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发明涉及面料领域,特别是涉及一种刺绣用防辐射面料。
背景技术:
随着经济的发展和社会的进步,人们对面料的要求也越来越高。作为面料首先必须满足的一点是面料的安全性和舒适性,但是现在若是单单只注重安全性和舒适性已经无法满足大众对面料的需求了。
目前对于面料来说我们开始需要其具有更多的功能性,例如防辐射、轻薄和透气的特点。现有的面料防辐射效果差,透气效果不明显,面料不轻薄,无法满足人们要求面料具备多种优良胜能的需求。
技术实现要素:
本发明主要解决的技术问题是提供一种刺绣用防辐射面料,具有较好的防辐射性能且透气效果好面料轻薄。
为解决上述技术问题,本发明采用的一个技术方案是:提供一种刺绣用防辐射面料,包括:第一层面料和第二层面料,所述第一层面料由腈纶纤维、聚氨基甲酸酯纤维和花生纤维组成,所述第二层面料由有机棉、氨纶、黏胶纤维、聚酯纤维和亚麻组成,所述第一层面料中各成分所占重量份数:腈纶纤维5-10份、聚氨基甲酸酯纤维3-9份和花生纤维1-5份,所述第二层面料中各成分所占重量份数:有机棉6-11份、氨纶4-10份、黏胶纤维2-6份、聚酯纤维3-7份和亚麻0.4-0.9份,所述刺绣用防辐射面料中第一层面料在第二层面料的上方,并通过编织的横移工艺织合在一起。
在本发明一个较佳实施例中,所述第一层面料中各成分所占重量份数:腈纶纤维5份、聚氨基甲酸酯纤维3份和花生纤维1份,所述第二层面料中各成分所占重量份数:有机棉6份、氨纶4份、黏胶纤维2份、聚酯纤维3份和亚麻0.4份。
在本发明一个较佳实施例中,所述第一层面料中各成分所占重量份数:腈纶纤维6份、聚氨基甲酸酯纤维4份和花生纤维2份,所述第二层面料中各成分所占重量份数:有机棉7份、氨纶5份、黏胶纤维3份、聚酯纤维4份和亚麻0.5份。
在本发明一个较佳实施例中,所述第一层面料中各成分所占重量份数:腈纶纤维7份、聚氨基甲酸酯纤维5份和花生纤维3份,所述第二层面料中各成分所占重量份数:有机棉8份、氨纶6份、黏胶纤维4份、聚酯纤维5份和亚麻0.6份。
在本发明一个较佳实施例中,所述第一层面料中各成分所占重量份数:腈纶纤维8份、聚氨基甲酸酯纤维6份和花生纤维4份,所述第二层面料中各成分所占重量份数:有机棉9份、氨纶7份、黏胶纤维5份、聚酯纤维6份和亚麻0.7份。
在本发明一个较佳实施例中,所述第一层面料中各成分所占重量份数:腈纶纤维9份、聚氨基甲酸酯纤维7份和花生纤维5份,所述第二层面料中各成分所占重量份数:有机棉10份、氨纶8份、黏胶纤维6份、聚酯纤维7份和亚麻0.8份。
本发明的有益效果是:本发明指出的一种刺绣用防辐射面料,具有较好的防辐射性能且透气效果好面料轻薄。
具体实施方式
下面将对本发明实施例中的技术方案进行清楚、完整地描述,显然,所描述的实施例仅是本发明的一部分实施例,而不是全部的实施例。基于本发明中的实施例,本领域普通技术人员在没有做出创造性劳动前提下所获得的所有其它实施例,都属于本发明保护的范围。
在本发明的一个具体实施例中提供一种刺绣用防辐射面料,包括:第一层面料和第二层面料,所述第一层面料由腈纶纤维、聚氨基甲酸酯纤维和花生纤维组成,所述第二层面料由有机棉、氨纶、黏胶纤维、聚酯纤维和亚麻组成,所述第一层面料中各成分所占重量份数:腈纶纤维5-10份、聚氨基甲酸酯纤维3-9份和花生纤维1-5份,所述第二层面料中各成分所占重量份数:有机棉6-11份、氨纶4-10份、黏胶纤维2-6份、聚酯纤维3-7份和亚麻0.4-0.9份,所述刺绣用防辐射面料中第一层面料在第二层面料的上方,并通过编织的横移工艺织合在一起。
实施案例1:所述第一层面料中各成分所占重量份数:腈纶纤维5份、聚氨基甲酸酯纤维3份和花生纤维1份,所述第二层面料中各成分所占重量份数:有机棉6份、氨纶4份、黏胶纤维2份、聚酯纤维3份和亚麻0.4份。
实施案例2:所述第一层面料中各成分所占重量份数:腈纶纤维6份、聚氨基甲酸酯纤维4份和花生纤维2份,所述第二层面料中各成分所占重量份数:有机棉7份、氨纶5份、黏胶纤维3份、聚酯纤维4份和亚麻0.5份。
实施案例3:所述第一层面料中各成分所占重量份数:腈纶纤维7份、聚氨基甲酸酯纤维5份和花生纤维3份,所述第二层面料中各成分所占重量份数:有机棉8份、氨纶6份、黏胶纤维4份、聚酯纤维5份和亚麻0.6份。
实施案例4:所述第一层面料中各成分所占重量份数:腈纶纤维8份、聚氨基甲酸酯纤维6份和花生纤维4份,所述第二层面料中各成分所占重量份数:有机棉9份、氨纶7份、黏胶纤维5份、聚酯纤维6份和亚麻0.7份。
实施案例5:所述第一层面料中各成分所占重量份数:腈纶纤维9份、聚氨基甲酸酯纤维7份和花生纤维5份,所述第二层面料中各成分所占重量份数:有机棉10份、氨纶8份、黏胶纤维6份、聚酯纤维7份和亚麻0.8份。
综上所述,本发明指出的一种刺绣用防辐射面料,具有较好的防辐射性能且透气效果好面料轻薄。
以上所述仅为本发明的实施例,并非因此限制本发明的专利范围,凡是利用本发明说明书内容所作的等效结构或等效流程变换,或直接或间接运用在其它相关的技术领域,均同理包括在本发明的专利保护范围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