触摸操作,例如点击按钮,拖动滚动框等。其中,触摸屏132可以覆盖在电子墨水131之上,也可以将触摸屏132与电子墨水131集成而实现移动终端110的输入和输出功能,集成后可以简称触摸显示屏。
149.存储器140可用于存储软件程序及数据。处理器1101通过运行存储在存储器140的软件程序或数据,从而执行移动终端110的各种功能以及数据处理。存储器140可以包括高速随机存取存储器,还可以包括非易失性存储器,例如至少一个磁盘存储器件、闪存器件、或其他易失性固态存储器件。存储器140存储有使得移动终端110能运行的操作系统。本技术中存储器140可以存储操作系统及各种应用程序,还可以存储执行本技术实施例提供的待办事项的显示方法的代码。
150.rf电路150可用于在收发信息或通话过程中信号的接收和发送,可以接收基站的下行数据后交给处理器1101处理;可以将上行数据发送给基站。通常,rf电路包括但不限于天线、至少一个放大器、收发信机、耦合器、低噪声放大器、双工器等器件。
151.音频电路160、扬声器161、麦克风162可提供用户与移动终端110之间的音频接口。音频电路160可将接收到的音频数据转换后的电信号,传输到扬声器161,由扬声器161转换为声音信号输出。移动终端110还可配置音量按钮,用于调节声音信号的音量。另一方面,麦克风162将收集的声音信号转换为电信号,由音频电路160接收后转换为音频数据,再将音频数据输出至rf电路150以发送给比如另一终端,或者将音频数据输出至存储器140以便进一步处理。本技术中麦克风162可以获取用户的语音。
152.wi-fi属于短距离无线传输技术,移动终端110可以通过wi-fi模块170帮助用户收发电子邮件、浏览网页和访问流媒体等,它为用户提供了无线的宽带互联网访问。
153.蓝牙模块180,用于通过蓝牙协议来与其他具有蓝牙模块的蓝牙设备进行信息交互。例如,移动终端110可以通过蓝牙模块180与同样具备蓝牙模块的可穿戴电子设备(例如智能手表)建立蓝牙连接,从而进行数据交互。
154.移动终端110还包括给各个部件供电的电源190(比如电池)。电源可以通过电源管
理系统与处理器1101逻辑相连,从而通过电源管理系统实现管理充电、放电以及功耗等功能。移动终端110还可配置有电源按钮,用于终端的开机和关机,以及锁屏等功能。
155.移动终端110可以包括至少一种传感器1110,比如运动传感器11101、距离传感器11102和温度传感器11103。移动终端110还可配置有陀螺仪、气压计、湿度计、温度计和红外线传感器等其他传感器。
156.所属领域的技术人员可以清楚地了解到,为描述的方便和简洁,上述描述的移动终端和各器件的具体工作过程,可以参考前述方法实施例中的对应过程,在此不再赘述。
157.图11是本技术实施例提供的移动终端的软件结构框图。分层架构将软件分成若干个层,每一层都有清晰的角色和分工。层与层之间通过软件接口通信。在一些实施例中,将android系统分为四层,从上至下分别为应用程序层,应用程序框架层,安卓运行环境(android runtime,art)和系统库,以及内核层。
158.应用程序层可以包括一系列应用程序包。如图11所示,应用程序包可以包括相机,图库,日历,通话,地图,导航,wlan,蓝牙,音乐,视频,短信息等应用程序。应用程序框架层为应用程序层的应用程序提供应用编程接口(application programming interface,api)和编程框架。应用程序框架层包括一些预先定义的函数。
159.如图11所示,应用程序框架层可以包括窗口管理器,内容提供器,视图系统,电话管理器,资源管理器,通知管理器等。
160.窗口管理器用于管理窗口程序。窗口管理器可以获取显示屏大小,判断是否有状态栏,锁定屏幕,截取屏幕等。
161.内容提供器用来存放和获取数据,并使这些数据可以被应用程序访问。所述数据可以包括视频,图片,音频,拨打和接听的电话,浏览历史和书签,电话簿等。
162.视图系统包括可视控件,例如显示文字的控件,显示图片的控件等。视图系统可用于构建应用程序。显示界面可以由一个或多个视图组成的。例如,包括短信通知图标的显示界面,可以包括显示文字的视图以及显示图片的视图。
163.电话管理器用于提供移动终端110的通信功能。例如通话状态的管理(包括接通,挂断等)。
164.资源管理器为应用程序提供各种资源,比如本地化字符串,图标,图片,布局文件,视频文件等等。
165.通知管理器使应用程序可以在状态栏中显示通知信息,可以用于传达告知类型的消息,可以短暂停留后自动消失,无需用户交互。比如通知管理器被用于告知下载完成,消息提醒等。通知管理器还可以是以图表或者滚动条文本形式出现在系统顶部状态栏的通知,例如后台运行的应用程序的通知,还可以是以对话窗口形式出现在屏幕上的通知。例如在状态栏提示文本信息,发出提示音,通信终端振动,指示灯闪烁等。
166.android runtime包括核心库和虚拟机。android runtime负责安卓系统的调度和管理。
167.核心库包含两部分:一部分是java语言需要调用的功能函数,另一部分是安卓的核心库。
168.应用程序层和应用程序框架层运行在虚拟机中。虚拟机将应用程序层和应用程序框架层的java文件执行为二进制文件。虚拟机用于执行对象生命周期的管理,堆栈管理,线
程管理,安全和异常的管理,以及垃圾回收等功能。
169.系统库可以包括多个功能模块。例如:表面管理器(surface manager),媒体库(media libraries),三维图形处理库(例如:opengl es),2d图形引擎(例如:sgl)等。
170.表面管理器用于对显示子系统进行管理,并且为多个应用程序提供了2d和3d图层的融合。
171.媒体库支持多种常用的音频,视频格式回放和录制,以及静态图片文件等。媒体库可以支持多种音视频编码格式,例如:mpeg4,h.264,mp3,aac,amr,jpg,png等。
172.三维图形处理库用于实现三维图形绘图,图片渲染,合成,和图层处理等。
173.2d图形引擎是2d绘图的绘图引擎。
174.内核层是硬件和软件之间的层。内核层至少包含显示驱动,摄像头驱动,音频驱动,传感器驱动。
175.本技术实施例提供了一种计算机可读存储介质,该计算机可读存储介质中存储有计算机程序,该计算机程序由处理器加载并执行以上述实施例提供的待办事项的显示方法,例如图1或图2所示的方法。
176.本技术实施例还提供了一种包含指令的计算机程序产品,当计算机程序产品在计算机上运行时,使得计算机执行上述方法实施例提供的待办事项的显示方法,例如图1或图2所示的方法。
177.本领域普通技术人员可以理解实现上述实施例的全部或部分步骤可以通过硬件来完成,也可以通过程序来指令相关的硬件完成,所述的程序可以存储于一种计算机可读存储介质中,上述提到的存储介质可以是只读存储器,磁盘或光盘等。
178.应当理解的是,在本文中提及的“和/或”,表示可以存在三种关系,例如,a和/或b,可以表示:单独存在a,同时存在a和b,单独存在b这三种情况。字符“/”一般表示前后关联对象是一种“或”的关系。并且,本技术中术语“至少一个”的含义是指一个或多个,本技术中术语“多个”的含义是指两个或两个以上。
179.本技术中术语“第一”“第二”等字样用于对作用和功能基本相同的相同项或相似项进行区分,应理解,“第一”、“第二”、“第n”之间不具有逻辑或时序上的依赖关系,也不对数量和执行顺序进行限定。例如,在不脱离各种所述示例的范围的情况下,第一待办事项可以被称为第二待办事项,并且类似地,第二待办事项可以被称为第一待办事项。
180.以上所述仅为本技术的示例性实施例,并不用以限制本技术,凡在本技术的精神和原则之内,所作的任何修改、等同替换、改进等,均应包含在本技术的保护范围之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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