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种防风透气涂层织物及其制备工艺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12081604阅读:317来源:国知局

本发明涉及织物涂层技术领域,具体涉及一种防风透气涂层织物及其制备工艺。



背景技术:

随着社会的进步、户外运动的蓬勃开展、健身运动的兴起、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以及多样化生活状态的需要,人们不仅对服装的款式、面料等外在方面有了更高的要求,而且对一些内在质量、内在功能性也越来越重视,具有防风透气性能的纺织面料,在运动休闲服、晨练服、保暖内衣、风衣等方面有着广泛的需求。然而,现有通过高密编织或通过增加纤维织物纱线的密度得到的高密度织物,虽然具有一定的防风、透气性能,但都不理想,且耐洗持久性差,不能适应户外各种严苛的条件。



技术实现要素:

针对现有技术的不足,本发明提供了一种具有优异防风、透气性能的涂层织物及其制备工艺。

本发明的技术方案如下:

一种防风透气涂层织物,包括基布层和涂层,所述基布层采用针密为20针以上,纱线为20D以上的针织物,所述涂层涂布于基布层的一侧,所述涂层由树脂溶液构成,所述树脂溶液为聚氨酯、丙烯酸、聚酯尼龙或硅树脂聚四氟乙烯其中的一种或多种。

所述基布层采用针密为30-50针的针织物。

所述基布层采用纱线为20-170D的针织物。

所述防风透气涂层织物的透气率在Jis L1096A或ISO 9237-1995或GB/T 5453-1997测试标准下小于10㎝³/cm².s。

所述树脂溶液中可加入溶剂,所述溶剂为二甲基甲酰胺、甲苯、二甲类甲基乙基酮、异丙醇、异丁醇、甲醇其中的一种或多种。

所述树脂溶液中可加入添加剂,所述添加剂为异氰酸酯基、环氧基、交联剂、多孔质二氧化硅、紫外线吸收剂、抗氧化剂、柔软剂、渗透剂、防水剂、乳化剂、架桥剂或增稠剂其中的一种或多种。

一种防风透气涂层织物的制备工艺,包括以下工艺流程,基布层的必要处理—涂层的配制—制备涂层—干燥或干燥并热处理,所述干燥是将涂布好的基布在温度40-140℃下,干燥10-600秒,所述热处理是将涂布好的基布在温度130-200℃下,热处理5-300秒。

所述干燥并热处理是指必要时干燥和热处理可同时进行,即干燥完后再进行热处理。

本发明与现有技术相比,有益效果在于:本涂层织物具有优异的防风透气性能,制成的服装既具有优良的保温性,又具有优良的排汗性能,可广泛应用于训练服、羽绒服、风衣、大衣、夹克、毛衣、内衣、休闲衣裤等各类服装领域,具有良好的应用前景及经济效益。

具体实施方式

为能进一步了解本发明的发明内容、特点及功效,兹例举以下实施例,详细说明本发明。

一种防风透气涂层织物,包括基布层和涂层,所述基布层采用针密为20针以上,纱线为20D以上的针织物,所述涂层涂布于基布层的一侧,所述涂层由树脂溶液构成,所述树脂溶液为聚氨酯、丙烯酸、聚酯尼龙或硅树脂聚四氟乙烯其中的一种或多种。

所述基布层采用针密为30-50针的针织物。

所述基布层采用纱线为20-170D的针织物。

所述防风透气涂层织物的透气率在Jis L1096A或ISO 9237-1995或GB/T 5453-1997测试标准下小于10㎝³/cm².s。

所述树脂溶液中可加入溶剂,所述溶剂为二甲基甲酰胺、甲苯、二甲类甲基乙基酮、异丙醇、异丁醇、甲醇其中的一种或多种。

所述树脂溶液中可加入添加剂,所述添加剂为异氰酸酯基、环氧基、交联剂、多孔质二氧化硅、紫外线吸收剂、抗氧化剂、柔软剂、渗透剂、防水剂、乳化剂、架桥剂或增稠剂其中的一种或多种。

一种防风透气涂层织物的制备工艺,包括以下工艺流程:基布层的必要处理—涂层的配制—制备涂层—干燥或干燥并热处理,所述干燥是将涂布好的基布在温度40-140℃下,干燥10-600秒,所述热处理是将涂布好的基布在温度130-200℃下,热处理5-300秒。

所述干燥并热处理是指必要时干燥和热处理可同时进行,即干燥完后再进行热处理。

上述的对基布层必要处理,包括松弛热定型、染色印花、防水性、抗菌、除臭、紫外线遮蔽、阻燃或压光等工艺处理。

上述制备涂层是指利用刮刀涂布机、凹版涂布机、逆向涂布机、挤出涂布机等,使得针织物的一侧涂布一层树脂溶液。

作为本发明的一种具体实施方式,防风透气涂层织物的基布层采用针密为40针、20D/24F的针织物;涂层的树脂溶液按以下含量配比:水性聚氨酯70份,架桥剂30份,柔软剂30份,增稠剂4份;该防风透气涂层织的物制备工艺流程为:首先将上述针密为40针、20D/24F的针织物,经氟系C6泼水处理后得到90~100%泼水度,接着将前述配比得到的树脂溶液,利用刮刀涂布机涂布于前述经泼水处理的针织物的一侧,再将涂布好的基布在温度110℃下,干燥60秒后,再在160℃温度下,热处理30秒,即可得到该防风透气涂层织物。

对所公开的实施例的上述说明,使本领域专业技术人员能够实现或使用本发明,本文所定义一般原理可以在不脱离本发明的精神或范围的情况下,在其他实施例中实现。本发明的范围由权利要求及其等同物限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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