巨螯螨室内循环饲养装置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14901630发布日期:2018-07-10 20:50阅读:282来源:国知局

本实用新型涉及人工饲养技术领域,具体涉及一种巨螯螨的室内循环饲养装置。



背景技术:

巨螯螨,是家蝇等双翅目害虫的天敌,该螨具有较高的繁殖力和捕食能力,而且能与家蝇“如影相随”,能够捕食家蝇的卵、幼虫、成虫,并能寄生在蝇类成虫体表随之扩散,对家蝇的发生具有很强的控制作用,而且对人、畜无害,是一种亟待开发利用的天敌螨类产品。据文献记载,家蝇巨螯螨能够很好地捕食并控制家蝇,防治效果良好,可以有效的降低化学农药使用量。

规模化地人工繁育并释放家蝇巨螯螨,将对家蝇等卫生害虫的防治方法产生重要的革新。然而,目前关于家蝇巨螯螨的人工规模化繁育技术研究较少,市售的螨类饲养装置中,尚无适合该螨人工规模化、循环饲养的装置。



技术实现要素:

本实用新型针对现有技术的不足,提供一种巨螯螨室内循环饲养装置,结构简单,操作方便,而且便于人工添加水和饲料,易于规模化生产和收集巨螯螨产品。

本实用新型是通过如下技术方案实现的:

提供一种巨螯螨室内循环饲养装置,包括壳体,所述的壳体顶部设有开口并在开口处密封连接有位于壳体外的通风网箱,所述的壳体侧面活动连接有伸入壳体内且上方敞口的饲养盒,所述的饲养盒内通过隔板分别设有家蝇饲料槽、供水槽和繁育槽。

壳体上方的通风网箱通风透光且用于家蝇的飞行空间,通过合理分配饲养盒的饲养空间,分别保证家蝇、家蝇巨螯螨完成各自的生活史循环;饲养盒与壳体活动连接,便于人工添加水和饲料。

作为优选,所述的供水槽内设有海绵。

供水槽设置海绵,可以方便家家蝇成虫饮水,防止其溺水。

进一步的,所述的繁育槽的面积大于饲料槽和供水槽的总面积。

繁育槽用于繁殖巨螯螨,设置大面积便于该螨活动,保证该螨的健康成长。

更进一步的,所述的通风网箱包括矩形骨架,所述的矩形骨架上固定有网纱。

作为优选,所述的网纱为80-100目的网纱。

网目80-100的网纱既可阻止家蝇飞出通风网箱,又可保证爬上网箱的巨螯螨逃逸。

本实用新型的有益效果:

一、装置整体结构简单、使用方便、制作成本低,充分利用了装置整体的顶层和底层空间,实现了规模化、循环饲养家蝇巨螯螨。

二、饲养过程中取料、喂料简单,通过替换饲养盒,收集家蝇巨螯螨省时、省力。

三、具有很好的实用价值,既能用作家蝇巨螯螨的规模化、循环生产,又可用于监测家蝇和巨螯螨生命活动信息的科学研究。

附图说明

图1为本实用新型的结构示意图;

图2为图1中壳体上部的结构示意图;

图3为图1中壳体下部的结构示意图;

图中所示:

1、壳体,2、通风网箱,3、饲养盒,4、把手,5、盖板,6、繁育槽,7、家蝇饲料槽,8、供水槽,9、隔板。

具体实施方式

为能清楚说明本方案的技术特点,下面通过具体实施方式,对本方案进行阐述。

一种巨螯螨室内循环饲养装置,包括壳体1,所述的壳体1顶部设有开口并在开口处密封连接有位于壳体1外的通风网箱2。开口一般开设为矩形开口,所述的通风网箱2包括矩形骨架,所述的矩形骨架上固定有网纱,所述的网纱为80-100目的网纱。在矩形开口的四个角分别设有四个凹槽,把铁丝骨架的四角插入槽内,固定通风网箱,然后将网纱的多余边缘用凝胶液紧密连接在壳体1上。

壳体1可以选用日常透明大号保鲜盒,即长25厘米、宽17厘米、高11厘米,取材方便,成本体。

作为本实用新型的一种优选的实施方式,壳体1上部设置有盖板5,盖板5中部设有矩形开口,作为一种实施方式,矩形开口的长为21厘米、宽为13厘米,开口处与通风网箱2密封连接,为发育为成虫的家蝇提供飞行、交配的空间,盖板5下部通过卡扣式装置与壳体1连接,壳体1的内部活动连接有伸入壳体1内且上方敞口的饲养盒3,所述的饲养盒3内通过隔板9分别设有家蝇饲料槽7、供水槽8和繁育槽6。作为一种实施方式,饲养盒3的长宽高分别为24.8厘米、16.8厘米和3厘米,该饲养盒为推拉式可替换的抽屉式结构,其中繁育槽尺寸为长19.7厘米、宽15.6厘米和深3厘米;在另一侧各放置长7.3厘米、宽5厘米、深3厘米的家蝇饲料槽7和供水槽8,供水槽8内设有长7.3厘米、宽5厘米、厚2.5厘米的吸水海绵(图中未画出)。

当然饲养盒3与壳体1之间的活动连接不做限制,可以通过轨道滑接以及插接等,满足饲养盒3与壳体1能够活动连接即可。

为了方便移动饲养盒3,在饲养盒3的外部通过螺丝固定一个把手4,便于如图3中箭头所示方向对饲养盒3进行推、拉操作。

本实用新型在使用时,在饲养盒3内的饲料槽7中放入家蝇幼虫和蛹及家蝇的食物,在供水槽8加入适量的水,繁殖家蝇,再在繁育槽6放入适量的接入巨螯螨,一起饲养,利用家蝇繁殖来供养巨螯螨生长,当繁育槽内螨的产量较大时,通过直接替换新饲养盒3来收集家蝇巨螯螨产品。

当然,上述说明也并不仅限于上述举例,本实用新型未经描述的技术特征可以通过或采用现有技术实现,在此不再赘述;以上实施例及附图仅用于说明本实用新型的技术方案并非是对本实用新型的限制,参照优选的实施方式对本实用新型进行了详细说明,本领域的普通技术人员应当理解,本技术领域的普通技术人员在本实用新型的实质范围内所做出的变化、改型、添加或替换都不脱离本实用新型的宗旨,也应属于本实用新型的权利要求保护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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