瓦楞形玻璃钢房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1879743阅读:228来源:国知局
瓦楞形玻璃钢房的制作方法
【专利摘要】本发明涉及瓦楞形玻璃钢房,包括一拱形房体,拱形房体两端安装有复合板墙体,所述拱形房体由左右对称的玻璃钢弧形房体板组成,所述玻璃钢弧形房体板由若干玻璃钢弧形瓦楞组合板首尾连接组成。本发明结构简单,通过采用玻璃钢弧形瓦楞板进行瓦楞卡接,既能够快速搭建,又能够无限延伸,扩大了内部面积。
【专利说明】瓦楞形玻璃钢房

【技术领域】
[0001]本发明涉及玻璃钢房,尤其涉及一种能快速搭建且无限延伸的瓦楞形玻璃钢房。

【背景技术】
[0002]随着我国经济建设的发展,特别是石油、煤炭、交通和旅游等事业的发展,对活动房的需求量越来越大,要求越来越高。活动房的品种日趋多样化。玻璃钢房尤其被作为首选,但现有的玻璃钢房基本上都是固定结构形式的,不能够任意的进行扩大延伸内部面积,而且在搭建过程中比较繁琐,不能够满足不同场景的需求。


【发明内容】

[0003]针对上述缺陷,本发明的目的在于提供一种结构简单,既能够快速搭建,又能够无限延伸的瓦楞形玻璃钢房。
[0004]为此本发明所采用的技术方案是:
包括一拱形房体,拱形房体两端安装有复合板墙体,所述拱形房体由左右对称的玻璃钢弧形房体板组成,所述玻璃钢弧形房体板由若干玻璃钢弧形瓦楞组合板首尾连接组成。
[0005]所述玻璃钢弧形瓦楞组合板包括玻璃钢弧形瓦楞板和玻璃钢弧形加强板,所述玻璃钢弧形加强板安装在玻璃钢弧形瓦楞板的下弧面上,瓦楞方向与弧面方向相同,玻璃钢弧形瓦楞板前后两端的瓦楞口朝下,玻璃钢弧形加强板一端与玻璃钢弧形瓦楞板对齐,另一端比玻璃钢弧形瓦楞板短一节瓦楞,所述玻璃钢弧形加强板上下两端设有连接翻边,左右两边玻璃钢弧形加强板上端通过连接翻边连接,玻璃钢弧形瓦楞板就可以进行卡接,以实现不断延伸,扩大内部面积。
[0006]所述玻璃钢弧形加强板上端的连接翻边上方设有U型防水罩。
[0007]所述复合板墙体上设有开启门,所述复合板墙体上还设有窗户。
[0008]所述玻璃钢弧形瓦楞板与玻璃钢弧形加强板之间设有相变层,相变层可以是石蜡相变材料或其他改性材料,用来保温或降温,以及实现伪装隐身等功能。
[0009]本发明的优点是:本发明结构简单,通过采用玻璃钢弧形瓦楞板进行瓦楞卡接,既能够快速搭建,又能够无限延伸,扩大了内部面积。

【专利附图】

【附图说明】
[0010]图1、图2是本发明的结构示意图。
[0011]图3、图4是玻璃钢弧形瓦楞组合板的结构示意图。
[0012]图中I是复合板墙体、2是玻璃钢弧形房体板、3是玻璃钢弧形瓦楞组合板、4是玻璃钢弧形瓦楞板、5是玻璃钢弧形加强板、6是连接翻边、7是U型防水罩、8是开启门、9是窗户、10是相变层。

【具体实施方式】
[0013]瓦楞形玻璃钢房,包括一拱形房体,拱形房体两端安装有复合板墙体1,所述拱形房体由左右对称的玻璃钢弧形房体板2组成,所述玻璃钢弧形房体板2由若干玻璃钢弧形瓦楞组合板3首尾连接组成。
[0014]本发明所述玻璃钢弧形瓦楞组合板3包括玻璃钢弧形瓦楞板4和玻璃钢弧形加强板5,所述玻璃钢弧形加强板5安装在玻璃钢弧形瓦楞板4的下弧面上,瓦楞方向与弧面方向相同,玻璃钢弧形瓦楞板4前后两端的瓦楞口朝下,玻璃钢弧形加强板5 —端与玻璃钢弧形瓦楞板4对齐,另一端比玻璃钢弧形瓦楞板4短一节瓦楞,所述玻璃钢弧形加强板5上下两端设有连接翻边6。
[0015]本发明所述玻璃钢弧形加强板5上端的连接翻边6上方设有U型防水罩7。
[0016]本发明所述复合板墙体I上设有开启门8,所述复合板墙体I上还设有窗户9。
[0017]本发明所述玻璃钢弧形瓦楞板4与玻璃钢弧形加强板5之间设有相变层10。
【权利要求】
1.瓦楞形玻璃钢房,其特征在于,包括一拱形房体,拱形房体两端安装有复合板墙体,所述拱形房体由左右对称的玻璃钢弧形房体板组成,所述玻璃钢弧形房体板由若干玻璃钢弧形瓦楞组合板首尾连接组成。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瓦楞形玻璃钢房,其特征在于,所述玻璃钢弧形瓦楞组合板包括玻璃钢弧形瓦楞板和玻璃钢弧形加强板,所述玻璃钢弧形加强板安装在玻璃钢弧形瓦楞板的下弧面上,瓦楞方向与弧面方向相同,玻璃钢弧形瓦楞板前后两端的瓦楞口朝下,玻璃钢弧形加强板一端与玻璃钢弧形瓦楞板对齐,另一端比玻璃钢弧形瓦楞板短一节瓦楞,所述玻璃钢弧形加强板上下两端设有连接翻边。
3.根据权利要求2所述的瓦楞形玻璃钢房,其特征在于,所述玻璃钢弧形加强板上端的连接翻边上方设有U型防水罩。
4.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瓦楞形玻璃钢房,其特征在于,所述复合板墙体上设有开启门,所述复合板墙体上还设有窗户。
5.根据权利要求2所述的瓦楞形玻璃钢房,其特征在于,所述玻璃钢弧形瓦楞板与玻璃钢弧形加强板之间设有相变层。
【文档编号】E04B1/343GK104420540SQ201310387324
【公开日】2015年3月18日 申请日期:2013年8月30日 优先权日:2013年8月30日
【发明者】吴进, 吴真平, 吴楚, 王伟 申请人:扬州新纳克装饰材料有限公司
网友询问留言 已有0条留言
  • 还没有人留言评论。精彩留言会获得点赞!
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