松弛结膜夹持固定器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11095834阅读:548来源:国知局
松弛结膜夹持固定器的制造方法与工艺

本实用新型涉及医学器材领域,更具体的说是涉及松弛结膜夹持固定器。



背景技术:

结膜松弛症是由于球结膜过度松弛和(或)下睑缘张力高,造成松弛的球结膜堆积在眼球与下睑缘、内、外眦部之间形成皱褶,引起眼表泪液学微环境异常,并伴有眼部干涩、异物感、泪溢等不适等症状的眼病。

结膜松弛症一般采用下列方法进行治疗:一、双极电凝切除:操作比较简单,但配合不好时易损伤角膜,结膜、下眼睑;二、单极电凝切除:仅凭经验操作,若是结膜松弛量较大,则创面大损伤重,且容易伤及角膜、下眼睑,术后易复发;三、各种松弛结膜手术切除缝合后并固定于巩固,操作复杂、通常手术显微镜下操作,术后局部症状较重,需要拆线。

不论是双极电凝切除、单极电凝切除以及各种手术切除缝合法,由于松弛的结膜不便于固定,因此容易出现切除过多或者切除过少的现象,切除过多创面较大,容易引起眼部不适,切除过少,结膜松弛症状不能完全消除。

因此如何将松弛的结膜固定住,并确定切除量,是亟待解决的问题。



技术实现要素:

本实用新型克服了现有技术的不足,提供一种松弛结膜夹持固定器,解决了现有技术不能将松弛的结膜固定住,容易发生切除过多或过少的现象。

为解决上述的技术问题,本实用新型采用以下技术方案:

一种松弛结膜夹持固定器,它包括把手、下板及上板,所述下板和上板均设置在把手上;所述下板上设置有螺纹柱,所述上板上设置有通孔,所述螺纹柱的一端连接下板,所述螺纹柱的另一端穿过通孔连接旋转轮;所述下板上设置有第一夹持件,所述上板上设置有第二夹持件。

更进一步的,所述的第一夹持件包括第一夹持片及护眼片,所述第一夹持片为弧形板,所述护眼片设置于第一夹持片上。

更进一步的,所述的第二夹持件包括第二夹持片及护眼片,所述第二夹持片为弧形板,所述第二夹持片上设置有开口,所述护眼片设置于第二夹持片上。

更进一步的,所述的第一夹持片和第二夹持片均由1mm厚的钢板制成。

更进一步的,所述的第一夹持片的弧度的直径为24mm,所述第一夹持片的宽度为20mm。

更进一步的,所述的第二夹持件的弧度的直径为12mm,所述第二夹持件的宽度为20mm。

更进一步的,所述的护眼片的长度为20mm,厚度为1mm,宽度为3mm。

与现有技术相比,本实用新型的有益效果是:将本实用新型贴合于眼睑上,第一夹持片和第二夹持片合拢后,多余的松弛结膜会集中在在第一夹持件和第二夹持件组成的腔内,然后通过第二夹持片上的开口,利用电凝将多余的松弛结膜切除,松弛的结膜固通过本实用新型的固定后,不会发生切除过多或过少的现象,大大提高了手术的成功率。

附图说明

下面结合附图和具体实施方式对本实用新型作进一步详细说明。

图1为本实用新型结构示意图。

图2为图1的右视图。

图3为图1的左视图。

图中的标号为:1、把手;2、下板;21、第一夹持件;211、第一夹持片;3、上板;31、第二夹持件;311、第二夹持片;4、螺纹柱;5、旋转轮。

具体实施方式

下面结合附图对本实用新型作进一步的说明。本实用新型的实施方式包括但不限于下列实施例。

[实施例1]

如图1、图2、图3所示的一种松弛结膜夹持固定器,它包括把手1、下板2及上板3,所述下板2和上板3均设置在把手1上;所述下板2上设置有螺纹柱4,所述上板3上设置有通孔,所述螺纹柱4的一端连接下板2,所述螺纹柱4的另一端穿过通孔连接旋转轮5;所述下板2上设置有第一夹持件21,所述上板3上设置有第二夹持件31。所述的第一夹持件21包括第一夹持片211及护眼片,所述第一夹持片211为弧形板,所述护眼片设置于第一夹持片211上。所述的第二夹持件31包括第二夹持片311及护眼片,所述第二夹持片311为弧形板,所述第二夹持片311上设置有开口,所述护眼片设置于第二夹持片311上。所述的第一夹持片211和第二夹持片311均由1mm厚的钢板制成。所述的第一夹持片211的弧度的直径为24mm,所述第一夹持片211的宽度为20mm。所述的第二夹持件311的弧度的直径为24mm,所述第二夹持件311的宽度为20mm,所述护眼片的长度为20mm,厚度为1mm,宽度为3mm,所述的护眼片的长度即为第一夹持片211和第二夹持件311的宽度,图1中B-b方向表示的为护眼片宽度的测量方向,图2或图3中A-a方向是第一夹持片211、第二夹持件311宽度的测量方向,也是护眼片长度的测量方向。

将本实施例贴合于眼睑上,第一夹持片211和第二夹持片311合拢后,多余的松弛结膜会集中在在第一夹持件21和第二夹持件31组成的腔内,然后通过第二夹持片211上的开口,利用电凝将多余的松弛结膜切除,松弛的结膜固通过本实施例的固定后,不会发生切除过多或过少的现象,大大提高了手术的成功率。

如上所述即为本实用新型的实施例。本实用新型不局限于上述实施方式,任何人应该得知在本实用新型的启示下做出的结构变化,凡是与本实用新型具有相同或相近的技术方案,均落入本实用新型的保护范围之内。

当前第1页1 2 3 
网友询问留言 已有0条留言
  • 还没有人留言评论。精彩留言会获得点赞!
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