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动汽车绞盘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8018489阅读:1250来源:国知局
专利名称:电动汽车绞盘的制作方法
技术领域
本实用新型涉及一种汽车用绞盘。
汽车绞盘主要用于当轻型越野车,客车和载重车行驶在上坡路、泥泞路、沼泽等复杂地段陷入困境时对车辆施行自救或对其它车进行救助时使用。但传统的汽车绞盘由发动机通过离合减速器带动绞盘、体积大、结构复杂、使用也不方便,而且重量大,必须在专用车上设计安装结构才可安装绞盘,安装使用不便。
本实用新型的目的是提供一种电动汽车绞盘,其结构简单,体积小、重量轻,牵引大,可作为汽车配件灵活拆卸,方便安装和使用。
本实用新型,由支架,滚筒、离合器和钢丝绳所组成,在支架上设有由直流电机带动的减速结构,减速结构带动滚筒,滚筒内设有制动器,上述结构实现了本实用新型的目的。
本实用新型的优点是,体积小,仅是传统绞盘体积的1/4,重量比传统绞盘轻60%,而且结构简单,紧凑合理,牵引力可达2-3吨。使用时只需在车架上设两个安装孔或直接利用车前端的牵引架就可固定绞盘实行牵引,无需对汽车本身的结构进行改动,使用安装较为方便。
以下结合附图对本实用新型作进一步说明。


图1为本实用新型结构示意图图2为本实用新型原理结构示意图图3为图2的剖面示意图本实用新型由支架2,滚筒3,离合器14和钢丝绳6所组成,在支架上设有由直流电机8带动的减速结构,减速结构带动滚筒,滚筒内设有制动器。减速结构由拨叉12,拨叉盘11,中轴15,三级行星减速器1和离合器所构成,电机轴和拨叉固定为一体,拨叉带动和中轴连成一体的拨叉盘,中轴连接三级行星减速器的输入端,减速器的输出端和滚筒连接。制动器包括固定套筒13,拨叉套筒10和位于其外端的方形弹簧5,拨叉套筒和中轴轴接,拨叉套筒一端设有三齿拨叉套,固定套筒和中轴固定为一体,方形弹簧的一端与固定套筒连接,另一端与拨叉套筒连接。
减速器位于支架上,可与三级行星减速器的外端齿圈16离合,滚筒一端和支架轴接,另一端受减速器的输出端带动。电机和三级行星减速器分别位于支架的两端,滚筒位于支架之间,滚筒外端设有缠绕的钢丝绳,钢丝绳外端的支架上设一条形排绳板4,用于排顺钢丝绳。位于中空滚筒内的拨叉与电机轴连接,拨叉为三瓜拨叉,带有三齿的拨叉盘在拨叉的拨动范围内,拨叉盘与中轴固定为一体,拨叉套筒10与中轴套接,其在拨叉的拨动范围内也设有三齿,供拨叉拨动。拨叉套筒的另一侧的中轴上固定固定套筒10,呈螺旋状缠绕的方形弹簧一端与固定套筒连接,另一端与拨叉套筒连接。
本实用新型由汽车电瓶及发电机供电,支架上设有控制插销7,由外接的操纵器9控制电机的转动。使用时直流电机通过拨叉带动拨叉盘带动中轴传动减速器的输入轴,此时离合器与减速器齿圈闭合,减速器通过三级减速带动滚筒低速转动,可进行牵引。当电机旋转时,(不论电机正转或反转)拨叉触动拨叉盘和拨叉套筒上的三齿顺序不同,又通过中轴带动固定套筒使方形弹簧始终处于拧紧状态(即直径缩小),这时弹簧外壁与滚筒,内壁无磨擦发生,滚筒可以旋转起重。
当离合器向左分离时,此时减速器的齿圈不与支架连接,滚筒与减速器同时旋转,滚筒可以自由旋转,无起动作用,可将钢丝绳牵出拉长。
当电机停转时,此时离合器闭合,重物若拖动滚筒旋转时,则滚筒带动减速器逆转,减速器通过中轴带动固定套筒,通过拨叉和拨叉盘和拨叉套筒产生相对运动对方形弹簧两端反方向加力,弹簧胀开,磨擦套筒内壁起到制动作用。减速器为三级行星器也可以为二级行星减速器,均为市场上所售产品。
总之本实用新型结构简单,使用方便,安装灵活,是一种理想的电动汽车绞盘。
权利要求1.一种电动汽车绞盘,由支架,滚筒,离合器和钢丝绳所组成,其特征在于在支架上设有由直流电机带动的减速结构,减速结构带动滚筒,滚筒内设有制动器。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一种电动汽车绞盘,其特征在于减速结构由拨叉,拨叉盘,三级行星减速器和离合器所构成,电机轴和拨叉固定为一体,拢叉带动和中轴连成一体的拨叉盘,中轴连接三级行星减速器的输入端,减速器的输出端和滚筒连接。
3.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一种电动汽车绞盘,其特征在于制动器包括固定套筒,拨叉套筒和位于其外端的方形弹簧,拨叉套筒和中轴轴接,拨叉套筒一端设有三齿拨叉套,固定套筒和中轴固定为一体,方形弹簧的一端与固定套筒连接,另一端与拨叉套筒连接。
专利摘要本实用新型涉及一种汽车用绞盘。本实用新型的目的是设计一种电动汽车绞盘,其结构简单,体积小,重量轻,牵引力大,可作汽车配件灵活拆卸,方便安装和使用。本实用新型采用在支架上设有由直流电机带动的减速结构,减速结构带动滚筒,滚筒内设有制动器,减速结构由拨叉,中轴,减速器和离合器组成,制动器包括固定套筒,拨叉套筒和弹簧。上述设计结构简单,实用,且体积小,利于携带和安装使用。
文档编号B66D3/22GK2309323SQ9721576
公开日1999年3月3日 申请日期1997年5月16日 优先权日1997年5月16日
发明者冯艳桥 申请人:冯艳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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