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种电动葫芦装置制造方法

文档序号:8097190阅读:235来源:国知局
一种电动葫芦装置制造方法
【专利摘要】本发明涉及一种电动葫芦装置,至少包括卷筒组件、减速器、三合一驱动系统、固定件、机架、起升高度限位器、限位开关固定座、螺钉、垫圈和吊钩组件;所述卷筒组件设置在机架一端,并与减速器连接;所述减速器与三合一驱动系统连接;所述固定件在机架左右两侧均有设置;所述起升高度限位器设置在限位开关固定座前端,并且限位开关固定座通过螺钉和垫圈固定在机架一侧;所述吊钩组件通过轴承、滑轮、钢丝绳和卷筒组件连接;该电动葫芦装置,在可以满足起升功能的前提下,在原有电葫芦装置的基础上假设有限位器,位置的限定更精确;整体结构简单,实用性强,便于推广使用。
【专利说明】一种电动葫芦装置

【技术领域】
[0001]本发明涉及一种起升装置,尤其是一种电动葫芦装置。

【背景技术】
[0002]电动葫芦简称电葫芦,是一种轻小型起重设备。多数电动葫芦由人使用按纽在地面跟随操纵,或也可在司机室内操纵或采用有线(无线)远距离控制。电动葫芦是一种特种起重设备,安装于天车、龙门吊之上,具有体积小,自重轻,操作简单,使用方便等特点,用于工矿企业,仓储码头等场所。起重量一般为0.1?80吨,起升高度为3?30米。由电动机、传动机构和卷筒或链轮组成,分为钢丝绳电动葫芦和环链电动葫芦两种。环链电动葫芦分为进口和国产两种;钢丝绳电动葫芦分CDl型(单速提升)、MD1型(双速提升);微型电动葫芦、卷扬机、多功能提升机;现有技术一般可以满足生产生活需要,但是在限位以及控制上不能满足人们的需要,本实用就是在此基础上设计而来。


【发明内容】

[0003]现有技术不能满足人们的需要,为弥补现有技术不足,本发明旨在提供一种电动葫芦装置。
[0004]为实现上述目的,本发明采用以下技术方案:一种电动葫芦装置,至少包括卷筒组件、减速器、三合一驱动系统、固定件、机架、起升高度限位器、限位开关固定座、螺钉、垫圈和吊钩组件;所述卷筒组件设置在机架一端,并与减速器连接;所述减速器与三合一驱动系统连接;所述固定件在机架左右两侧均有设置;所述起升高度限位器设置在限位开关固定座前端,并且限位开关固定座通过螺钉和垫圈固定在机架一侧;所述吊钩组件通过轴承、滑轮、钢丝绳和卷筒组件连接。
[0005]作为本发明的优化技术方案:所述三合一驱动系统通过减速器与卷筒组件连接且所述限位开关固定座上设置有限位开关。
[0006]本发明的有益效果是:该电动葫芦装置,在可以满足起升功能的前提下,在原有电葫芦装置的基础上假设有限位器,位置的限定更精确;整体结构简单,实用性强,便于推广使用。

【专利附图】

【附图说明】
[0007]图1为本发明的主视图;
[0008]图2为本发明的后视图;
[0009]图3为本发明的整体装配结构示意图;
[0010]附图中各标注为:1、卷筒组件,2、减速器,3、三合一驱动系统,4、固定件,5、机架,6、起升高度限位器,7、限位开关固定座,8、螺钉,9、垫圈,10、吊钩组件。

【具体实施方式】
[0011]下面将结合本发明实施例中的附图,对本发明实施例中的技术方案进行清楚、完整地描述,显然,所描述的实施例仅仅是本发明一部分实施例,而不是全部的实施例。基于本发明中的实施例,本领域普通技术人员在没有做出创造性劳动前提下所获得的所有其它实施例,都属于本发明保护的范围。
[0012]请参阅图1?3,本发明实施例中,一种电动葫芦装置,至少包括卷筒组件1、减速器2、三合一驱动系统3、固定件4、机架5、起升高度限位器6、限位开关固定座7、螺钉8、垫圈9和吊钩组件10 ;所述卷筒组件I设置在机架5 —端,并与减速器2连接;所述减速器2与三合一驱动系统3连接;所述固定件4在机架5左右两侧均有设置;所述起升高度限位器6设置在限位开关固定座7前端,并且限位开关固定座7通过螺钉8和垫圈9固定在机架5一侧;所述吊钩组件10通过轴承、滑轮、钢丝绳和卷筒组件I连接。
[0013]作为本发明的优化技术方案:所述三合一驱动系统3通过减速器2与卷筒组件I连接且所述限位开关固定座7上设置有限位开关;所述起升高度限位器6与设置在限位开关固定座7上的限位开关导线连接。
[0014]本发明的工作原理为:三合一驱动系统作为动力扭矩输出端,将动力扭矩传递给减速器,然后进一步的传递给滚筒,滚筒的转动,使得钢丝绳在滚筒上进行缠绕,由于钢丝绳穿过滑轮,吊钩组件在钢丝绳的提升下向上运动,进而重物得到提升;限位开关起到位移高度的限制。
[0015]对于本领域技术人员而言,显然本发明不限于上述示范性实施例的细节,而且在不背离本发明的精神或基本特征的情况下,能够以其它的具体形式实现本发明。因此,无论从哪一点来看,均应将实施例看作是示范性的,而且是非限制性的,本发明的范围由所附权利要求而不是上述说明限定,因此旨在将落在权利要求的等同要件的含义和范围内的所有变化囊括在本发明内。不应将权利要求中的任何附图标记视为限制所涉及的权利要求。
[0016]以上所述,仅为本发明的较佳实施例,并不用以限制本发明,凡是依据本发明的技术实质对以上实施例所作的任何细微修改、等同替换和改进,均应包含在本发明技术方案的保护范围之内。
【权利要求】
1.一种电动葫芦装置,至少包括卷筒组件(1)、减速器(2)、三合一驱动系统(3)、固定件(4)、机架(5)、起升高度限位器(6)、限位开关固定座(7)、螺钉(8)、垫圈(9)和吊钩组件(10);其特征在于:所述卷筒组件(1)设置在机架(5)—端,并与减速器(2)连接;所述减速器(2)与三合一驱动系统(3)连接;所述固定件(4)在机架(5)左右两侧均有设置;所述起升高度限位器(6)设置在限位开关固定座(7)前端,并且限位开关固定座(7)通过螺钉(8)和垫圈(9)固定在机架(5)—侧;所述吊钩组件(10)通过轴承、滑轮、钢丝绳和卷筒组件(1)连接。
2.根据权利1所述的一种电动葫芦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三合一驱动系统(3)通过减速器(2)与卷筒组件(1)连接且所述限位开关固定座(7)上设置有限位开关。
【文档编号】B66D1/56GK104291233SQ201410506083
【公开日】2015年1月21日 申请日期:2014年9月27日 优先权日:2014年9月27日
【发明者】陈颖, 陈显加 申请人:重庆市大足区陈加机械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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