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一种竖向桁架,其特征在于,包括竖向弦杆和斜撑杆;
所述竖向弦杆为多个,各所述竖向弦杆相平行;
所述斜撑杆的相对两端分别与相邻的两个所述竖向弦杆相连接。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竖向桁架,其特征在于,所述斜撑杆连接于所述竖向弦杆的端部。
3.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竖向桁架,其特征在于,所述斜撑杆包括第一斜撑杆和第二斜撑杆;
所述第一斜撑杆和所述第二斜撑杆交叉连接于相邻的两个所述竖向弦杆之间。
4.根据权利要求3所述的竖向桁架,其特征在于,所述斜撑杆呈对称结构,所述斜撑杆的对称线的延伸方向与所述竖向弦杆的延伸方向相平行。
5.根据权利要求1-4中任一项所述的竖向桁架,其特征在于,还包括连接于相邻的两个所述竖向弦杆之间的腹杆;
所述竖向弦杆被所述腹杆分割为至少两个杆段,各所述杆段均与所述斜撑杆相连接。
6.根据权利要求5所述的竖向桁架,其特征在于,所述斜撑杆的一端连接于所述腹杆与所述杆段的连接位置处。
7.根据权利要求1-4中任一项所述的竖向桁架,其特征在于,还包括连接板;
所述斜撑杆的一端通过所述连接板与所述竖向弦杆连接,所述斜撑杆与所述连接板,和/或,所述竖向弦杆与所述连接板通过螺纹紧固件连接。
8.一种建筑钢结构总成,其特征在于,包括多个沿竖直方向排布的水平梁,以及多个连接于相邻的两个所述水平梁之间的竖向桁架,所述竖向桁架为权利要求1-7中任一项所述的竖向桁架。