具有槽形轨道的玩具赛车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1564494阅读:614来源:国知局
专利名称:具有槽形轨道的玩具赛车的制作方法
技术领域
本发明涉及一种玩具赛车、机动车,具体而言,本发明涉及一种具有槽形轨道的玩具赛车、卡车及比现有技术更具真实感和娱乐价值的摩托车。
背景技术
现有技术中有许多不同类型的玩具和模型赛车、卡车和摩托车能够在轨道上运行。一般情况下,这种“自动玩具车”设置有一个导销或凸棱,该导销或凸棱向下延伸到设置在轨道上的沟槽或“狭槽”内,这些沟槽通常由塑料模压制成并分段设置,然后通过卡扣连接接合在一起。这样的自动玩具车一般由驱动其后轮的直流电机来推进。这些电机与“接触滑脚”相连接,这些滑脚沿导体的上表面设置在沟槽的两侧,而导体设置在轨道表面上或设置在轨道表面的上方;供给的电流是变化的,以控制自动玩具车的速度。据本发明的发明人所知,所提供的任何主体(即与特定的轿车、卡车或摩托车的模型相似)通常都被固定到底盘上,而底盘上又安装有电机、导向销或凸棱、驱动轮和接触滑脚。
能够在一有槽轨道上行驶的现有赛车已在授权给Braverman的美国专利3159109中公开。该专利提供了一种设置有一电机的玩具赛车,这种赛车包括一个安装在两个电极部件之间并通过一个齿圈和小齿轮组驱动玩具车后轴的电枢。形成电机工作所需磁场的磁铁被固定在两个电极部件之间。这种结构与Mattel公司在市场上出售的“HO”比例(即3.5mm=1英尺)玩具赛车的结构大体相同。但是,Mattel公司的玩具赛车通常用于在一条设置有钢制导体的轨道上行驶,从而使构成上述电机的一部分的磁铁将赛车吸向轨道表面,以提高行驶的安全稳定性。Braverman提出(第4栏,第55至60行)除了钢材外,其导电轨道可由铝或黄铜制成,从而省去这一特征。
Braverman还提出赛车可沿轨道上的沟槽或狭槽通过“形状不规则且垂直定位的板”来导向,其中所述的垂直板可相对赛车垂直转动,“目的是形成一种滑动效果”(第8栏,第24至39行)。即,当玩具赛车横向移动一圈时,其将受到离心力的作用。赛车前部向外的运动通过导板限制在沟槽内,但赛车后端的向外运动并未以类似方式受到限制(因为上述的导向板可相对底盘转动),赛车的尾部将向外回转,从而产生“大范围滑动(broadsliding)”或“过度转向”现象。Mattel的赛车通过一个大体为圆筒形的导向销来导向,该导向销被固定在底盘上并跨接在狭槽内,从而实现Braverman提到的滑动效果。如下所述,某些Mattel部件能够应用于本发明的一个实施例中。
其它公知的现有技术包括授权给Petrick的美国专利2866418、授权给Northrop的美国专利2687304、授权给Lovell的美国专利3048124及授权给Silver的美国专利3016024,授权给Steedman等人的英国专利957239、授权给Lepicard的法国专利1344283,这些现有技术示出了主要用于在轨道上行驶的赛车或其它车辆的各个不同方面。Lovell的专利详细示出了一种可由一个“导向凸台”操作的转向机构,该导向凸台安装在轨道上的沟槽内,从而能够“非常真实地模仿以正确方式操作的原型汽车,例如赛车在过弯道时的‘大范围滑行’”。第1栏,第29至30行。因此,该现有技术认识到能够正确模仿赛车通过弯道时的大范围滑行(或“过度转向”)的玩具赛车具有很高的娱乐价值。
现有技术还认为如果将玩具摩托车设计成能够在过弯道时象真实的摩托车一样向里倾斜的结构形式,那么就可以提高可在轨道上行驶的玩具摩托车的玩具价值。这一点启示是由授权给Nagasaki的英国专利说明书提出的,该专利公开了一种安装有极其复杂的连杆机构的玩具摩托车,其包括至少两个跨接在轨道的沟槽上的导向销。当玩具途经轨道上的弯曲部分时,一个前部导销将被挤出在先的对中位置,而且所施加的力将操作连杆,从而使玩具摩托车向曲线部分的内侧倾斜。
小型的普及型HO比例玩具赛车,例如由Mattel公司出售的玩具赛车在多个方面限制了其玩具价值。一个方面在于与较大的模型车相比,小型玩具赛车较难看见,尤其是在高速行驶时。较大的槽式赛车能够提供更高的娱乐价值,当然这已经能够实现。较大比例的赛车还能够提供更大的彩绘表面,以模拟可作为收藏品在市场上出售的真实赛车。但是,较大比例的赛车及其轨道制造成本较高,而且占用空间也较大,因此HO比例的赛车仍然保持流行的态势。现在,市场上还有一种早就存在的HO比例轨道及相关的设备。因此,就需要提供一种能够在现有HO轨道上行驶的较大赛车。当然,这将使车速变慢,从而提高其可观看性,但是到目前为止,还没有人提出使赛车变大并能够使加大的赛车在HO比例轨道上行驶的任何方法,尤其是能够相互超越的赛车,这是真实竞赛所需的操作。

发明内容
本发明的一个目的在于提供一种玩具赛车及其它比HO比例赛车更大并能够在HO比例轨道上行驶而且能够超车的车辆。
本发明的另一目的在于提供一种玩具赛车、其它在过弯道时能够真实的大范围滑动或过度转向的四轮车辆及在过弯道时能够真实的倾斜的玩具摩托车,而且不需要复杂的连杆或转向机构,因为连杆或转向机构将会增加制造成本、复杂性和不可靠性。
本发明的又一目的在于提供一种既能够实现上述目的、同时又能够采用标准玩具赛车部件来生产的玩具赛车,以降低加工成本。
本发明包括多种具有不同结构的玩具赛车、卡车和摩托车,所有这些车辆均能够在标准HO比例的有槽赛车轨道上行驶并采用基本未经改型的HO有槽赛车底盘,而且能够使用更大的车体,从而提高竞赛效果。这些车辆有四个实施例,每个实施例都分别具有不同的结构,具体如附图所示。
在图1中以侧视图示出的赛车表示出了根据本发明的车辆的基本构思;图2是一个平面视图,图中示出了两个如图1所示的赛车过弯道时的情形,而且示出了具有更高娱乐价值的赛车。在如图所示的最佳实施例中,标准的HO槽式赛车的组成部件,包括底盘、电机和齿轮组、接触滑脚、驱动轮、导销在内被用作“下部主体”,标准的驱动轮推动车辆前进。标准的HO轨道可被用作路面。此外,还可以采用一个跨接在轨道的同一沟槽内的第二导向销,以确保下部主体支承在轨道上。一个安装有空转轮的更大外露主体在一个垂直枢轴处与下部主体相连接,而空转轮可通过拉拽而旋转。如图2所示,当赛车过弯道时,下部主体支承在轨道上,而外露主体的后部向外摆动,从而模拟大范围滑行或过度转向。当赛车沿轨道的直线部分运动时,后部空转轮的拉拽将使该主体恢复到直线状态下。这样,就能够形成真实的竞赛场面;而且可以采用比HO比例更大的赛车主体,从而提高视觉效果,同时使车辆的运动非常逼真,并令驾驶员和观众都非常兴奋。
图3和4示出了怪物玩具卡车的两个不同实施例,图中示出了图1所示的赛车的变形结构。图3所示的怪物卡车的第一实施例(I)在功能上与赛车类似,但其结构有下述变形。在怪物卡车的第二实施例(II)中,省去了下部主体和外露主体之间的垂直枢轴,因为垂直枢轴由第二导向销来充当。因此,整个车辆在过弯道时会向外摆动。外露后轮被安装在一根轴上,而该轴设置在一个狭槽内,从而不与下部主体的驱动轮的牵引产生干涉,例如在轨道上存在较高焊点的情况下。怪物卡车II还允许模型的轴距较短,因为在这种情况下,后轮能够与下部主体重叠。
根据本发明的摩托车实施例如图5和6所示。在摩托车中,前轮和前叉不随骑手、机架和后轮一起转动,相反,前轮和前叉与摩托车的其它部分在一个枢轴处相交,该枢轴以一个与传统摩托车的转向头相类似的角度倾斜。在过弯道时,摩托车的前轮(通常是由一个固定在下部主体上的托架隔开的两个薄盘)和前叉保持在基本垂直的位置上,而机架、骑手和后轮则处于俯身位置上,就象一个自动滑行的摩托车一样,从而形成良好的视觉效果。


下面参照附图,对本发明加以说明,其中附图图1为一个赛车的侧视图,图中示出了本发明的第一实施例;图2为图1所示的两个赛车在轨道上的弯道部分上行驶时的平面图,图中示出了根据本发明实现的竞赛场面;图3为第一怪物卡车(I)的侧视图,图中示出了本发明第一实施例的变形结构;图4为第二怪物卡车(II)的侧视图,图中示出了本发明的第二实施例;图5为摩托车的侧视图,图中示出了本发明的第三实施例;图6示出了一个与前述摩托车略有不同的实施例,图中还示出了其在一轨道上行驶时的情形。
具体实施例方式
图1示出了本发明的第一实施例,该实施例被表示成一个玩具赛车100。在图2的平面图中示出了两个沿一曲线运动的赛车100。每个赛车都包括一个“下部主体”10,该下部主体打开包括一个底盘12、接触滑脚14、电机15、齿轮组17、前部导销16和驱动轮18。这些部件可以基本上都采用传统的部件,例如由Mattel公司作为其现有类型的“HO”比例玩具赛车的零部件出售的那些部件。根据本发明的一个方面,可在底盘12的后端添加一个第二导向销20。使用时,该第二导向销20能够提高转弯的稳定性。其有助于在急转弯时将赛车保持在轨道上,而且保证下部主体10不会在转弯过程中向外摆动,这一点对于本发明的某些实施例在使用过程中的表现很重要。
如上所述,在图示的实施例中,驱动部件与市场上出售的HO比例(即,3.5mm=1英尺)的部件基本相同,在这种比例下,常规赛车的长度一般小于3英寸(76mm)。对这种小型赛车的视觉要求非常有限;具体而言,电机和轮胎方面的技术进步,尤其是在采用电机磁铁方面的技术进步已经使赛车的速度非常快,以至于当赛车在跑道上行驶时,有时很难欣赏赛车的外观,而且电机磁铁还能够产生将赛车向下拉到轨道上的“向下的力”。因此,就需要提供一种能够在现有的HO轨道和相关设备的“已安装基础”上操作的大型赛车,以避免提高加工费用,这也是出售较大的赛车和较大的轨道所需的条件。较大的轨道还需要更大的空间,这样就限制了大型产品的生产和销售。
根据本发明的一个方面,较大型主体被连接到HO比例的机构上。这种连接可以多种方式来完成,以形成真实的竞赛场面。
如图1所示,一长度可以是四英寸或更大(100+mm)的较大比例的“外露”主体22与成对的较大前轮30、后轮32一样被连接到HO比例的底盘上。在图示的实施例中,外露的主体22被加工成一个跑车的形状,即车轮外露的赛车形状。显然,可以有许多种替代方式,下文中对其中的几种作出了说明。在图1的实施例中,赛车的车体22通过一个枢销24与下部主体10相连接,而枢销24又限定了一个垂直轴线,从而使外露主体22能够相对下部主体10围绕垂直轴线自由回转。在该实施例中,大比例的前轮30围绕一个支承在下部主体10上的轴34自由转动,而大比例的后轮32围绕一个支承在赛车主体22上的轴36自由转动。支承在下部主体10的底盘12上并由电机15及其齿轮组17(见图2)驱动的比例较小的驱动轮38支承在轨道表面上并沿轨道推进赛车。在赛车100的行驶过程中,这些“运转”的后轮18不会引入注意,而且不会很容易地看到。下部主体可以被一个由塑料制成的遮盖盒19在很大程度上隐藏起来,而且塑料盒19的颜色也是不引入注意的颜色,从而进一步降低视觉影响。通过对比,大比例的前轮和后轮30、32均为非驱动式的“模型”。这些车轮可以自由转动,从而当其与轨道表面接触时,能够容易地通过摩擦产生转动,以产生运动效果和普通车辆的支承和推进操作。
如上所述,图2示出了两个在传统轨道的曲线部分26上行驶的赛车100,其中轨道上包括有成对设置的导向槽28。传统的HO轨道部分可安装有一个卡扣式的外部护道部分29,目的是加宽轨道并支承根据本发明提供的较大比例的赛车。如图所示,当根据本发明的玩具赛车通过曲线部分时,装配在沟槽28内的导向销16(和20,如果安装的话)将使下部主体10基本保持在与曲线对正的位置上。
如上所述,在图示的实施例中,大比例的前轮30被固定到轴34上,而轴34支承在底盘12上;因此就能够保持与赛车围绕轨道的曲线部分的移动方向对准。当赛车围绕一曲线部分行驶时,将受到离心力的作用;枢销24克服离心力对主体22的前端加以约束。但是,当赛车的可见主体22相对底盘12围绕枢销24自由转动时,作用于赛车车体后部上的未被克服的离心力使该主体及该主体所支承的大比例后轮32向外摆动,从而模拟赛车在过弯道时的大范围滑行和过度转向。如上所述,当大比例的前轮30保持与行驶方向对正时,就会产生反向转向的真实效果,这正是保持滑行赛车在受到控制的条件下通常所需的效果。可将一个挡块38固定到下部主体10上并安装在一个设置在外露主体22底侧的凹槽内,目的是限制外露主体22相对下部主体10的角度偏移。外露主体22的前部底侧被切掉,从而当在由于过弯道而向外摆动时,使前轮30装配在主体22的下方,如图所示。
当赛车到达轨道的直线部分时,由大比例后轮32产生的拉力将使外露主体22与下部主体10的行驶方向对准,从而进一步提高仿真赛车的吸引力。
我们知道,通过采用HO比例的机构,图示的大比例赛车能够在HO比例轨道(当然本发明并非限于HO比例)上行驶。显然,这样就可以利用现有的加工手段来制造下部主体和轨道本身。当外露主体未被刚性安装到下部主体上时,仍然能够竞赛尤其是超车,即使赛车之间相互接触,也不会使下部主体从轨道上脱出。即,与标准的HO比例赛车相比,本发明的赛车更能够允许这种接触。换言之,即使如图2所示,根据本发明的大比例外露主体22横跨在由标准轨道形成的路面上,尤其是在过弯道时,主体22仍然能够相对其下部主体10自由转动,而不会横在路面上,这样就能够使外露主体22在超车时相互碰撞,而不会将一辆或两辆赛车撞出赛道。当其与通过大比例外露主体22而得以显著提高的视觉效果相接合时,就可以显著改善竞赛场面并提高娱乐价值。
图3示出了如图1和2所示的赛车实施例的一种变形结构。如图3所示的第一怪物赛车200也包括一个下部主体10,该下部主体10大体包括一个标准的HO底盘12、接触滑脚14、电机和齿轮组(如图2所示)、前导销16及驱动轮18。如图所示,还可设置一个后导销20。下部主体可以隐藏在一个上述的盒子19下方。一个较大比例的外露主体22′在其前端附近支承在一个枢轴40上,该枢轴40限定了一个垂直轴线,主体22′可相对下部主体10围绕该轴线转动。在该实施例中,枢轴具有足够的高度,以使非常大的前轮30完全装配导外露主体22′的下方,而该前轮可自由转动地支承在轴34上;大比例的后轮32可自由转动的支承在轴36上,而轴36又安装在底盘12上。
使用时,怪物卡车200可以与图1所示的赛车100相同的方式操作;转弯时,外露主体22′和后轮向外摆动,而前轮仍然保持与下部主体及行驶方向对准,从而呈现出正在反向转向的大范围滑行卡车的良好效果。
在本发明的范围内,与图1至3的实施例相反,可将支承大比例前轮30的轴34固定到外露主体22上并将外露主体固定到下部主体上。类似地,与上述结构不同,在所有的情况下,都不需要后导销20。图4示出了根据本发明的变形结构以附图标记300表示的第二怪物卡车。当主体22′未相对下部主体10转动,而且未设置后导销20时,下部主体10和主体22′在转弯时向外摆动,从而产生大范围滑行的视觉效果。前轮30和大比例的后轮32支承在主体22″上,而且当其与轨道表面接触时,仅通过摩擦拉力产生转动。后轮32被固定到一个轴36上,而该轴36支承在一个垂直狭缝42内,狭缝42形成于隔开的支承部件44上,支承部件44上通常还将主体22″支承在主体10上;狭缝42允许轴36沿垂直方向自由移动。因此,当轨道表面不平整时,后轮32能够向上移动,而不会与驱动轮18和轨道之间的牵引产生干涉。此外,由于主体22″未相对下部主体10转动,因此后轮32能够无干涉地跨接在下部主体10的后端上,从而能够具有较端轴距的外观效果。通过对比,如图1、2和3所示,怪物卡车100和200的后轮必须相互隔开,从而当各个主体22、22′分别相对下部主体10转动时,使后轮不与下部主体10产生干涉。在实施例300中,实现了在较小比例的驱动机构上设置大比例车体的优点,如上所述。
根据本发明另一实施例的摩托车在图5和6中整体上由标记400表示。(图5和6所示的结构之间仅存在微小的差别;而且示出了本发明的范围。)如图5所示,摩托车也包括一个下部主体10,该下部主体10包括一个底盘12、一个接触滑脚14、一个前导销16、一个电机及齿轮组(如图2所示)、驱动轮18和一后导销20。在该实施例中,下部主体还包括前轮44;这些部件在其它实施例中也是可任意选择的。摩托车400还包括三个主要的“外露”主体部件,这些部件都是较大比例的模型一个前轮54、一个可伸缩的前叉部件52和一个部件50,该部件包括机架50a、发动机50b、油箱50c、座位和挡泥板50、手柄50f和骑手50g及其它制造模型所需零件(图6)。这三个主要部件中的每一个都由可被顺序装配到一起的独立组件构成。
在这个摩托车的最佳实施例中,前轮54围绕一个枢轴60自由转动,当摩托车横穿轨道时,该枢轴60起到前轮轴的作用。该枢轴60相对下部主体10是固定不动的。为使摩托车的其它部分能够相对下部主体10向上沿箭头68所示的方向转动,如果后轮在轨道上发生碰撞,为了不干扰驱动轮18在轨道上的牵引并能够表现出真实的跳越动作,前叉52也以能够围绕枢轴60转动的方式被安装并保持与前轮54对准。包括有机架、发动机、油箱、座位、支承后轮的回转臂、手柄、骑手的模型的部件50可相对前叉部件52围绕一条由枢销64限定而成的中心线转动。中心线62位于下部主体10的纵向中心线的平面内,但相对垂直面以一个约为20至45度的角度向后倾斜,该角度与真正的摩托车的转向头相对垂直面的转角相类似。这样,部件50就能够沿箭头70所示的方向左右摆动。
在操作过程中,当摩托车400横穿轨道上的曲线部分时,前轮54和前叉部件52保持与下部主体10对正,而且不会倾斜。但是,部件50的前端通过枢销64克服离心力而不能转动,但其后端能够向外摆动;此外,当枢销64的中心线向后倾斜时,部件50将会倾斜,从而能够令人信服地仿真摩托车的倾斜动作。
摩托车动力学领域内的技术人员知道由本发明的玩具摩托车提供的“大范围滑行”动作可能更适合于仿真摩托车在泥土中的滑行,与摩托车在公路上行驶时前轮、后轮接近平行的情况相比,在这种情况下,前轮将会比后轮更垂直。同样,对于“真实”的摩托车而言,手柄保持与前叉部件对正,而本发明的摩托车手柄(在该实施例中)可与部件50一起转动;将手柄50f固定到前叉部件52上将会明显增加加工的复杂性,因为骑手50g必须被改造成能够过弯道的结构形式。
如上所述,摩托车的后轮58支承在回转臂50e上;后轮58可在回转臂50e上自由转动,而且可通过与轨道26的表面相接触时产生的摩擦力而围绕其轴72旋转。
如上所述,前轮54和前叉部件52旋转时所围绕的枢轴60相对下部主体10是固定的。从功能上说,使这些部件围绕一个销或类似部件回转就足够了,而销或类似部件可支承在耳板上,所述耳板设置在下部主体10的顶部上,例如可将其模压成一个遮盖住下部主体10的盒子19。但是,当按照上述方式操作时会将前轮54的大部分遮盖起来。
因此,在最佳实施例中,枢轴60由一个设置在托架部件56上的孔(未示出)限定而成,其包括一个固定到盒子19之上表面上的底座部分56b和一个安装在成对的车轮对开部分74之间的盘形支承部分56a。这样在前叉的叉腿52a、52b之间延伸并穿过支承部分56a上的孔的销就会支承车轮的对开部分74,而车轮的对开部分被模压成形并被绘以车辆和轮胎的图案。在车轮的对开部分74之间延伸的圆盘形支承部分56a可被绘制成与车轮对开部分74的轮胎部分相匹配的图案,而且底座部分56b上涂覆有与盒子19相匹配的颜色,而盒子本身则涂覆有与轨道相匹配的颜色,所有这些工作都能够降低下部主体对视觉造成的冲击并突出模型式的摩托车。在车轮对开部分74之间延伸的圆盘形支承部分56a的最下部被切掉,以形成间隙,从而使车轮对开部分74能够接触到轨道表面并在该表面上旋转。可在前叉叉腿52a或52b的下端模压一个能够与盒子19相接触的挡块(未示出),以限制前叉和部件50围绕轴线60向上的移动并在跳越时稳定摩托车。
尽管已经比照一个小于3英寸(76毫米)通常约为2英寸(50毫米)的常规HO比例赛车对一个较大的赛车(长度约为4英寸(100+mm)的赛车100)的实例作出了说明,但是应该知道尽管除了三至四倍下部主体的比例的摩托车外,很难预见比下部主体的比例大两至三倍的比例是否能够实现,但其它长度是可以实现的。而且,现有的轨道结构和间距还限制了外露主体宽度的加大,这样就需要牺牲整体比例才能够得到更大的外露主体长度。
尽管已经对本发明的几个最佳实施例作出了详细说明,但本发明并非局限于此,其保护范围由所附的权利要求书来限定。
权利要求书(按照条约第19条的修改)16、根据权利要求10的竞赛用玩具摩托车,其特征在于位于所述下部主体的纵向轴线平面内并相对垂直面向后倾斜的所述枢轴相对垂直面以一个介于20至45度之间的角度(80)向后倾斜,其中垂直面是由所述前叉部件限定而成的。
17、根据权利要求1的玩具赛车,其特征在于所述至少一个自由旋转的仿真驱动轮(32,58)设置在下部主体驱动轮的后方,而且还包括第二个可自由旋转的仿真驱动轮(30,74),所述第二仿真驱动轮设置在位于下部主体驱动轮前方的外露主体上。
18、根据权利要求1的玩具赛车,其特征在于所述仿真驱动轮(32,58)大于所述下部主体驱动轮组中的任何一个。
19、根据权利要求1的玩具赛车,其特征在于所述外露主体与下部主体可转动地连接。
20、根据权利要求1的玩具赛车,其特征在于所述外露主体被构造成能够在下部主体上左右摆动的结构形式。
21、根据权利要求1的玩具赛车,其特征在于第二组可自由旋转的仿真驱动轮(32,74)以能够相对下部主体(10)自由转动的方式受到支承;所述那对驱动轮(12)的直径小于第二组可自由旋转的仿真驱动轮的直径。
权利要求
1.一种用于在一限定一表面的轨道(26)上操作的玩具赛车(100,200,300,400),其包括一对导体(66),这对导体设置在所述轨道表面上的一个沟槽(28)的两侧,所述赛车包括一个下部主体(10),该下部主体包括一对驱动轮(18),一对电流拾取部件(14),一个与所述拾取部件相连接的电机(15)和至少一个导销(16),在使用时,所述导销装配在所述沟槽内,而且所述拾取滑脚与所述导体相接触;一个外露主体(22,22′,22″,50/52/54)安装在所述下部主体的上方并设置有至少一个可自由转动的仿真驱动轮(30,32,58,72)。
2.根据权利要求1的玩具赛车,其包括至少一个可自由转动的第二仿真驱动轮(30,32,58,72),从而形成一个具有至少一个仿真驱动轮的部件。
3.根据权利要求2的玩具赛车或其它车辆,其特征在于所述底盘、所述对的驱动轮、所述对的动力拾取部件、所述电机和所述至少一个导销及一个将电机和所述对的驱动轮接合在一起的齿轮组(17)均为标准部件,这些标准部件是为预定比例的玩具赛车设计的,而且能够在具有相应尺寸的轨道上操作;所述外露主体和所述至少一组可自由转动的仿真驱动轮具有较大的比例。
4.根据权利要求1的玩具赛车,还包括安装在所述下部主体上的第二组可以自由转动的仿真驱动轮(32,30,74,58)。
5.根据权利要求4的玩具赛车,其特征在于所述外露主体通过一个枢轴点(24,40)安装到所述下部主体上,所述枢轴点限定了一条大体垂直的枢轴,所述外露主体能够相对所述下部主体围绕所述基本垂直的枢轴转动。
6.根据权利要求5的玩具赛车,其特征在于所述导销安装在所述底盘的前端上,而且还包括一个安装在所述底盘后端的第二导销(20)。
7.根据权利要求5的玩具赛车,其特征在于安装在所述外露主体上的所述至少一组可以自由转动的仿真驱动轮相对枢轴点定位,在该枢轴点上,所述外露主体相对所述下部主体转动,从而在所述下部主体的回转过程中使所述仿真驱动轮不与所述下部主体产生干涉。
8.根据权利要求3的玩具赛车,还包括安装到所述外露主体上的第二组可以自由转动的仿真驱动轮,至少第二组仿真驱动轮大于下部主体的驱动轮。
9.根据权利要求8的玩具赛车,其特征在于所述外露主体被固定到所述下部主体上,而且所述至少一组可以自由转动的仿真驱动轮通过一根在其间延伸的轴(36)安装在所述外露主体上,所述的轴(36)被限定在一对隔开的垂直狭缝(42)内,而所述狭缝(42)设置在一个固定到所述外露主体上的固定件(44)上。
10.根据权利要求1的玩具赛车,还包括一个在至少一个导销的后方固定到所述下部主体上的第二导销(20)。
11.根据权利要求1的玩具赛车,其结构形式为一辆摩托车(400),其特征在于设置有至少一个可自由转动的仿真驱动轮的外露主体包括一个用于围绕一个位于所述下部主体前端的轴线(60)自由转动的前轮(74);一个前叉部件(52),其包括一对设置在所述前轮两侧的叉腿(52a,52b),所述前叉部件限定了一个位于所述下部主体的纵向轴线平面内的枢轴(62)并相对垂直面向后倾斜;一个部件(50),该部件包括模拟至少摩托车的车架(50a)和骑手(50g)的元件并被固定导所述前叉部件上,以能够围绕所述枢轴自由回转。
12.根据权利要求10的竞赛用玩具摩托车,其特征在于所述底盘、所述对的驱动轮、所述对的电流拾取部件、所述电机和所述至少一个导销均为标准部件,这些标准部件是为预定比例的赛车设计的,而且适合于在具有相应尺寸的轨道上操作;所述前轮、前叉部件和包括多个模拟至少摩托车车架和骑手的元件的部件具有较大的比例。
13.根据权利要求10的竞赛用玩具摩托车,其特征在于所述前轮包括一对设置在一个托架部件(56)两侧的车轮对开部分(74),所述托架部件又被固定在所述下部主体上;一个枢销穿过所述叉腿的下端、所述车轮对开部分和托架上的一个孔并在所述下部主体的前端限定了一个轴线(60),所述前轮围绕该轴线旋转;所述前叉部件(52)和包括多个模拟至少摩托车车架和骑手的元件的所述部件以类似方式围绕所述轴线自由回转。
14.根据权利要求13的竞赛用玩具摩托车,其特征在于所述下部主体有效地隐藏在一个遮盖盒子(19)下面,所述托架部件被固定在所述盒子上。
15.根据权利要求10的竞赛用玩具摩托车,还包括一个朝向所述下部主体的后端固定在下部主体上的第二导销(20)。
16.根据权利要求10的竞赛用玩具摩托车,其特征在于位于所述下部主体的纵向轴线平面内并相对垂直面向后倾斜的所述枢轴相对垂直面以一个介于20至45度之间的角度(80)向后倾斜,其中垂直面是由所述前叉部件限定而成的。
17.根据权利要求1的玩具赛车,其特征在于所述至少一个自由旋转的仿真驱动轮(32,58)设置在下部主体驱动轮的后方,而且还包括第二个可自由旋转的仿真驱动轮(30,74),所述第二仿真驱动轮设置在位于下部主体驱动轮前方的外露主体上。
18.根据权利要求1的玩具赛车,其特征在于所述仿真驱动轮(32,58)大于所述下部主体驱动轮组中的任何一个。
19.根据权利要求1的玩具赛车,其特征在于所述外露主体与下部主体可转动地连接。
20.根据权利要求1的玩具赛车,其特征在于所述外露主体被构造成能够在下部主体上左右摆动的结构形式。
全文摘要
一种可在给定比例的传统轨道上操作的玩具赛车(100)设置有一个下部主体(10),该下部主体包括底盘(12),电机(15),齿轮组(17),拾取滑脚(14),具有常规比例的驱动轮(18),具有较大比例的外露主体(22),及较大比例的仿真驱动轮(32)。一个实施例设置有能够朝下部主体回转的外露主体(22),从而在过弯道时模拟大范围滑行的赛车向外摆动;大比例的前轮支承在下部主体上,以模仿反向转向。玩具摩托车(400)包括一个下部主体(10)和经模压成形的摩托车部件。摩托车的前轮(54)和前叉部件(52)在过弯道时保持垂直,而骑手(50g)和车架(50a)向一侧倾斜,以模仿摩托车在过弯道时的倾斜状态。
文档编号A63H17/26GK1404408SQ01803469
公开日2003年3月19日 申请日期2001年1月5日 优先权日2000年1月7日
发明者伦纳德·R·Jr·克拉克, H·彼得·格林 申请人:麦特尔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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