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种带有清洗剂的便携式餐具盒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11200343阅读:480来源:国知局
一种带有清洗剂的便携式餐具盒的制造方法与工艺

本实用新型属于餐具盒领域,尤其涉及一种带有清洗剂的便携式餐具盒。



背景技术:

餐具盒作为一种方便携带餐具的盒子,主要用来存放筷子、勺子等餐具。随着食品卫生的各种问题,越来越多的上班族选择自己带饭,包括外出野营等,人们都会选择携带自己做好的食物。然而,吃食物的同时餐具是必不可少的,为了方便餐具的携带,通常将餐具收纳至餐具盒内。由于公司或者野外很少有清洁剂,因此在吃完饭后通常是将餐具装回餐具盒内待回家或方便时再做清洗,此时的餐具或者是餐具盒正是细菌滋生的温床,3-4个小时之后再做清洗时,细菌的滋生量成几何倍数增长,卫生情况堪忧,很可能造成了下次使用的原生污染问题。



技术实现要素:

本实用新型的目的在于针对以上不足之处,提供一种带有清洗剂的便携式餐具盒,结构简单、使用方便,便于及时对使用后的餐具进行清洗,减少卫生隐患。

为了实现上述目的,本实用新型采用的技术方案是:一种带有清洗剂的便携式餐具盒,包括圆柱形的盒体,所述盒体内沿轴线方向经一隔板设置有用于放置纸巾的第一腔室、用于收纳餐具的第二腔室,所述第一腔室的开口处螺接有清洗剂容纳盒,所述清洗剂容纳盒的顶部开设有出液孔,所述第二腔室的开口处螺接有端盖。

进一步的,所述清洗剂容纳盒为圆柱形状,清洗剂容纳盒的外径与所述盒体的外径相同,清洗剂容纳盒的底部开设有一圆形状的连接凹部,所述连接凹部的侧壁设有内螺纹,所述第一腔室的开口处设有以利卡入连接凹部内的环形状第一连接凸缘,所述第一连接凸缘的外圆周面设有用于与内螺纹配合的第一外螺纹,所述第二腔室的开口处设有一环形状的第二连接凸缘,所述第二连接凸缘的外圆周面设有用于与端盖螺纹连接的第二外螺纹。

进一步的,所述出液孔为圆孔,出液孔的上端螺接有以利密封的瓶盖,出液孔的下端呈喇叭口状。

进一步的,所述第二腔室的内壁设有用于卡设餐具的卡扣。

进一步的,所述端盖的中部贯穿有一穿绳孔,所述穿绳孔内穿设有挂绳。

与现有技术相比,本实用新型具有以下效果:本实用新型结构简单、使用方便,在餐具盒上设置清洗剂容纳盒以及可放置纸巾,便于餐具使用后及时的进行清洗,避免餐具存在卫生隐患,给使用者的健康提供了保障。

附图说明:

图1是本实用新型实施例的结构示意图;

图2是本实用新型实施例的爆炸分解示意图。

图中:

1-盒体;2-隔板;3-第一腔室;301-第一连接凸缘;302-第一外螺纹;4-第二腔室;401-第二连接凸缘;402-第二外螺纹;5-清洗剂容纳盒;501-连接凹部;502-内螺纹;6-出液孔;7-端盖;8-瓶盖;9-卡扣;10-穿绳孔;11-挂绳。

具体实施方式:

下面结合附图和具体实施方式对本实用新型做进一步详细的说明。

如图1-2所示,本实用新型一种带有清洗剂的便携式餐具盒,包括圆柱形的盒体1,所述盒体1内沿轴线方向经一隔板2设置有用于放置纸巾的第一腔室3、用于收纳餐具的第二腔室4,所述第一腔室3的开口处螺接有清洗剂容纳盒5,所述清洗剂容纳盒5的顶部开设有出液孔6,所述第二腔室4的开口处螺接有端盖7。

本实施例中,所述清洗剂容纳盒5为圆柱形状,清洗剂容纳盒5的外径与所述盒体1的外径相同,清洗剂容纳盒5的底部开设有一圆形状的连接凹部501,所述连接凹部501的侧壁设有内螺纹502,所述第一腔室3的开口处设有以利卡入连接凹部501内的环形状第一连接凸缘301,所述第一连接凸缘301的外圆周面设有用于与内螺纹502配合的第一外螺纹302,所述第二腔室4的开口处设有一环形状的第二连接凸缘401,所述第二连接凸缘401的外圆周面设有用于与端盖7螺纹连接的第二外螺纹402;清洗剂容纳盒5和与盒体1之间、盒体1与端盖7之间均采用螺纹连接,不仅连接效果好,可避免携带过程中餐具掉落,而且有效提高密封性,保证盒体1内的纸巾以及餐具的清洁。

本实施例中,所述出液孔6为圆孔,出液孔6的上端螺接有以利密封的瓶盖8,出液孔6的下端呈喇叭口状,以便更好的倾倒出清洗剂。

本实施例中,所述清洗剂容纳盒5由PP材料制成,使得清洗剂容纳盒5有较好的弹性,便于使用者进行挤压出清洗剂容纳盒5内的清洗剂。

本实施例中,所述第二腔室4的内壁设有用于卡设餐具的卡扣9,便于更好的固定餐具。

本实施例中,所述端盖7的中部贯穿有一穿绳孔10,所述穿绳孔10内穿设有挂绳11,即挂绳11穿过穿绳孔10后进行打结固定;挂绳11的设置便于使用者的携带与避免遗失。

本实施例中,通过在设置清洗剂容纳盒进行存放清洗剂,便于使用者在使用完餐具后可及时进行清洗,避免餐具存在卫生隐患,给使用者的健康提供了保障;该餐具盒内设置的第一腔室存放纸巾,便于饭后或餐具清洗后进行擦拭,提高使用者的使用舒适度。

以上所述仅为本实用新型的较佳实施例,凡依本实用新型申请专利范围所做的均等变化与修饰,皆应属本实用新型的涵盖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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