牙齿内窥镜用焦距定位器及牙齿内窥镜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11545301阅读:907来源:国知局
牙齿内窥镜用焦距定位器及牙齿内窥镜的制造方法与工艺

本实用新型涉及人体健康监护设备领域,特别涉及一种牙齿内窥镜用焦距定位器和牙齿内窥镜。



背景技术:

现有牙齿的内窥镜(带定焦镜头),用户在给口腔内的牙齿进行拍照时,需要用户自己根据实际情况,调节焦距定位到清晰的牙齿图片。但是在当前位置调好焦距后,再移到下一个位置时用户又要重新调节镜头焦距,寻找到合适的焦距,这样给用户的使用和体验带来很大的不便。



技术实现要素:

根据现有技术中所存在的不足,本实用新型所解决的技术问题是提供一种镜头在牙齿表面移动时,可以快速拍到清晰照片的牙齿内窥镜用焦距定位器和牙齿内窥镜。

为解决上述技术问题,本实用新型所采用的技术方案是:一种牙齿内窥镜,用于窥视牙齿的表面结构,包括手持部件和基体,所述基体内有用于窥视牙齿的镜头和镜片,还包括焦距定位器,所述焦距定位器设于所述镜头的外表面,所述焦距定位器包括用于连接于基体上的连接端和接触牙齿的端面,所述焦距定位器还具有适于从所述镜头看到外部景象的孔,所述孔由所述端面向所述焦距定位器的内部延伸,所述连接端连接于所述基体上后,所述端面到所述镜头的距离接近所述镜头的焦距。

进一步地,本技术方案中所述连接端套接于所述基体上。

进一步地,本技术方案中所述焦距定位器为一体成形结构。

进一步地,本技术方案中所述焦距定位器采用食品级硅胶材料制成。

进一步地,本技术方案中所述手持部件与所述基体之间通过可活动结构进行连接。

进一步地,本技术方案中所述焦距定位器可拆卸连接于所述基体上。

本技术方案还公开了一种牙齿内窥镜用焦距定位器,用于连接到牙齿内窥镜上给所述牙齿内窥镜定焦,其包括连接端和接触牙齿的端面,所述焦距定位器还具有孔,所述孔由所述端面向所述焦距定位器的内部延伸,所述端面到所述牙齿内窥镜内镜头的距离,接近所述牙齿内窥镜内镜头的焦距。

进一步地,本技术方案中所述焦距定位器为一体成形结构。

进一步地,本技术方案中所述焦距定位器采用食品级硅胶材料制成。

进一步地,本技术方案中所述连接端设置成便于套接在所述牙齿内窥镜上的结构。

本实用新型的主要有益效果是:由于牙齿内窥镜用焦距定位器和牙齿内窥镜都设置有孔,所述孔由所述端面向所述焦距定位器的内部延伸,所述端面到所述牙齿内窥镜内镜头的距离,接近所述镜头的焦距,所以只需要用户的牙齿贴着所述端面,镜头就可以得到清晰的图片,不需要用户每次都手动去调焦距,具有使用方便提高工作效率的有益效果。

本实用新型中的其它有益效果,还将在具体实施例中进一步说明。

附图说明

图1是牙齿内窥镜的一优选实施例结构主视图;

图2是图1中基体的剖视图;

图3是焦距定位器的剖视图;

图4是基体与焦距定位器的分解示意图。

具体实施方式

为了使本实用新型所要解决的技术问题、技术方案及有益效果更加清楚明白,以下结合实施例及附图,对本实用新型进行进一步详细说明。应当理解,此部分所描述的具体实施例仅可用于解释本实用新型,并不用于限定本实用新型。

如图1所示,该优选实施方案公开了一种牙齿内窥镜100,用于窥视牙齿的表面结构,牙齿内窥镜100包括手持部件110、基体120和焦距定位器130。如图2所示,基体120内有用于窥视牙齿的镜头121和镜片122,焦距定位器130设于镜头121的外表面,焦距定位器130包括用于连接于基体120上的连接端131和接触牙齿的端面132,焦距定位器130还具有适于从镜头121看到外部景象的孔133,孔133由端面132向焦距定位器130的内部延伸,连接端131连接于基体120上后,端面132到镜头121的距离接近镜头121的焦距。

如图2所示,连接端131套接于基体120上。如图3所示,焦距定位器130为一体成形结构,焦距定位器130可以采用食品级硅胶材料制成。在其他实施例中,连接端131还可以设置成其他便于套接在基体120上的结构,如磁吸或卡接的实现方式。

基体120在使用时为便于检测牙齿的各部位,如图1所示,手持部件110与基体120之间通过旋转轴111实现可活动连接。

如图4所示,焦距定位器130可拆卸连接于基体120上。如此,焦距定位器130便可作为一个配件进行使用和更换。在家庭使用时,可以对焦距定位器130的外观颜色进行区分,从而达到防止使用混乱,影响个人卫生的有益效果。

由于牙齿内窥镜100设置有孔133,孔133由端面132向焦距定位器130的内部延伸,端面132到镜头121的距离,接近镜头121的焦距,所以只需要用户的牙齿贴着端面132,镜头121就可以得到清晰的图片,不需要手动去调焦距,具有使用方便提高工作效率的有益效果。

以上应用具体个例对本实用新型的原理及实施方式进行了阐述,应该理解,以上实施方式只是用于帮助理解本实用新型,而不应理解为对本实用新型的限制。对于本领域的一般技术人员,依据本实用新型的思想,对本实用新型的结构形式或构造所做出的任何微小改进或等效替代,均应包含在其保护范围之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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