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实用新型涉及一种农业收割机械技术领域,尤其是一种简易莲蓬采收装置。
背景技术:
目前莲蓬的采收,通常使用的方法是由人工划小船或者穿着防水裤进入藕田徒手采摘。莲蓬的成熟期集中在7-9月,在此期间,每隔3-5天就要进行一次采收,由于手臂所能触及的范围有限,所以需要采收者反复密集的穿梭于藕田,才能确保不遗漏成熟的莲蓬。这种传统的采收方式费时费力,劳动强度大,同时造成莲藕叶柄折断和莲藕地下茎的损伤。
技术实现要素:
本实用新型的技术任务是针对上述现有技术中的不足提供一种简易莲蓬采收装置,该一种简易莲蓬采收装置具有操作简便,可以收集半径两米之内的莲蓬,避免在莲蓬采收过程中对藕田的密集穿梭,减少了对莲藕叶柄和地下茎的损害,有效提高了莲蓬采收效率的特点。
本实用新型解决其技术问题所采用的技术方案是:它包括收集管、支杆、弹性卡箍和剪切装置,所述的收集管的下部设置有支杆,所述的收集管与支杆之间通过弹性卡箍相连,所述的支杆的下部设置有剪切装置,所述的剪切装置通过支撑架与支杆相连,所述的剪切装置包括剪刀和剪刀启闭控制装置,所述的剪刀包括两个通过转轴相铰接的刀杆和复位弹簧,所述的复位弹簧缠绕于转轴上且两端分别固定于刀杆尾部,所述的收集管的前端下部设置有连接板,所述的转轴的上部设置在连接板上,每个所述的刀杆的尾部分别设置有连接套,所述的剪刀启闭控制装置包括连杆、移动杆和把手,所述的连接套分别通过连杆与移动杆相连,所述的连杆与连接套和移动杆之间相铰接,所述的移动杆的后部设置有把手,所述的移动杆通过支撑架与支杆相连,移动杆担于支撑架内。
所述的弹性卡箍包括多个,沿收集管纵向均匀设置。
所述的支杆为外径4cm的空心铝管。
所述的收集管为外径25cm的塑料薄壁管。
整个采收装置的长度为2m。
本实用新型的一种简易莲蓬采收装置和现有技术相比,具有以下突出的有益效果:操作简便,可以收集半径两米之内的莲蓬,避免在莲蓬采收过程中对藕田的密集穿梭,减少了对莲藕叶柄和地下茎的损害,有效提高了莲蓬采收效率,采集器主要部件使用空心铝管和塑料薄壁管制成,重量轻,减轻操作疲劳;安装有莲蓬柄的剪切装置,通过后部把手控制;剪断莲蓬后,竖起整个采集装置,莲蓬即可通过收集管掉落在采集者前方的容器中,采收省力高效。
附图说明
附图1是一种简易莲蓬采收装置的主视结构示意图;
附图2是剪切装置的俯视图;
附图标记说明:1、收集管,2、支杆,3、弹性卡箍,4、剪切装置,41、剪刀,411、转轴,412、刀杆,413、复位弹簧,42、剪刀启闭控制装置,421、连杆,422、移动杆,423、把手,5、支撑架,6、连接板,7、连接套。
具体实施方式
参照说明书附图1和附图2对本实用新型的一种简易莲蓬采收装置作以下详细地说明。
本实用新型的一种简易莲蓬采收装置,其结构包括收集管1、支杆2、弹性卡箍3和剪切装置4,所述的收集管1的下部设置有支杆2,所述的收集管1与支杆2之间通过弹性卡箍3相连,所述的支杆2的下部设置有剪切装置4,所述的剪切装置4通过支撑架5与支杆2相连,所述的剪切装置4包括剪刀41和剪刀启闭控制装置42,所述的剪刀41包括两个通过转轴411相铰接的刀杆412和复位弹簧413,所述的复位弹簧413缠绕于转轴411上且两端分别固定于刀杆412尾部,所述的收集管1的前端下部设置有连接板6,所述的转轴411的上部设置在连接板6上,每个所述的刀杆412的尾部分别设置有连接套7,所述的剪刀启闭控制装置42包括连杆421、移动杆422和把手423,所述的连接套7分别通过连杆421与移动杆422相连,所述的连杆421与连接套7和移动杆422之间相铰接,所述的移动杆422的后部设置有把手423,所述的移动杆422通过支撑架5与支杆2相连,移动杆422担于支撑架5内,支撑架5用于对移动杆422移动时起导向作用。
所述的弹性卡箍3包括多个,沿收集管1纵向均匀设置。
所述的支杆2为外径4cm的空心铝管。重量轻,减轻操作疲劳。
所述的收集管1为外径25cm的塑料薄壁管。重量轻,减轻操作疲劳。
整个采收装置的长度为2m。增加了采收时人与莲蓬的距离,可以收集半径两米之内的莲蓬,避免在莲蓬采收过程中对藕田的密集穿梭,减少了对莲藕叶柄和地下茎的损害,有效提高了莲蓬采收效率。
当对莲蓬进行采收时,人位于距离莲蓬2m以外的位置,即可对莲蓬进行采收,将需要采收的莲蓬套于收集管1前端内,然后向后拉动支杆2下部的把手423,通过拉动后部把手423使剪切装置4动作,把手423带动移动杆422沿支撑架5向后移动,移动杆422带动连杆421和刀杆412后部后移,从而使转轴411前部的两个刀杆412向内侧闭合,从而剪断莲蓬,然后松开把手423,刀杆412在复位弹簧413的作用下自动复位,竖起整个采集装置,莲蓬即可通过收集管1掉落在采集者前方的容器中,采收省力高效。
以上所列举的实施方式仅供理解本实用新型之用,并非是对本实用新型所描述的技术方案的限定,有关领域的普通技术人员,在权利要求所述技术方案的基础上,还可以作出多种变化或变形,所有等同的变化或变形都应涵盖在本实用新型的权利要求保护范围之内。本实用新型未详述之处,均为本技术领域技术人员的公知技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