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种可连续捕鼠的捕鼠装置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15582468发布日期:2018-10-02 17:59阅读:783来源:国知局

本实用新型涉及一种捕鼠装置,特别是一种可连续捕鼠的捕鼠装置。



背景技术:

老鼠是一种啮齿动物,数量繁多并且繁殖速度很快,生命力很强,是“四害”之一。鼠类给人类带来了很大的危害:糟蹋粮食,每只鼠日耗料25~80g,年耗料9~30kg(陆江宁,许贵新.浅谈养殖场和饲料厂的鼠害控制[J].养殖与饲料,2007(10):15-17;邱俊荣,姚丹丹,杜江华,等.养殖业鼠类的危害及控制技术[J].广东农业科学,2006(5):49-51);危害设备与建筑物,破坏正常生产,咬破电线电缆,造成短路,烧坏电机,引起事故;危害畜禽,啃破禽蛋,咬死雏禽;携带多重传染体,还引起人畜传染病。

为了有效地消灭老鼠,人们发明了很多的捕鼠工具,如老鼠夹、老鼠笼、粘鼠板、粘鼠胶、电猫、电子捕鼠器等。其中,生物灭鼠有一定的局限性,化学药物灭鼠存在很多的安全隐患,器具灭鼠装置中以电磁元件为捕鼠原理的装置,电路容易被破坏,成本较高,且存在效率不高、取鼠不便等问题。另外,这些捕鼠装置都各有一定的不足和局限性,如捕鼠夹一次只能捕捉一只老鼠,而且捕捉过程中会夹伤或夹死老鼠,若不及时处理,老鼠会死亡发臭,引来苍蝇或蚂蚁等,传染疾病。



技术实现要素:

针对现有技术存在的问题,本实用新型提供了一种成本低廉,结构小巧简单,安全环保,使用方便的一种可连续捕鼠的捕鼠装置。

一种可连续捕鼠的捕鼠装置,包括主板,主板左右两侧对称固定有2个侧板,侧板上部通过连接件与重物块铰接,重物块底部支撑在主板顶面上,重物块固定有诱板,诱板的前端设有诱饵;侧板上部开设有方形槽口,侧板通过方形槽口装配在诱捕桶桶壁上部边缘,诱板前端悬于诱捕桶上方;攀爬部分一端靠近诱板,另一端与老鼠洞口或老鼠经常出没的地方相连。

所述连接件为铁丝。

所述重物块为长方体,诱板固定在重物块的上方。

所述主板、侧板、重物块、诱板和攀爬部分为木质材料制成。

本实用新型一种可连续捕鼠的捕鼠装置,主要由主板、侧板、重物块、连接件、诱板、诱饵、诱捕桶和攀爬部分组成,重物块和诱板固定连接,在重物块的重力作用和主板顶面的支撑作用下,诱板处于水平位置,悬于诱捕桶上方;诱饵位于诱板前端,老鼠攀爬向诱板前端的诱饵过程中,当老鼠自身重力大于重物块重力时,诱板翻转,老鼠滑落至位于诱板下方的诱捕桶内,从而将老鼠抓住;当老鼠离开诱板后,在重物块和主板支撑作用下,诱板恢复到原来的水平位置,即复位状态,为下一次捕鼠做好准备。

另外,本实用新型中由主板、侧板、重物块、连接件、诱板、诱饵组成的部分是一个整体,该整体结构小巧,可以通过侧板前端的方形槽口固定在多种复杂的壁面上,可以在多种环境或工况下捕捉老鼠,具有较强的适用性。

本实用新型的有益效果:

本装置结构简单,制作和安装方便,占地面积小,可以对老鼠连续抓捕,抓捕效率高,同时不会损伤老鼠,安全卫生,因而具有很好的应用性和推广性。

附图说明

图1为本实用新型实施例复位状态的结构示意图。

图2为本实用新型实施例捕捉位置时的结构示意图。

图3为本实用新型实施例捕捉位置时重物块3和诱板4的结构示意图。

图中,1-主板,2-侧板,3-重物块,4-诱板,5-连接件,6-诱饵,7-诱捕桶,8-攀爬部分。

具体实施方式

下面结合附图和实施例对本实用新型的具体结构进一步说明。

如图1、图2和图3所示,一种可连续捕鼠的捕鼠装置,其特征在于:包括主板1,主板1左右两侧对称固定有2个侧板2,侧板2上部通过连接件5与重物块3铰接,重物块3底部支撑在主板1顶面上,重物块3固定有诱板4,诱板4的前端设有诱饵6;侧板2上部开设有方形槽口,侧板2通过方形槽口装配在诱捕桶7桶壁上部边缘,诱板4前端悬于诱捕桶7上方;攀爬部分8一端靠近诱板4,另一端与老鼠洞口或老鼠经常出没的地方相连。

所述连接件5为铁丝。

所述重物块3为长方体,诱板4固定在重物块3的上方。

所述主板1、侧板2、重物块3、诱板4和攀爬部分8为木质材料制成。

本实用新型的工作过程如下:

使用时,将捕鼠装置放置到老鼠洞口或老鼠经常出没的地方,攀爬部分8一端靠近老鼠洞口或老鼠经常出没的路线上,攀爬部分8另一端靠近诱板4;诱板4在重物块3的重力作用和主板1顶面的支撑作用下,处于水平位置,诱板4前端悬于诱捕桶7上方;诱板4前端设有诱饵6,老鼠由攀爬部分8爬向诱板4,老鼠在由诱板4后端爬向诱板4前端过程中,当老鼠自身重力大于重物块3重力时,诱板4顺时针翻转,老鼠滑落至位于诱板4下方的诱捕桶7内,从而将老鼠抓住;当老鼠离开诱板4后,在重物块3的重力作用下诱板4逆时针翻转,当重物块3底部接触到主板1的顶部时,诱板停止翻转,恢复到原来的水平位置,即复位状态,为下一次捕鼠做好准备。

以上所述,仅为本实用新型较佳的具体实施方式,但本实用新型的保护范围并不局限于此。任何熟悉本技术领域的技术人员在本实用新型揭露的技术范围内,可轻易想到的变化或替换,都应涵盖在本实用新型的保护范围之内。因此,本实用新型的保护范围应该以权利要求的保护范围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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