杂物夹取器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1868519阅读:340来源:国知局
专利名称:杂物夹取器的制作方法
技术领域
本实用新型涉及一种建筑施工用的工具,具体说,涉及一种杂物夹取器。
背景技术
在建筑施工中,通常要浇筑大量的钢筋混凝土结构。形成钢筋混凝土结构的过程包括绑扎钢筋、支模和浇筑混凝土等步骤。在例如地梁等结构的形成过程中,绑扎钢筋需要一些时间。在这段时间内,会在绑扎好的钢筋架构的底部产生一些杂物,例如,烟盒、水瓶等。这些杂物有时处于人手接触不到的地方,很难清理。由于在支模及浇筑混凝土之前必须将这些杂物清除干净,因此,需要一种简单的工具方便地清除这些杂物,以保证浇筑的钢筋混凝土结构的质量。

实用新型内容本实用新型就是为解决上述技术问题而做出的,其目的在于提供一种杂物夹取器,这种工具结构简单,能够方便地夹取遗落在钢筋架构底部的人手探不着的杂物。为了实现上述目的,在一个例子中,本实用新型提供一种杂物夹取器,其包括直管,其两端设有开口 ;直杆,被套在所述直管中;第一手柄,固定在所述直杆的一端,并处于所述直管的外部;以及弹性爪,固定在所述直杆的另一端,并处于所述直管的外部,其中,当所述第一手柄在外力的作用下远离所述直管的端面时,所述弹性爪的一部分缩入所述直管中,从而使所述弹性爪收拢以夹取杂物。优选地,所述第一手柄可以是可拆卸地固定在所述直杆的一端,和/或所述弹性爪可以是可拆卸地固定在所述直杆的另一端。在另一个例子中,优选地,上述杂物夹取器还可以包括第二手柄,其中,所述第二手柄固定在所述直管的靠近所述第一手柄的外壁上,并与所述第一手柄构成手柄对,使得所述手柄对在手的握力下作相对运动。进一步优选地,该杂物夹取器还可以包括弹簧件,并且,可以在所述直杆的靠近所述第一手柄的杆身上设有第一阻挡件,在所述直管的靠近所述第一手柄的管口或内壁上设有第二阻挡件,其中,所述弹簧件被所述第一阻挡件和所述第二阻挡件限制在所述直管内。从上面的描述和实践可知,本实用新型所述的杂物夹取器结构简单,能够方便地夹取遗落在钢筋架构底部的人手探不着的杂物,从而可以有效地清理施工现场。

图1是本实用新型的第一实施例所述的杂物夹取器的剖面示意图;图加和2b是本实用新型的第一实施例所述的杂物夹取器的工作原理图;图3是本实用新型的第二实施例所述的杂物夹取器的剖面示意图;以及图4是本实用新型的第三实施例所述的杂物夹取器的剖面示意图。
具体实施方式
下面将参考附图来描述本实用新型所述的杂物夹取器的实施例。本领域的普通技术人员可以认识到,在不偏离本实用新型的精神和范围的情况下,可以用各种不同的方式对所描述的实施例进行修正。因此,附图和描述在本质上是说明性的,而不是用于限制权利要求的保护范围。此外,在本说明书中,附图未按比例画出,相同的附图标记表示相同或相似的部分。图1是本实用新型的第一实施例所述的杂物夹取器的剖面示意图。如图1所示, 本实施例所述的杂物夹取器100包括直管10、直杆20、第一手柄30和弹性爪40。直管10的两端设有开口。该开口可以是直管10的管口,也可以是直管10的管口封闭件上所开的孔。直管10可以由普通的薄壁钢管制成,也可以由硬塑料管制成。直杆20被套在直管10中。直杆20的长度可以与直管10的长度相近。直杆20 可以穿过直管10两端的所述开口。直杆20可以由刚性材料制成。第一手柄30固定在直杆20的一端20a,并处于直管10的外部。优选地,第一手柄 30可拆卸地固定在直杆20的该端20a。例如,可以通过在直杆20的该端20a与第一手柄 30上设置螺杆/螺孔来实现可拆卸固定连接。第一手柄30可以是一个环状物(如图1所示),也可以是杆状物。弹性爪40固定在直杆20的另一端20b,并处于直管10的外部。优选地,弹性爪 40可拆卸地固定在直杆20的该端20b。弹性爪40可以包括至少两个弓形爪条,这些弓形爪条具有弹性,在外力的作用下可以收拢,而当外力撤销后,又可以恢复到打开的状态。图加和图2b是本实用新型的第一实施例所述的杂物夹取器100的工作原理图。 如图加所示,在使用杂物夹取器100夹取杂物200之前,第一手柄30和弹性爪40均在直管10的外部,弹性爪40不受外力,处于打开的状态。如图2b所示,在使用杂物夹取器100 夹取杂物200时,一只手可以持握直管10,同时另一只手可以拉动第一手柄30,使得第一手柄30在如图2b中的箭头所示的外力的作用下远离直管10的端面,此时,弹性爪40的一部分就在直杆20的拉动下缩入直管10中,从而使弹性爪40收拢以夹取杂物200。当夹住杂物200并将其运到指定地点之后,推动第一手柄30,使其靠近直管10的端面,由此,可以使弹性爪40的所述一部分从直管10中退出,于是弹性爪40就打开,从而释放杂物200。在另一个例子中,当弹性爪40的弹性较强时,只要松开第一手柄30,弹性爪40就可以凭借自身的弹性回复力从直管10中退出并打开,从而释放杂物200。由此就可以准备好去夹取下一个杂物。图3是本实用新型的第二实施例所述的杂物夹取器100’的剖面示意图。在第一实施例中,需要两只手来操作杂物夹取器100。在本实施例中,则只需要一只手就可以使杂物夹取器100’夹取杂物。如图3所示,第二实施例所述的杂物夹取器100’包括直管10、直杆20、第一手柄 30、弹性爪40以及第二手柄50。其中,本实施例中的直管10、直杆20、第一手柄30以及弹性爪40与第一实施例中的对应物相同,因此,这里就不再进行描述了。第二手柄50固定在直管10的靠近第一手柄30 (与靠近弹性爪40相对而言)的外壁上,并与第一手柄30构成手柄对。第二手柄50和第一手柄30的布置使得该手柄对可以在如图3中的箭头所示的手的握力作用下作相对运动。[0022]这样,通过第一手柄30和第二手柄50所构成的手柄对,可以只使用一只手就能夹取杂物。在夹取杂物时,一只手握紧第一手柄30和第二手柄50,使其相向运动,此时,弹性爪40 —部分就缩入直管10中,从而使弹性爪40收拢以夹取杂物。当夹住杂物200并将其运到指定地点之后,只要松开第一手柄30和第二手柄50,弹性爪40就可以凭借自身的弹性回复力从直管10中退出并打开,从而释放杂物。当然,需要的时候也可以借助另一只手的帮助使弹性爪40从直管10中退出并打开。图4是本实用新型的第三实施例所述的杂物夹取器100”的剖面示意图。在第二实施例中,释放杂物时可能需要另一只手的帮助。在本实施例中,使用杂物夹取器100”夹取和释放杂物时,只需要一只手即可保证操作的进行。如图4所示,杂物夹取器100”除了包括直管10、直杆20、第一手柄30、弹性爪40 以及第二手柄50外,还包括弹簧件60,并且,在直杆20的靠近第一手柄30 (与靠近弹性爪 40相对而言)的杆身上设有第一阻挡件21,在直管10的靠近第一手柄30(与靠近弹性爪 40相对而言)的管口或内壁上设有第二阻挡件11,其中,弹簧件60被第一阻挡件21和第二阻挡件11限制在直管10内。第一阻挡件21可以是固定在直杆20的杆身上的环状部件。 第二阻挡件11可以形成为直管10的管口封闭件,其中,在该管口封闭件上设有能使直杆20 通过的孔。在第三实施例中,当夹取杂物时,用一只手握紧第一手柄30和第二手柄50,使其相向运动,此时,弹性爪40—部分就缩入直管10中,从而使弹性爪40收拢以夹取杂物。在这个过程中弹簧件60处于压缩状态中。当夹住杂物200并将其运到指定地点之后,只要松开第一手柄30和第二手柄50,弹性爪40就在自身的弹性回复力以及在弹簧件60的弹性回复力的作用下从直管10中退出并打开,从而释放杂物。由于弹簧件60可以具有较大的弹力,因此,不需要另一只手帮助释放杂物。这样就方便了操作,提高了杂物的清理效率。从上面的描述以及实践可知,本实用新型所述的杂物夹取器结构简单,能够方便地夹取遗落在钢筋架构底部的人手探不着的杂物,从而可以有效地清理施工现场。本领域技术人员应当理解,对于上述本实用新型所提出的杂物夹取器,还可以在不脱离本实用新型内容的基础上做出各种改进和组合。因此,本实用新型的保护范围应当由所附的权利要求书的内容确定。
权利要求1.一种杂物夹取器,其特征在于,包括直管,其两端设有开口 ;直杆,被套在所述直管中;第一手柄,固定在所述直杆的一端,并处于所述直管的外部;以及弹性爪,固定在所述直杆的另一端,并处于所述直管的外部,其中,当所述第一手柄在外力的作用下远离所述直管的端面时,所述弹性爪的一部分缩入所述直管中,从而使所述弹性爪收拢以夹取杂物。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杂物夹取器,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一手柄可拆卸地固定在所述直杆的一端,和/或所述弹性爪可拆卸地固定在所述直杆的另一端。
3.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杂物夹取器,其特征在于,还包括第二手柄,其中,所述第二手柄固定在所述直管的靠近所述第一手柄的外壁上,并与所述第一手柄构成手柄对,使得所述手柄对在手的握力下作相对运动。
4.根据权利要求3所述的杂物夹取器,其特征在于,还包括弹簧件,并且,在所述直杆的靠近所述第一手柄的杆身上设有第一阻挡件,在所述直管的靠近所述第一手柄的管口或内壁上设有第二阻挡件,其中,所述弹簧件被所述第一阻挡件和所述第二阻挡件限制在所述直管内。
专利摘要本实用新型提供一种杂物夹取器,其包括直管,其两端设有开口;直杆,被套在所述直管中;第一手柄,固定在所述直杆的一端,并处于所述直管的外部;以及弹性爪,固定在所述直杆的另一端,并处于所述直管的外部,其中,当所述第一手柄在外力的作用下远离所述直管的端面时,所述弹性爪的一部分缩入所述直管中,从而使所述弹性爪收拢以夹取杂物。所述杂物夹取器结构简单,能够方便地夹取遗落在钢筋架构底部的人手探不着的杂物,从而可以有效地清理施工现场。
文档编号E04G21/00GK202299436SQ201120378949
公开日2012年7月4日 申请日期2011年9月28日 优先权日2011年9月28日
发明者张双庆, 李国江, 李春明, 李骏杰, 王文蕾, 陈春红 申请人:中国华冶科工集团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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