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一种化妆品容器,其特征在于,包括:
喷雾容器,用于储存化妆品,经由上部的喷嘴排出上述化妆品;
中间盖,与上述喷雾容器的上部相结合;以及
喷口,与上述喷嘴相结合,使从上述喷嘴排出的上述化妆品向上部移动,
在上述中间盖的上侧端部形成有凹陷的把持槽。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化妆品容器,其特征在于,在上述中间盖的内侧在水平方向上形成有肋部,用于覆盖上述喷雾容器的上端的至少一部分。
3.根据权利要求2所述的化妆品容器,其特征在于,包括与上述肋部相连接并与上述喷雾容器的上端相结合的辅助盖。
4.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化妆品容器,其特征在于,还具有与上述中间盖的上部相结合的盖部,在上述盖部形成有用于使内外部通风的空气孔。
5.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化妆品容器,其特征在于,在作为上述喷雾容器的底面的容器底部附着有镜子。
6.根据权利要求5所述的化妆品容器,其特征在于,在上述镜子的一个面上设置有衬垫部件,上述衬垫部件粘接于上述容器底部。
7.根据权利要求1至6中任一项所述的化妆品容器,其特征在于,上述喷口与粉扑相结合,上述喷口的上部面的至少一部分包括突出的突起或经粗糙处理的面,以防止上述粉扑在上述喷口上部面上滑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