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型昆虫的转移装置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17703966发布日期:2019-05-21 20:40阅读:190来源:国知局
小型昆虫的转移装置的制作方法

本实用新型涉及一种小型昆虫的转移装置,属于昆虫试验领域。



背景技术:

在室内对昆虫的试验研究过程中,比如赤眼蜂毒性试验,赤眼蜂在不同指形管的转移过程中,需要人工将两根管子的口进行对接,进而采用台灯等外部光源来诱导赤眼蜂的转移,或者通过人为施加外力的方式来促使赤眼蜂达成转移的目的,这种方法一方面由于管口对接不严而造成赤眼蜂逃逸,进而影响试验结果的准确性,另一方面,在赤眼蜂的转移过程中,一个试验人员只能转移一根管子,由此也就需要更多的人参与试验,进而导致试验效率的下降。



技术实现要素:

本实用新型的目的在于提供一种能够为赤眼蜂急性毒性试验中赤眼蜂转移操作提供方便和提高转移效率的小型昆虫的转移装置。

为达到上述目的,本实用新型提供如下技术方案:一种小型昆虫的转移装置,所述小型昆虫的转移装置包括暗箱、药膜管、无药指形管和发光装置,所述暗箱内设置有用于容纳并卡接所述药膜管的固定孔,所述发光装置和所述暗箱之间设置有用于固定所述无药指形管的固定座,所述固定座上具有用于固定所述无药指形管的若干个卡槽,所述无药指形管的管口与所述固定孔对应设置,所述发光装置包括光线调节装置和连接在所述光线调节装置上的点光源。

进一步地,所述发光装置还包括用于承载所述光线调节装置的支撑座,所述支撑座右侧与所述固定座可拆卸式固定。

进一步地,所述卡槽均匀设置在所述固定座上。

进一步地,所述点光源与设置在所述卡槽内的所述无药指形管一一对应,所述无药指形管与所述药膜管一一对应。

进一步地,所述暗箱包括通过铰链相互连接的上盖板和下盖板。

进一步地,所述上盖板上设置有第一固定槽,所述下盖板上设置有第二固定槽,所述第一固定槽和所述第二固定槽构成用于容纳药膜管的固定孔。

进一步地,所述暗箱与所述固定座可拆卸式固定。

进一步地,所述无药指形管至少部分伸入所述固定孔中。

本实用新型的有益效果在于:本实用新型涉及的小型昆虫的转移装置可以实现重复进行多个赤眼蜂的转移,大大地提高了试验的效率,集成了光线调节装置和点光源于一体,同时点光源的聚焦性,可充分利用赤眼蜂的趋光性,进而提高转移效率。

除此之外,固定座上卡槽和暗箱上固定孔的设计,可减少无药指形管和药膜管掉落的风险,进而增加了试验操作的安全性。

上述说明仅是本实用新型技术方案的概述,为了能够更清楚了解本实用新型的技术手段,并可依照说明书的内容予以实施,以下以本实用新型的较佳实施例并配合附图详细说明如后。

附图说明

图1为本实用小型昆虫的转移装置的结构示意图。

具体实施方式

下面结合附图和实施例,对本实用新型的具体实施方式作进一步详细描述。以下实施例用于说明本实用新型,但不用来限制本实用新型的范围。

如图1所示,在本实用新型一较佳实施例中的一种小型昆虫的转移装置,小型昆虫的转移装置,主要用于赤眼蜂的转移,该小型昆虫的转移装置包括暗箱1、药膜管(未图示)、无药指形管(未图示)和发光装置2,暗箱1内设置有用于容纳并卡接药膜管的固定孔11,发光装置2和暗箱1之间设置有用于固定无药指形管(未图示)的固定座3,固定座3上具有用于固定无药指形管的若干个卡槽31,无药指形管的管口与固定孔11对应设置,发光装置2包括光线调节装置21和连接在光线调节装置21上的点光源(未图示)。

在上述实施例中,发光装置2还包括用于承载光线调节装置21的支撑座22,支撑座22右侧与固定座3可拆卸式固定,卡槽31均匀设置在固定座3上。点光源与设置在卡槽31内的无药指形管一一对应,无药指形管与药膜管一一对应。

在上述实施例中,暗箱1包括通过铰链相互连接的上盖板12和下盖板13,上盖板12上设置有第一固定槽(未图示),下盖板13上设置有第二固定槽(未图示),第一固定槽和第二固定槽构成用于容纳药膜管1的固定孔11,暗箱1与固定座3可拆卸式固定无药指形管至少部分伸入固定孔11中。

本实用新型的有益效果在于:本实用新型涉及的小型昆虫的转移装置可以实现多个重复进行赤眼蜂的转移,大大地提高了试验的效率,集成了光线调节装置21和点光源于一体,同时点光源的聚焦性,可充分利用赤眼蜂的趋光性,进而提高转移效率。

除此之外,固定座3上卡槽和暗箱1上固定孔11的设计,可减少无药指形管和药膜管掉落的风险,进而增加了试验操作的安全性。

具体操作过程中,该小型昆虫的转移装置主要用于赤眼蜂的转移,当制备好药膜管并移入赤眼蜂暴露1h后,需要将暴露后的赤眼蜂转移至无药指形管中,在本设计中,只要将药膜管放入暗箱内1的固定孔11中,同时口对口地放入无药指形管,再将暗箱1的上盖板12与下盖板13合住对药膜管和无药指形管进行固定,然后打开发光装置2,利用昆虫的趋光性实现赤眼蜂的转移。

以上实施例的各技术特征可以进行任意的组合,为使描述简洁,未对上述实施例中的各个技术特征所有可能的组合都进行描述,然而,只要这些技术特征的组合不存在矛盾,都应当认为是本说明书记载的范围。

以上实施例仅表达了本实用新型的几种实施方式,其描述较为具体和详细,但并不能因此而理解为对实用新型专利范围的限制。应当指出的是,对于本领域的普通技术人员来说,在不脱离本实用新型构思的前提下,还可以做出若干变形和改进,这些都属于本实用新型的保护范围。因此,本实用新型专利的保护范围应以所附权利要求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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