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种踝关节矫正脚踏板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12780000阅读:385来源:国知局
一种踝关节矫正脚踏板的制作方法与工艺

本实用新型涉及一种脚踏板,特别是一种踝关节矫正脚踏板。主要用于康复训练领域。



背景技术:

在康复治疗中,病人在医护人员的指导和帮助下可进行系统性的康复训练,但在医护人员陪同下的训练时长有限,且对于脚踝内翻和外翻的症状,传统的康复训练很难有效矫正,因此迫切需要一种能给病人提供一种便于在病床上使用的踝关节矫正脚踏板,以帮助病人早日恢复。



技术实现要素:

基于此,有必要针对现有技术问题,提供一种踝关节矫正脚踏板,该脚踏板能给病人提供方便有效的脚踝矫正装置。

为解决现有技术问题,本实用新型公开了一种踝关节矫正脚踏板,包含有底座和踏板,所述底座底部设有旋转座,旋转座内设有旋转轴,旋转轴穿过底座与旋转架连接,旋转架前端设有连接轴座,连接轴座内设有连接轴,踏板底部设有固定螺栓,固定螺栓与连接轴连接,旋转架上设有限位管,踏板顶端设有气弹簧接头座,气弹簧管一端与限位管连接,气弹簧管另一端与气弹簧接头座连接,气弹簧接头座上设有气弹簧开关;

所述旋转架后端设有拉销槽,拉销槽内设有拉销,底座上设有若干个与拉销匹配的调节孔。

进一步地,所述底座上设有九个调节孔,调节孔呈弧形排列,每个相邻的调节孔的圆心角为7.5°。

进一步地,所述气弹簧管下端设有连接螺栓,连接螺栓与限位管连接,气弹簧管上端设有气弹簧连接杆,气弹簧连接杆上端设有气弹簧接头,气弹簧接头呈“T”形,气弹簧接头座两侧设有气弹簧接头槽,气弹簧接头卡设于气弹簧接头槽内。

进一步地,所述气弹簧接头座上设有开关连接座,开关连接座一端连接气弹簧接头座,开关连接座远离气弹簧接头座一端设有开关连接柱,开关连接柱上端设有气弹簧开关。

进一步地,所述踏板的最大旋转角度为92.76°。

进一步地,所述连接轴两端设有胶垫。

本实用新型的有益效果为:本实用新型能给病人提供方便有效的脚踝矫正装置。

附图说明

图1为本实用新型的结构示意图;

图2为本实用新型底部的结构示意图;

图3为图2中A部分的放大示意图。

附图标记说明如下:

底座10,旋转架11,拉销12,拉销槽13,调节空14,限位管15,连接轴16,连接轴座17,固定螺栓18,胶垫19,连接螺栓20,气弹簧杆21,气弹簧连接杆22,气弹簧接头23,气弹簧接头槽231,气弹簧开关24,开关连接柱25,开关连接座26,踏板27,旋转座28,旋转轴29,气弹簧接头座30。

具体实施方式

为能进一步了解本实用新型的特征、技术手段以及所达到的具体目的、功能,下面结合附图与具体实施方式对本实用新型进一步详细描述。

请参阅图1至图3:

一种踝关节矫正脚踏板,包含有底座10和踏板27,底座10为支撑整体结构的装置。底部10底部设有旋转座28,旋转座28内设有旋转轴29,旋转轴29穿过底座10与旋转架11固定连接,旋转轴29与旋转座28活动连接,因此旋转架11能通过旋转轴29围绕底座10转动。旋转架11的作用在于对气弹簧杆21起到配合、支撑以及限位的作用,以实现气弹簧杆21在轨迹上的运动。旋转架11后端设有拉销槽13,拉销槽13内设有拉销12,底座10上设有九个与拉销12匹配的调节孔14调节孔14呈弧形排列,每个相邻的调节孔14的圆心角为7.5°,可使旋转架11转动到合适的角度时,通过拉动拉销12,使拉销12插在调节孔14中,以固定角度,便于配合病人的脚踝进行康复治疗。

旋转架11前端设有连接轴座17,连接轴座17内设有连接轴16,踏板27底部设有固定螺栓18,固定螺栓18与连接轴16连接,旋转架11上设有限位管15,限位管15能填补气弹簧杆21与旋转架11之间的间隙,防止气弹簧杆21晃动,使整体机构更具有稳定性。踏板27顶端设有气弹簧接头座30,气弹簧管21一端与限位管15连接,气弹簧管21另一端与气弹簧接头座30连接,气弹簧接头座30上设有气弹簧开关24。气弹簧管21下端设有连接螺栓20,连接螺栓20与限位管15连接,气弹簧管21上端设有气弹簧连接杆22,气弹簧连接杆22上端设有气弹簧接头23,气弹簧接头23呈“T”形,气弹簧接头座30两侧设有气弹簧接头槽231,气弹簧接头23卡设于气弹簧接头槽231内。

气弹簧接头座30上设有开关连接座26,开关连接座26一端连接气弹簧接头座30,开关连接座26远离气弹簧接头座30一端设有开关连接柱25,开关连接柱25上端设有气弹簧开关24,通过扳动气弹簧开关24,可对踏板27进行推拉,以调节踏板27的前后角度,以配合病人的脚踝,实现康复的作用。踏板27的最大旋转角度为92.760°。

连接轴16两端设有胶垫19,胶垫19能防止连接轴16的损坏。

以上实施例仅表达了本实用新型的几种实施方式,其描述较为具体和详细,但并不能因此而理解为对本实用新型专利范围的限制。应当指出的是,对于本领域的普通技术人员来说,在不脱离本实用新型构思的前提下,还可以做出若干变形和改进,这些都属于本实用新型的保护范围。因此,本实用新型专利的保护范围应以所附权利要求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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