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一种用于热防护应用的织物,包括:
5-40重量%的pbi-p纤维,其每长丝的旦尼尔范围为1.0-2.0,余量为常规纤维;该pbi-p纤维的apu为4-30%,该apu是磷酸携带,
其中,所述织物具有相同或更好的阻燃和/或耐热性能,并且织物重量小于用等量pbi-s纤维代替pbi-p纤维制成的等效织物;并且,所述织物具有比等效织物大至少28%的动态火焰特性。
2.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织物,其中,所述织物的重量范围为1.0-6.5osy(盎司/平方码)。
3.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织物,其中,所述热防护应用包括:消防员的消防服、帐篷、电弧闪光防护装置、汽车应用、汽车装备、航天服、航天器、和电子设备。
4.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织物,其中,所述织物是织造的、针织的、或非织造的。
5.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织物,其中,所述常规纤维由以下材料制成:棉、羊毛、聚烯烃、聚酰胺、丙烯酸、聚酯、芳香族聚酰胺、纤维素、碳、聚苯并恶唑、三聚氰胺、聚酰胺酰亚胺、聚酰亚胺、聚苯硫醚、聚氟化物、聚醚酮,及其组合物和共混物。
6.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织物,其中,所述阻燃性能包括:动态火焰;垂直火焰(astmd6413);热防护性能(nfpa1971/iso17492);tpp暴露后(iso17492)的球破裂(astmd3787);及其组合。
7.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织物,其中,所述耐热性包括:热收缩率(astmf2894/iso17493);及其与该热收缩率的组合。
8.一种用于热防护应用的织物,包括:
5-40重量%的pbi-p纤维与pbi-s纤维的共混物,pbi-p纤维每长丝的旦尼尔范围为1.0-2.0,余量为常规纤维,该pbi-p纤维的apu为4-30%,该apu是磷酸携带;pbi-s纤维的量大于pbi-p纤维的量,
其中,所述织物具有相同或更好的阻燃和/或耐热性能,并且织物重量小于用等量pbi-s纤维代替pbi-p纤维制成的等效织物;并且,所述织物具有比等效织物大至少28%的动态火焰特性。
9.如权利要求8所述的织物,其中,所述织物的重量范围为1.0-6.5osy(盎司/平方码)。
10.如权利要求8所述的织物,其中,所述热防护应用包括:消防员的消防服、帐篷、电弧闪光防护装置、汽车应用、汽车装备、航天服、航天器、和电子设备。
11.如权利要求8所述的织物,其中,所述织物是织造的、针织的、或非织造的。
12.如权利要求8所述的织物,其中,所述常规纤维由以下材料制成:棉、羊毛、聚烯烃、聚酰胺、丙烯酸、聚酯、芳香族聚酰胺、纤维素、碳、聚苯并恶唑、三聚氰胺、聚酰胺酰亚胺、聚酰亚胺、聚苯硫醚、聚氟化物、聚醚酮、及其组合物和共混物。
13.如权利要求8所述的织物,其中,所述阻燃性能包括:动态火焰;垂直火焰(astmd6413);热防护性能(nfpa1971/iso17492);tpp暴露后(iso17492)的球破裂(astmd3787);及其组合。
14.如权利要求8所述的织物,其中,所述耐热性能包括:热收缩率(astmf2894/iso174493);及其与该热收缩率的组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