粳米发酵物在改善卷烟吸味品质中的应用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614049阅读:236来源:国知局
专利名称:粳米发酵物在改善卷烟吸味品质中的应用的制作方法
技术领域
本发明属于烟用添加剂技术领域,涉及改善卷烟品质的方法,具体是涉及一种粳米发酵物在改善卷烟吸味品质中的具体应用。
背景技术
随着社会对吸烟与健康问题日益重视,减害降焦成为人们关注的焦点之一。在减害降焦的同时,必然影响到卷烟的风格特征和感官质量,特别是烟气发干、刺激增大、喉部舒适性降低等问题。为了满足消费者对卷烟抽吸品质的要求,寻找如何能增加烟气润感、降低刺激和改善喉部舒适性的方法和技术成为烟草行业待解决的问题之一。在社会、科学技术的发展和变化的同时,人们对天然物质越来越重视,从大自然这一宝贵资源中获得天然产物,将其应用到卷烟生产过程中,以改善卷烟的吸味品质。为此,一种成本低,操作简便,天然、无毒无害,可以有效增加烟气的润感、降低刺激和提高喉部舒适性的材料和技术,是目前烟草行业的急需。

发明内容
本发明的目的在于针对现有技术的不足,提供一种粳米发酵物在改善卷烟吸味品质中的应用。本发明的目的通过以下技术方案予以实现。除非另有说明,本发明所采用的百分数均为质量百分数。粳米发酵物在改善卷烟吸味品质中的应用,其特征在于:以粳米碎米为原料,接种米曲霉,应用液态发酵法,发酵后的液态物再经过滤澄清后即为所需的粳米发酵物;然后在卷烟加工工艺加料过程中将粳米发酵物与料液混合均匀后,直接喷洒在烟叶或烟丝上,发酵物的用量为烟丝重量的0.01% 1%,再按常规的卷烟工艺,经制丝、加香、卷接工艺卷制成烟支。粳米发酵物优选的添加量为烟丝重量的0.08% 0.5%。相对于现有技术,本发明具有以下优点:1、该方法能增加卷烟香气量,提扬或丰富卷烟香韵、增加烟香的丰满度和细腻度,能改善喉部舒适性。用于各种烟草及烟草制品,包括烤烟、白肋烟、晒烟和香料烟等,也可以用于烟叶陈化过程中。2、粳米发酵物具有丰富的致香成分、多种氨基酸,气味宜人,能为烟丝提供很好的增香作用,同时也具有一定的保润功效。该发酵物参与燃烧生成的多种成分与烟草成分相同或相近,且与烟草具有较好的配伍性,不会给卷烟烟气增加新的有害成分。3、原料来源充足,成本低廉,无毒无害,来源充足,工艺流程简单,制作方便,不改变现有卷烟生产工艺,能够对不同卷烟有不同程度的增香和保润的作用。


图1为保润性能对比图。
具体实施例方式下面结合附图和实施例对本发明作进一步的详细说明,但附图和实施例并不是对本发明技术方案的限定。实施例1将粳米碎米洗米后用去离子水浸米1.5h,浙干后采用直接蒸汽蒸饭法在100°C蒸饭40min至无白心生米。在米饭自然冷却到30 ± 3°C时接种米曲霉种子液进行制曲,所用米曲霉的最佳接种量为还原糖30g/100g,总酸6.8g/kg。在18 20°C时边糖化边发酵5天,发酵后通过过滤澄清得粳米发酵产物。取粳米发酵物溶液0.085g,与料液混合均匀后用高压喷嘴均匀喷施到IOOg烟叶上,喷施过程是在叶组加料过程中进行,然后按常规的卷烟工艺,经制丝、加香、卷包工艺卷制成烟支。在同一条生产线上,按相同卷烟工艺卷制对照烟支。然后按国标《GB / T16447-1996烟草及烟草制品调节与测试的大气环境》调节卷烟样品含水率,由评吸专家小组按《GB5606.4-1996卷烟感官技术要求》的规定进行卷烟感官评吸。对照样为未加入粳米发酵物的正常卷烟,评吸结果见表1。表1中的评吸结果表明,粳米发酵物添加到卷烟中能增加烟香的香气量、丰满度和细腻度。表I卷烟感官评吸结果
权利要求
1.粳米发酵物在改善卷烟吸味品质中的应用,其特征在于:以粳米碎米为原料,接种米曲霉,应用液态发酵法,发酵后的液态物再经过滤澄清后即为所需的粳米发酵物;然后在卷烟加工工艺加料过程中将粳米发酵物与料液混合均匀后,直接喷洒在烟叶或烟丝上,发酵物的用量为烟丝重量的0.01% 1%,再按常规的卷烟工艺,经制丝、加香、卷接工艺卷制成烟支。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应用,其特征在于:粳米发酵物优选的添加量为烟丝重量的0.08% 0.5%。
全文摘要
本发明公开了一种粳米发酵物在改善卷烟吸味品质中的应用。以粳米碎米为原料,接种米曲霉,应用液态发酵法,发酵后的液态物经过滤澄清后得到粳米发酵物;然后在卷烟加工工艺加料过程中将粳米发酵物与料液混合均匀后,直接喷洒在烟叶或烟丝上,发酵物的用量为烟丝重量的0.01%~1%。该方法能增加卷烟香气量,提扬或丰富卷烟香韵、增加烟香的丰满度和细腻度,能改善喉部舒适性。用于各种烟草及烟草制品,包括烤烟、白肋烟、晒烟和香料烟等,也可以用于烟叶陈化过程中。本发明原料来源充足,成本低廉,无毒无害,来源充足,工艺流程简单,制作方便,不改变现有卷烟生产工艺,能够对不同卷烟有不同程度的增香和保润的作用。
文档编号A24B3/12GK103099303SQ201310044258
公开日2013年5月15日 申请日期2013年2月4日 优先权日2013年2月4日
发明者张玲, 张天栋, 付磊, 赵英良, 孔维玲, 汤丹瑜, 王欣林, 朱龙, 杨莹 申请人:红云红河烟草(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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