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种经皮椎体成形术手术器械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11027564阅读:893来源:国知局
一种经皮椎体成形术手术器械的制造方法与工艺

本实用新型涉及医疗器械领域,更具体地,涉及一种经皮椎体成形术手术器械。



背景技术:

经皮椎体成形术(PVP)是指经皮通过椎弓根或椎弓根外向椎体内注入骨水泥以达到增加椎体强度和稳定性,防止塌陷、缓解疼痛,甚至部分恢复椎体高度为目的的一种微创脊椎外科手术。现有技术中,穿刺针等经皮椎体成形术手术器械都是笔直的。手术中,患者取俯卧位,在C型臂或X光机透视下,手术器械经椎弓根进入塌陷的椎体。椎体类似圆柱体,椎弓根对称分布于圆柱体垂直于底面的对称面同一侧的两边,直的手术器械只能到达椎体的一侧,无法到达对侧,甚至中心都达不到,当病变累及范围较大时,就需要双侧进针,不仅给患者带来更大痛苦,而且昂贵的手术器械会给患者带来更大经济负担。因此,有必要对现有技术中的经皮椎体成形术手术器械进行改进。



技术实现要素:

本实用新型为克服上述现有技术所述的不足,提供一种的结构简单、能减少一次手术器械使用量的经皮椎体成形术手术器械。

为了解决上述存在的技术问题,本实用新型采用下述技术方案:

一种经皮椎体成形术手术器械,包括穿刺针和骨水泥注射器,所述穿刺针包括穿刺针管和针芯,所述骨水泥注射器包括注射管和注射推杆,所述穿刺针管包括针管管体和插接于针管管体的第一握柄,所述针芯包括针芯主体和插接于针芯主体的第二握柄,所述注射管包括注射管体和插接于注射管体的第三握柄,所述注射推杆包括推杆主体和插接于推杆主体的第四握柄,所述针管管体、针芯主体、注射管体和推杆主体均至少前端具有弧度且各手术器械的曲率半径一致。

本实用新型中,成套的经皮椎体成形术手术器械采用弯曲的结构代替传统的笔直结构,使得手术器械可以到达椎体的中心甚至对侧,手术过程中只需要完成一次工作通道的建立,避免双侧进针给患者带来的更多的疼痛感,缩短手术时长,减少了手术器械的使用量,大大降低了治疗费用。与此同时,具有弧度的骨水泥注射器等手术器械可以连同穿刺针管做小角度的摆动,以便于医生找到椎体里的空腔。由于各器械在轴线上有较为严谨的定位和配合,需要使各器械具有相同的曲率半径。

进一步地,为了使注射推杆能够顺利地将骨水泥从注射管中推出并注入塌陷的椎体中,同时也为有效利用注射管的内部空间,所述注射管体和推杆主体的轴线上每一点具有相同的曲率半径。

进一步地,所述注射管体和推杆主体由铝、铜、钛等柔性金属或刚性较小的不锈钢制成,以减小骨水泥注射器对椎体内部结构及神经组织的冲击力。

一种方案,所述针管管体包括第一近端和第一远端,所述第一近端呈笔直状,与第一握柄相连接,所述第一远端呈弯曲状,其轴线上每一点具有相同的曲率半径,所述第一近端与第一远端连接处具有侧开口,所述针芯或骨水泥注射器经由侧开口置入穿刺针管。

本实用新型中,与第一握柄连接的第一近端采用笔直的结构,其另一端连接采用弯曲结构的第一远端,这样的两段式结构既方便持握又可以缩短弯曲段即第一远端的长度。手术中,穿刺针经椎弓根进入塌陷的椎体几个毫米后取出针芯,穿刺针管留在原位,其他手术器械经由第一远端进入椎体,缩短第一远端的长度可以缩短其他手术器械置入的路径,从而缩短手术时间。第一远端与第一近端可以采用焊接的方式将两者连接起来。由于具有弧度的其他手术器械无法置入直的第一近端,因此需要在第一近端与第一远端连接处设置侧开口,而且第一远端轴线上每一点的曲率半径需保持与其他手术器械的曲率半径一致。

进一步地,所述第一远端既可以是实心结构也可以是空心结构。实心结构具有较明显的优势,可以使整个穿刺针具有更好的力学强度,尤其是两段式结构的穿刺针管在第一近端没有针芯对其强度的补充。

进一步地,所述针芯与上述穿刺针管有类似的结构,所述针芯主体包括第二近端和第二远端,所述第一近端呈笔直状,与第二握柄相连接,所述第二远端呈弯曲状,其轴线上每一点具有相同的曲率半径。这样的结构可以与两段式结构的穿刺针管有更好的配合,方便医生进行操作。

另一种方案,所述针管管体轴线上每一点具有相同的曲率半径,其他手术器械都经由第一握柄顶端置入穿刺针管,当需要做小角度摆动以寻找空腔时可以保证穿刺针管与其他手术器械的同步性,而且这样的结构与现有技术的区别只在于弯曲的针管管体,对操作者的操作习惯不会有太大的影响。

进一步地,所述针芯主体轴线上每一点具有相同的曲率半径,保证针芯可以顺利置入针管管体。

进一步地,所述第一握柄所在平面与针管管体所在平面垂直,所述第二握柄所在平面与针芯主体所在平面垂直,所述第三握柄所在平面与注射管体所在平面垂直,所述第四握柄所在平面与推杆主体所在平面垂直,减小不同手术器械之间在操作位上的相互干扰,便于持握与操作。

本实用新型经皮椎体成形术手术器械与现有技术相比较有如下有益效果:

1.结构简单。本实用新型的经皮椎体成形术手术器械只是在现有技术的基础上做结构上的调整,使其具有弧度而达到原来很难做到的效果。

2.缩短手术时长。改进后的经皮椎体成形术手术器械单侧进针就可到达对侧,对病变累及区域进行骨水泥灌注,单侧进针相比双侧进针将会明显缩短手术时长。

3.降低手术成本。单侧进针相比双侧进针少了一套手术器械的成本,从而降低患者的经济负担。

4.减缓患者痛感。经皮椎体成形术手术过程中,穿刺针经椎弓根进入塌陷的椎体,这个过程会给患者带来剧烈的痛感,如若需要双侧进针,将会加剧患者的痛苦。

附图说明

图1是穿刺针的结构示意图一;

图2是骨水泥注射器的结构示意图;

图3是骨水泥注射器的爆炸图;

图4是穿刺针管的剖视图;

图5是针芯的剖视图;

图6是注射针管的剖视图;

图7是注射推杆的剖视图;

图8是穿刺针的结构示意图二;

图9是实施例2穿刺针的爆炸图;

附图标记说明:穿刺针100,穿刺针管110,针管管体111,第一近端1111,第一远端1112,第一握柄112,针芯120,针芯主体121,第二近端1211,第二远端1212,第二握柄122,骨水泥注射器200,注射管210,注射管体211,第三握柄212,注射推杆220,推杆主体221,第四握柄222。

具体实施方式

附图仅用于示例性说明,不能理解为对本专利的限制;为了更好说明本实施例,附图某些部件会有省略、放大或缩小,并不代表实际产品的尺寸;对于本领域技术人员来说,附图中某些公知结构及其说明可能省略是可以理解的;附图中描述位置关系的用于仅用于示例性说明,不能理解为对本专利的限制。下面结合具体实施例对本实用新型做进一步详细说明。

实施例1

如图1~3所示,一种经皮椎体成形术手术器械包括穿刺针100和骨水泥注射器200,所述穿刺针包括穿刺针管110和针芯120,所述骨水泥注射器包括注射管210和注射推杆220,所述穿刺针管包括针管管体111和插接于针管管体的第一握柄112,所述针芯包括针芯主体121和插接于针芯主体的第二握柄122,所述注射管包括注射管体211和插接于注射管体的第三握柄212,所述注射推杆包括推杆主体221和插接于推杆主体的第四握柄222,所述针管管体、针芯主体、注射管体和推杆主体均至少前端具有弧度且各手术器械的曲率半径一致。

如图4所示,所述针管管体包括第一近端1111和第一远端1112,所述第一近端呈笔直状,与第一握柄相连接,所述第一远端是实心结构,呈弯曲状,其轴线上每一点具有相同的曲率半径,所述第一近端与第一远端连接处具有侧开口,所述针芯或骨水泥注射器经由侧开口置入穿刺针管。

如图5所示,所述针芯与上述穿刺针管有类似的结构,所述针芯主体包括第二近端1211和第二远端1212,所述第一近端呈笔直状,与第二握柄相连接,所述第二远端呈弯曲状,其轴线上每一点具有相同的曲率半径。

如图6~7所示,所述注射管体和推杆主体的轴线上每一点具有相同的曲率半径。

所述第一握柄所在平面与针管管体所在平面垂直,所述第二握柄所在平面与针芯主体所在平面垂直,所述第三握柄所在平面与注射管体所在平面垂直,所述第四握柄所在平面与推杆主体所在平面垂直,减小不同手术器械之间在操作位上的相互干扰,便于持握与操作。

实施例2

本实施例与实施例1的区别在于,如图8~9所示,所述针管管体111和针芯主体121的轴线上每一点具有相同的曲率半径。

一种经皮椎体成形术手术器械包括穿刺针和骨水泥注射器,所述穿刺针包括穿刺针管和针芯,所述骨水泥注射器包括注射管和注射推杆,所述穿刺针管包括针管管体和插接于针管管体的第一握柄,所述针芯包括针芯主体和插接于针芯主体的第二握柄,所述注射管包括注射管体和插接于注射管体的第三握柄,所述注射推杆包括推杆主体和插接于推杆主体的第四握柄,所述针管管体、针芯主体、注射管体和推杆主体均具有弧度且各手术器械的曲率半径一致。

所述针管管体轴线上每一点具有相同的曲率半径,其他手术器械都经由第一握柄顶端置入穿刺针管,当需要做小角度摆动以寻找空腔时可以保证穿刺针管与其他手术器械的同步性,而且这样的结构与现有技术的区别只在于弯曲的针管管体,对操作者的操作习惯不会有太大的影响。所述针芯主体轴线上每一点具有相同的曲率半径,保证针芯可以顺利置入针管管体。所述注射管体和推杆主体的轴线上每一点具有相同的曲率半径。

所述第一握柄所在平面与针管管体所在平面垂直,所述第二握柄所在平面与针芯主体所在平面垂直,所述第三握柄所在平面与注射管体所在平面垂直,所述第四握柄所在平面与推杆主体所在平面垂直,减小不同手术器械之间在操作位上的相互干扰,便于持握与操作。

显然,本实用新型的上述实施例仅仅是为清楚地说明本实用新型所作的举例,而并非是对本实用新型的实施方式的限定。对于所属领域的普通技术人员来说,在上述说明的基础上还可以做出其它不同形式的变化或变动。这里无需也无法对所有的实施方式予以穷举。凡在本实用新型的精神和原则之内所作的任何修改、等同替换和改进等,均应包含在本实用新型权利要求的保护范围之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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