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种水稻抛秧装置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13622094阅读:392来源:国知局

本实用新型涉及农业生产设备技术领域,具体涉及一种水稻抛秧装置。



背景技术:

抛秧是指育成秧苗后改插秧为抛秧的一种省力种稻方法,是采用钵体育苗盘或纸筒育出根部带有营养土块的、相互易于分散的水稻秧苗,或采用常规育秧方法育出秧苗后手工掰块分秧,然后将秧苗连同营养土一起均匀撒抛在空中,使其根部随重力落入田间定植的一种栽培法。它改变了沿袭几千年的插秧方式,改为手动抛秧,但是手动抛秧仍然需要耗费大量人力,因此人们研制了抛秧装置。传统的抛秧装置通过夹取秧苗并通过转轴的转动实现投抛,但是由于每次夹取的数量较少,因此工作效率较差。



技术实现要素:

本实用新型的目的在于提供一种水稻抛秧装置,以解决上述背景技术中提出的问题。

为实现上述目的,本实用新型提供如下技术方案:一种水稻抛秧装置,包括车体及固定设置在车体内部的驱动机构,其创新点在于:所述车体两侧固定设置车轮,所述车轮与驱动机构固定连接,所述车轮上环形阵列固定设置稳定杆,所述车体上固定设置方向盘,所述方向盘与车轮固定连接,所述车体的上部固定设置水稻箱,所述水稻箱的上方固定设置立柱,所述立柱上固定设置抛秧装置,所述车体的右侧固定设置连接杆,所述连接杆的末端固定设置摊平板,所述连接杆上固定设置三角稳定架,所述三角稳定架上固定设置座椅,所述座椅位于摊平板的上方。

优选的,所述抛秧装置包括角度调节板、导轨组件、弹簧、抛秧箱及扳机组件,所述角度调节板通过锁紧螺栓活动设置在立柱上,所述角度调节板的上表面通过导轨组件与抛秧箱活动连接,所述弹簧的一端与立柱固定连接,其另一端与抛秧箱固定连接,所述抛秧箱的下方固定设置扳机组件,所述抛秧箱开口朝前。

与现有技术相比,本实用新型的有益效果是:

1.本实用新型将车体与水稻箱结为一体,可在稻田上抛秧,车轮上的稳定杆可以将车体扎在稻田内,增加了车体的稳定性,水稻箱用于装置水稻,抛秧装置可以将水稻抛出去,达到抛秧的效果;除此之外,在车体还固定摊平板,可以在抛秧之前将稻田摊平以防止飘秧,而且在摊平板上方还设有座椅,种植者可以坐在座椅上,以将机抛与手抛相结合,提高抛秧的效率。

2.本实用新型采用的抛秧装置可以通过角度调节板进行抛秧角度的调节,提高实用性,而且可以通过扳机组件和弹簧之间的配合,提高抛秧效率,省时省力。

附图说明

图1为本实用新型的结构示意图。

图中:1车体、2驱动机构、3车轮、4稳定杆、5方向盘、6水稻箱、7立柱、8抛秧装置、81角度调节板、82导轨组件、83弹簧、84抛秧箱、85扳机组件、86锁紧螺栓、9连接杆、10摊平板、11三角稳定架、12座椅。

具体实施方式

下面将结合本实用新型实施例中的附图,对本实用新型实施例中的技术方案进行清楚、完整地描述,显然,所描述的实施例仅仅是本实用新型一部分实施例,而不是全部的实施例。基于本实用新型中的实施例,本领域普通技术人员在没有做出创造性劳动前提下所获得的所有其他实施例,都属于本实用新型保护的范围。

请参阅图1,一种水稻抛秧装置,包括车体1及固定设置在车体1内部的驱动机构2,车体1两侧固定设置车轮3,车轮3与驱动机构2固定连接,车轮3上环形阵列固定设置稳定杆4,车体1上固定设置方向盘5,方向盘5与车轮3固定连接,车体1的上部固定设置水稻箱6,水稻箱6的上方固定设置立柱7,立柱7上固定设置抛秧装置8,车体1的右侧固定设置连接杆9,连接杆9的末端固定设置摊平板10,连接杆9上固定设置三角稳定架11,三角稳定架11上固定设置座椅12,座椅12位于摊平板10的上方。车轮3上的稳定杆4可以将车体1扎在稻田内,增加了车体1的稳定性,水稻箱6用于装置水稻,抛秧装置8可以将水稻抛出去,达到抛秧的效果;除此之外,在车体1还固定摊平板10,可以在抛秧之前将稻田摊平以防止飘秧,而且在摊平板10上方还设有座椅12,种植者可以坐在座椅12上,以将机抛与手抛相结合,提高抛秧的效率。

请参阅图1,抛秧装置8包括角度调节板81、导轨组件82、弹簧83、抛秧箱84及扳机组件85,角度调节板81通过锁紧螺栓86活动设置在立柱7上,角度调节板81的上表面通过导轨组件82与抛秧箱84活动连接,弹簧83的一端与立柱7固定连接,其另一端与抛秧箱84固定连接,抛秧箱84的下方固定设置扳机组件85,抛秧箱84开口朝前。可以通过角度调节板81预先设置抛秧角度,并通过锁紧螺栓86进行固定,然后将抛秧箱84后拉至扳机组件85处进行位置固定,然后将水稻放入抛秧箱84中后,扣动扳机组件85,释放抛秧箱84,在弹簧83的作用下,将水稻抛出去,达到抛秧的目的,提高抛秧效率,省时省力

尽管已经示出和描述了本实用新型的实施例,对于本领域的普通技术人员而言,可以理解在不脱离本实用新型的原理和精神的情况下可以对这些实施例进行多种变化、修改、替换和变型,本实用新型的范围由所附权利要求及其等同物限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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