具有包括流控制材料的基底的吸收制品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11884585阅读:来源:国知局

技术特征:

1.一种吸收制品,包括:

液体可透过的顶片;

液体不可透过的底片;和

吸收芯,所述吸收芯至少部分地被定位在所述液体可透过的顶片和所述液体不可透过的底片之间;

其中所述液体可透过的顶片包括流控制材料,其中所述流控制材料在所述吸收芯的至少一部分上形成至少大部分封闭的周边,并且其中根据本文的“流控制材料向外延伸量方法”测量,所述流控制材料从所述液体可透过的顶片向外延伸小于0.2mm,并且渗透所述液体可透过的顶片的一部分。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吸收制品,其中形成所述至少大部分封闭的周边的所述流控制材料为连续的。

3.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吸收制品,其中形成所述至少大部分封闭的周边的所述流控制材料为不连续的。

4.根据前述权利要求中任一项所述的吸收制品,其中所述流控制材料包括颜料。

5.根据前述权利要求中任一项所述的吸收制品,其中所述液体可透过的顶片包括几何处理部。

6.根据权利要求5所述的吸收制品,其中所述几何处理部被完全定位在所述至少大部分封闭的周边内。

7.根据权利要求5所述的吸收制品,其中所述几何处理部被至少部分地定位在所述至少大部分封闭的周边上。

8.根据权利要求5所述的吸收制品,其中所述几何处理部被至少部分地定位在所述至少大部分封闭的周边之外。

9.根据前述权利要求中任一项所述的吸收制品,其中所述周边被所述流控制材料完全封闭。

10.根据前述权利要求中任一项所述的吸收制品,包括第二流控制材料,所述第二流控制材料在所述吸收芯的至少一部分上形成第二至少大部分封闭的周边。

11.根据权利要求10所述的吸收制品,其中所述第二至少大部分封闭的周边被定位在所述至少大部分封闭的周边内。

12.根据权利要求10所述的吸收制品,包括几何处理部,所述几何处理部被定位在所述第二至少大部分封闭的周边内。

13.根据前述权利要求中任一项所述的吸收制品,包括:

所述至少大部分封闭的周边内的第二至少大部分封闭的周边;

第一几何处理部,所述第一几何处理部被定位在所述至少大部分封闭的周边和所述第二至少大部分封闭的周边之间;和

第二几何处理部,所述第二几何处理部被定位在所述第二至少大部分封闭的周边内。

14.根据前述权利要求中任一项所述的吸收制品,其中所述液体可透过的顶片包括化学处理部,其中所述化学处理部被定位在所述至少大部分封闭的周边内。

15.根据前述权利要求中任一项所述的吸收制品,其中根据本文的“渗透深度测试方法”测量,所述流控制材料以至少100微米的深度渗透到所述顶片的面向穿着者的表面之下。

16.一种包装件,包括根据前述权利要求中任一项所述的多个吸收制品,其中根据本文的“袋内叠堆高度测试”,所述包装件具有小于约80mm的袋内叠堆高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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